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英文的心得--摘自《钱歌川散文选集》之-我怎样学习英文的
小愤懑下 辜鸿铭20岁研究生就毕业了 人跟人不能比啊 还有那些古代17岁就拿数学博士 22岁成为教授的人 你们都是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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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开始教英文以来,不知道有多少学生问我一个同样的问题:“英文要怎样才学得好?”这使我实在无法答复,因为学英文真无捷径。不过我可以把我个人的经历,在此说说,经历并不一定成功,我学了二、三十年的英文,只觉得愈学愈难,离精通还远得很,以前我只能看看英文书,现在才可以勉强写作,不至再受林语堂先生 半身不遂的讥笑。
林先生常说:“你们日本留学生,只能阅读英文,不能写说,无异半身不遂。”我当时也老着面皮,和他争辩,理由是有些吃过面包的人和多数国内大学的毕业生,写说既不通,阅读也一知半解,那岂不是全身不遂?
不过这只是解嘲而已,我内心当然很受了点刺激。从那以后,我便决心要把英文写好。但好是没有绝对的标准的。只得服膺爱因斯坦的学说,去求一个相对的好。我要把英文写得英国人认为可读为止,那就是在英国去出版一本书。几年奋斗之后,这目的居然被我达到了,林先生一句笑话,医好了我一种不治之疾。
我学英文,约莫经过三个时期。即国内的初学时期,日本的阅读时期,和英国的写作时期。在国内我进过好几个教会办的小学和中学,得益最多的,是在长沙的青年会中学,教我的英文的,是一个叫作费雅的英国人,他每个星期要我写一封英文信给他,又常常把一个个的学生叫他房间里去会话。所以我初到日本的时候,觉得 说日文真难,要说英文反而容易。可是在日本住上六七年下来,永远见不到一个西洋人的影子,我口头几句似通非通的英文,便于不知不觉之中,被费雅索回去了。
留在日本几年,只是与书本为伍,教我的老师中,虽有一两个是日本的英文学者,他们读书的能力固不待言,就是发音也很正确,又能写得一手极漂亮的英文,可是他们教书时,从来不放一句洋屁,全是说的日本话。因为他们的教育方针,和中国的不同,他们不求皮毛,只顾实际,把学英文认为一种手段,研究西洋的学术才 是目的,要达到这个目的,全在读书,不在说话。用英文直接教授,学生自难完全听懂,甚至教的人也不一定要懂,把字典上的解释抄下来,去念给学生听,就对付了。你问他那个字我们国语的解释是什么,他不一定说得出来。
从前在上海某大学里就闹过一个笑话,有人用直接教授法讲解美国爱默生的随笔,几点钟教下来,学生还是不懂,最后要求先生改用中文讲一遍,那回答是“这是哲学,我也不懂,你们去问你们的哲学教授吧。”用英文教这种哲学的,在中国的大学里,还有的是呢。
然而在日本的英文教师,就连这种哲学,也同在讲英文时知道讲解了。所以学生出来,在读西书时,都能相当了解,而翻译出来的东西,也不像中国这样错误百出。虽则左手偏枯而右手的力量,比我们的双手还大。
我在日本那种环境中,即不幸患了左手偏枯的毛病,于是要到英国去求医。一去就找到了一位名医,用一种特效药,果然一年就把我的病诊好了。
我晓得你亟于想知道那特效药的名字,是不是?现在让我慢慢地告诉你吧。
他用的是治本的方法,认为英文得先把基础打好,所以他最初给我的是一部小学课本,我记得那书名叫作《剑桥英文读本》。你不要以为大学毕业生去读小学课本是笑话,那中间却有很多练习确真把我难住了。譬如第一次的练习,就是叫我把我住的那房间里面的一切物名写出来,休说壁上某一段木料叫什么名字我不晓得,就 连挂面巾的架子叫作一种“马”,我都是那次方才学到的。
后来他又要我把那书前面的一篇长序翻译出来,当时我很不解,他既不懂中文,怎样知道我 译的对不对呢?可是他劝我不要问,后来自然会明白的。我译完后给他,他马上还给我:“就根据你的中文,再去译成英文好了。”这正是唐朝翻译佛经的办法,可以看你对于原文到底真正了解没有,和译得忠实不忠实。同时还可以试验你用外国文表达意思的能力。
