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城市生存报告
查看话题 >在深圳被偷外卖是种什么体验
古代人续命靠神医,当代人续命靠外卖。

深圳的城中村聚集着数以百万计的牛马,许多人一日三餐都靠外卖活着。

打工人的极致浪漫不是玫瑰不是度假,而是准时准点在门口响起的那一声:
您的外卖到了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外卖点多了,总会莫名丢上一两个。

这种情况就需要理智冷静,首先找骑手确认是不是送到了地方,排除商家漏送,外卖小哥偷奸耍滑和监守自盗的诸多可能性之后,那就基本可以断定:
你的外卖被偷了!!!

偷外卖是什么感觉,我没偷过,我也不知道,但被偷的体验是有了,那可真是
撮盐入火,火上浇油;
骨都都红生脸上,恶狠狠怒发心头;
气得我
三尸神暴跳,七窍内生烟;
勃然大怒火中烧,
恨不能拿金咕噜棒往贼人头上敲,
劈面打,照头丢,
恨苦相持不罢休。
本来今天是周末,我应该出去吃的,但深圳这两天降温,又下着雨,实在不想出门,想着吃点荤的补补吧,正好周末某团送了一张大额券,四十块钱一份椒盐虾用完券二十多,再配个热气腾腾的麻辣烫该有多舒坦啊。
点完外卖我就等啊
顺便还给王者上了一颗星,外卖小哥打电话的时候是五点二十五。
因为公寓的门禁外人进不来,楼上住户点外卖都让小哥放楼下,自己下楼取,我也如此。
交代完之后收拾一下就下楼,五点二十九到楼下看见墙角俩外卖,瞅了下一份汤河粉一份炒饭。
我怀疑外卖小哥送错了,就打骑手电话询问,他说放在指定位置了就在墙角旁边还有两个外卖。
但我瞅了瞅,只有那个“旁边”,并没有我的红色袋子,小哥说你等着,我回去看看。
大约十几分钟之后,骑手跑了回来,指着墙角说就放在那里了,但是美团这个东西也很怪,有的订单吧顾客可以跟骑手在线联系,那种情况下一般骑手都会拍个照片发上来。
有的订单就不行,只能电话联系,骑手说他也拍了照片发给系统确认用,但彼时再找系统索要发过的图片则被告知无法提供。
我想既然他已经确认,也没必要难为骑手,就让他走了。
好在现在是一个处处有监控的时代,正对着门口就有一个摄像头,上楼我就给公寓管理员发信息。
管理员了解了一下情况,说他们会安排工作人员调取监控,约莫两个小时之后,工作人员回了电话,说监控确实拍到骑手放下餐之后没过几分钟就有一个人过来拿走了,那人还特意抬头看了一下门里边,正对上摄像头,只是隔着一道玻璃又因为雨天雾气大看不很清晰,只知道不是本栋楼的住户,那人拿着东西朝村里走了,这种情况要想追查只能报警。
为了二十块钱的外卖报警,我觉得有点浪费警力,想想还是算了。
于是我早早躺到床上,刷了会抖音,觉得有一点点饿,忽然又想起外卖被偷这件事,越想越生气,踏马的三个外卖放一块别的不拿专拿我的,他倒是不傻,知道椒盐虾比汤河粉好吃点,立马手机上搜了一下偷外卖什么罪过。
偷外卖属于盗窃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会受到以下处罚: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偷窃的外卖数额过大或者频次过高,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琢磨了一下,自己这个外卖肯定算不上金额巨大,但就这么喂了狗也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所谓偷外卖之仇不共戴天,怎能轻言放过?再一说,身为受害者的每一次沉默都是对不法分子的加倍放纵,于是我心一横牙一咬拨通了110。
派出所的民警同志是真的负责且高效,五分钟内到达战场,回电话的时候已经在楼下等着我了。下楼时我心中奏响昂扬战歌,心说那偷外卖的小贼,你等着我的,让警察叔叔给你长点教训。

公寓的保安随后带着电脑过来,调取监控视频
等待的时间,跟民警聊会天,他说现在偷外卖的很多,大部分都是流浪汉,他今天一天就接了四五个外卖被偷的报警电话,之前也找到过一些,都堵到面前了,人家也承认,但是身上一毛钱没有,连个手机也没有,就没什么办法,他还给我看手机上的照片,都是些年轻人,无所事事整天在村里乱蹿。我倒是理解了民警的无奈,真要是流浪汉我也就不追究了,可要是村里其他的馋鬼偷了,那就是另一种说法。

监控调出来,是一个穿着短裤的年轻男子,民警说这看上去不太像流浪汉,可就今天这个温度他能穿一身短裤短袖,也不像正常人。
最后征取我的意见,如果追究责任的话就让我跟他去派出所做个笔录,如果不追责的话他们还是会回去对比图像尽量找到那个人,若是普通人就让他赔偿,再教育一顿,若真是流浪汉,也只能教育一顿。
我没去做笔录,一个是自己懒不想跑腿,另一个真就把那人带到我跟前,像我这种社恐说话都畏手畏脚,也不敢真的暴打它一顿,只能寄希望于警察叔叔感化它。
愿世上再也没有被偷的外卖。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