今日谈我为何钟情于摇滚
首先摇滚被太多规矩的分类过于格式化了,我认为无论什么,永远都是先有作品,后被定义为某某风格. 摇滚不是说你得愤怒,小众,愤世嫉俗,不能食人间烟火,和商业划清界限来彰显它的独特性,它更多的是突破固有的音乐架构,革新大众音乐类型. 如果硬要给它一个标签,可以从制作理念上入手:
1.摇滚的编曲中乐器是和人声竞争的;摇滚乐中明显的感受到某个乐器的riff、solo;而流行音乐是注重人声,因为流行乐不仅是要突出音乐、更要突出艺人,所以流行摇滚其实就是更商业、更突出人声的摇滚,但又不丢弃乐器的solo部分;
并且据我观察到摇滚专辑封面大多是某种概念的传递,性与颓丧,或者极具艺术性传递情绪的构图作为封面,而流行专辑封面大多都是歌手大头照;像披头士,他们早期的专辑就全是大头照,我们也能很明显感觉他们偏流行一点… 而摇滚和流行还有一点区别在于:摇滚乐制作时是乐队自己由个性化的方向去制作,目标是发售后使它成为“主流”; 流行乐是参考当下的主流,由专业的制作公司制作,包括艺人的打造,像流水线.. 这一点在《波西米亚狂想曲》里也有体现,那段和唱片公司发生意见的戏,queen的成员说 皇后乐队是一支不被定义的乐队,可以是任何“形式”;这张专辑加入了歌剧元素,但它依然是一张“摇滚专辑”.这也是我欣赏摇滚的一点,定义永远是自己主动决定的,而非被动.
2.可以突出任何一种元素; 有时不限于人声,也可以没有主唱;可以是吉他、可以是鼓、可以是bass、甚至可以是意外造成的失真声音;就比如我最爱的后摇就是很好的例子,后摇运用了很多的效果器,主要注重空间感,营造出一种漂浮的感觉,为我活泛的大脑安置了一个造梦空间,鼓的节奏非常的缓慢或急躁,以及歌曲的时长会比一般类型的音乐要长,使人沉浸在颅内高潮的氛围里; 也可以是洪流动荡的时代为元素,化为躁郁的鼓点,被焦虑包围,像一条缸中的鱼,望眼欲穿,始终在等待着什么的朋克,起源于70年代,英国工业革命、经济崩盘、治安混乱、两极分化非常严重,人们的不满情绪宣泄在各个领域,大批的反社会分子借由音乐宣发不满情绪,有些非常激进,用原始的呐喊来表达空无一物的状态!
3.摇滚乐的表达方式一定是直接的;情绪的表达总是在无人处是很直观的,喜就是喜、悲愤就是悲愤,但它也可以是反教条批判的、是肆意堕落的、因为活着不一定积极,都是情绪直接表达后的感觉,我喜欢卸下伪装直抒胸臆的东西,包括主唱也是用简单且单一的声调去唱,音域可以很广,但一定不会有很多“技巧”在里面;也是我喜欢纯粹事物展现的一种形式!
4.摇滚的高能传播以及激发情怀、人心的凝聚作用; 喜欢摇滚更多是我颅内潜意识的喜欢,莫名的偏爱,如果失忆的情况下,再次听到摇滚风格的作品还会重新爱上,也承载我许多年少时期去音像厅的情怀;我对关于男情女爱的歌曲总是一般,过于审美疲劳,我喜欢有思考和态度的东西,比如摇滚会有当下实时事件,反战和平,关爱残病群体,保护儿童,等等爱的呼吁,它的基调定的一向很崇高,没有一种音乐形式能像它如此大胆弹劾且非刻意的,毫不违和且是真性情的!
总之,二十年后依旧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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