奠基之后,我便开始读书和写作。 他指定我读了几部他认为文笔最好的小说,我把不懂的地方标出来,他给我详细解释。同时我又每天写,或是从中文翻译,一千字上下的英文给他批改。我每天所读到的和所听到的新字句,都可以应用到我每次的信上去。当许多其他的留学外国的同学,冠冕堂皇地在大学里读学位的时候,我却暗地在做着这种不足以登大雅之堂 的卑下的工作。所以他们回来,可以在名片上、信笺上,印出一种伟大的头衔,而我确实依然故我,名片上仍然只有三个字,藏书上有只写得有一个中国人的姓名,没有外国的地名可是我并不后悔,我觉得中国人要拿外国的学籍或是地名来骄傲于国人,是一回可羞耻的事。中国到底还是个次殖民地,这些知识分子,还不够彻 底,印度人就比我们更进一步。你打开任何一张印度报纸,你就可以发现许多求职者的履历书上,常有“投考某某大学落第”的字眼。他们只要去报名考了一下英国人办的大学,那怕未考取,也就是一种可以骄傲于国人的资格了。
话已说出了轨,应该言归正传。且说我跟那位塾师学英文,大都不出书本,而日常生活的谈话,还得另某发展。到外国去,找人教会话,简直是多余的,不仅在那短时间中,你说不了什么话,而且学来至多也不过是几句客厅里的话,最好是时时睁开你的眼睛,竖起你的耳朵,鼓动你的舌头,你便有无穷的收获,用不着花钱去请人教授。
记得有一位初到伦敦的朋友,得到了他房东的同意,每天同吃过晚餐以后,就和他谈半个钟头的话,他很得意地把这种交涉的成功,逢人便说,使我们大家都羡慕他的好云,难得遇到那么好的一个房东,可是一个月之后,他除了房金伙食的帐目,另外还接到一张帐单,上面开的是谈话费若干镑。
我房东太太和我很少接触。我所交际的,都是外面的人。我知道英国的男子大都是很忙的,你出上半镑钱一个钟头请他教你会话,毕竟得不偿失,最好找一个女朋友,英国在上次战后,人口中女子多于男子一百万,没有机会结婚的女子到处都是,她们比较有闲,而且极愿意与男子交际,认识之后,她可以时常和你往来,目的并不在钱。男女间既有一种吸引力,自然更容易接近。
我经朋友介绍,结识了一位刚从英国皇家美术学校毕业的女画家。初期不过是请吃茶,同去参观画院而已。后来熟了,不仅在茶室中两人可以闲谈一个下午,甚至常同出野外郊游,可以在道玩。在那些时候,说话的机会即多,而且无所不谈,范围又广,记得有一次,我们从博物院出来,来吃茶点,叫来的点心,似乎太少,我 说不够吃,她就笑我“眼大肚小”。(这句英文你如果还不晓得的话,请来问我好了)像这一类的俗话,是教师们怎也不会教你的。
有时她到海滨小住,也打电报来历约我去玩一天。她在车站上接到我后,我们便沿着海边慢慢朝市廛走去,一面闲谈一面拾海螺壳,把时间置诸度外。等我们达到她预先约定的吃午饭的地点时,她的女伴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有为我也很熟的小姐,故意把手遮在眼睛上,做着寻找的姿势向着我们问:“他们哪里去了?”而我的那位朋友也不甘示弱,马上反唇相讥,大家互相开着玩笑。我觉得很难为情,她们则满不在乎。原来在她们,就是恋爱也不妨公开的呀。
当日洗了一回海水浴,我们便去游山,走到青草原上,云雀在空中歌唱,蕙风吹着我们的衣,她故意让女伴走上前去,而倒下在我身边的草地上,装出一副娇慵无力的样子,终至闭上眼睛,吞吞吐吐地说出一些听不清楚的话,使得我也非把头靠拢她的唇边不可。到了这种时候,练习英文的机会,也就么有了,正是莎士比亚所谓:
Love therefore, and tongul – tied simplicity
In least speak most
这种令人回忆的往事,我现在只对你说,请你千万不要告诉我的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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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第一要通达
(摘自《翻译的基本知识》)
辜鸿铭以“汉滨读易者”的笔名,著有《张文襄幕府纪闻》一书,中有这么一则故事:
“昔年陈立秋侍郎兰彬,出使美国,有随员徐某,夙不解西文。一日,持西报展览,颇入神。使馆译员见之,讶然曰:‘君何时谙识西文乎?’徐曰:‘我固不谙。 ’译员曰:‘君既不谙西文,阅此奚为?’徐答曰‘余以为阅西文固不解,阅诸君之翻译文亦不解。同一不解,固不如阅西文之为愈也。’至今传为笑柄。”
由上面这个故事看来,可见翻译出来的文字,必须通顺达意,否则就会变成天书,是没有人能看得懂的。遇到徐先生那样不懂英文的人,也宁肯放下天书似的翻译文字,而入神地去看那蟹行的原文了。他的幽默感,给了从事翻译的人们当头一棒,使他们在执笔翻译之前,先得想想:他们是翻给谁看的?当然是翻给他们的国人看的。如果国人看不懂,岂不等于劳力白费?目的既未达到,可说是完全失败了。
英语读物编著
(摘自 《钱歌川的英语世界》/韦泱)
进入中华书局后,钱歌川除了参与《新中华》杂志与《辞海》的编辑外,还将更多精力投入英语读物的编著与普及工作中。他担任了中华书局主办的《中华英语半月刊》主编,这每月要耗去他不少时间。他还主编了一套“英文研究小丛书”,计二十九种,如《英文新辞汇》《英文难句详解》《英文标点法》等,这整套书均由他一个担纲编著。他在《发行旨趣》中写道:“要学会一国的语言文字,决不是一回轻而易举的事,尤其是英国语文,似乎更难精通。中国学生在中学六年大学四年,一共要学十年的英文,但学到大学毕业,学通了的人,似乎并不多。这当然归咎于学校中要学的课程太多,无法专修,而读书时不求甚解,只顾大体,忽视小节,实为失败的主因。编者不揣谫陋,就平日个人研究的心得,分题写出这许多小册子,虽属断片零篇,亦能自成段落,居然编印成册,汇为丛书,自知不免有小题大做之嫌,然而对于有心学习英国语文的人,或者不无小补罢。”可见他对英语普及的现状甚为熟悉,并予以相当的重视。
此外,他还编著了《日用英语尺牍》《日用英语会话》,以及“英文常识小丛书”中的《英美风采录》等书。近年来我常在旧书店徜徉,见到这些书,亦不轻易放过,一一收入囊中。闲时把玩,可以看出钱歌川的英语功底深厚,且著述由浅入深,条理清晰。据说他用英文写的书,在英国也出版了好几种。半个世纪过去了,国内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第一次出版他的散文集,曰《浪迹烟波录》,在扉页“编者的话”中,对钱歌川作了高度评价,最后写道:“钱先生的确是我们的师友,学习英语的读者们可能都会知道,他早年编写的基本英语教材,现在国内已有大量重印,是为我们学习英语不可多得的辅佐。”钱先生作为一个文学家,所主编的英语刊物、丛书及教科书等,几十年来,使多少莘莘学子从中受惠啊,亦足见他在英语教圃中耕耘的辛勤与贡献。
走笔至此,想到自己的一次淘书插曲。那天在文庙路旧书地摊上,看见一册脏兮兮的书,印的是斯坦培克著,秦戈船译。这分明就是一本翻译书,然书名却用了中国的一句古诗《月落乌啼霜满天》,我好生奇怪,翻阅着,这确是一本小说译著,由中华书局出版于1943年。摊主要价不贵,便淘下再说。经过近来对钱歌川史料的进一步熟悉,才获知此书为他所译,他一章章翻译,《新中华》杂志就一期期连载,最后全部译完,结集成书出版。我当初无论如何想不到,这秦戈船就是钱歌川的谐音哪!这也是他遨游于英语世界所留下的深深印痕。
首次引进Basic English
(摘自《时人又得渐知名——回望钱歌川先生》/袁刚毅)
钱歌川在文学上取得的成就固然离不开自身努力,但与中华书局为他提供了良好的文化环境和出版条件分不开。中华书局为社会造就了出色人才,且厚爱有加,钱歌川也晓得投桃报李。钱歌川任中华书局编辑历时六年余,握管编书,功绩彰彰在人耳目。《新中华》杂志行销全国,与商务印书馆的《东方杂志》分庭抗礼,钱歌川列名主编,论贡献自不待言。
英国剑桥大学奥格登教授创造了850字的基本英语(Basic English),便于英语教学,钱歌川首引国内,在中华书局出了一个“基本英语”系列,还在广播电台空中教学,反响强烈。后来又请赵元任先生为之灌音,制成唱片发行。这项配套业务广受读者欢迎,中华书局为此获得了很可观的经济效益。另外,钱歌川也是《辞海》编辑者之一,负责新文学名词的解释。
重视基础英语训练
(摘自《台湾大学文学院院史稿1928-2008》)
先生常告诫学生要先学好语言,不要高谈文学,因此特重英语的基础训练。他的英文中文俱佳,一生著作种类丰富,包括散文、文艺概论、评论、外国文学中译、教育理论、英语读本、英日文法书籍等。其中尤以散文创作特为杰出。至于其译学亦为人所称道,既有如哈代《娱妻记》、爱伦坡《黑猫》等世界名著之翻译,也有呈示现代美国社会百象的《人间信箱》,还有译介解说英美名诗作之《英诗研读》,再以极其畅销的《翻译的技巧》为例,可谓融合了理论与实践,也具体呈现了先生深厚的学术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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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中文翻译成英文后,再翻回中文是一个好的检验方法。
有个笑话,说的是一次在北京怀柔县召开一个国际妇女会议,有记者把地名翻译成 "soft bosom" ,可是如果人们将此翻回中文就好笑了,“怀柔”变成了“酥胸”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7 14:23:38
《翻译的基本知识》 钱歌川 著
目录
一 一个古老的问题
二 约定俗成万物名
五 佛经的翻译方式
七 直译和意译举例
八 译文第一要通达
九 首先要了解原文(节选)
十二 两国语义不尽同
十三 在动手翻译之先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7 14:39:30
一 一个古老的问题
世界上现存有三千多种语言,彼此之间不能理解,要理解就得凭仗翻译,语言的产生和人类的产生同样的古老,两种不同语言的人类,开始发生接触的时候,就发生了翻译的问题。人类由单有语言进化到有文字的程度,其间必然经过极其悠久的岁月,至今世界上三千多种不同的语言中,有文字的仍为极少数,这并不是说有的民族产生得较迟,所以文字也发达很迟,而是因为他们的知识进步很慢,文化水准很低的缘故。大家都知道:文字是代表民族的文化的,一个没有文字的民族,其文化水准的低落可想而知。孔子所谓“言之无文,行之不远”,意思就是说,要把一个人的话语和思想,传到远方或传到后世,就必得有记录的文字。世界上最古的文字有三种:一为苏马利亚人和巴比伦人的楔形文字,二为埃及的图书文字,三为中国文字。所有人类的文字,虽则都是由图书演进而来,然而并非出自一源。于是发展出彼此极其不同的文字来了,如中国的文字为注音文字,西欧的文字为拼音文字,这已经在系统上大有不同,判然二物,即是那些有亲族关系的文字,如日本、高丽、安南、乃至古代的契丹、女真、西夏,都采用了中国文字,或至少是和汉字有不少的关系,但发展的结果,也多变成了另外一种文字,如日本文看上去虽则满纸汉字,然而我们中国人要了解它,也大不易。不要说外国,那怕是在一国之内,文字也不尽同,我国直到秦朝的李斯,实行“书同文”,才算是把中国的文字统一了。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7 14:56:05
同一国的文字,如果不统一的话,也是需要翻译的;外国的文字,那怕是汉字集团,如上述的日本文及高丽文,我们如不经过翻译还是不能了解的。说话固然不能了解,就是写成文字也和我们的大有出入。所以说话需要翻译,文字更要翻译。没有文字而只是口头传述的,不算正式的翻译,只可称为通译(Interpret);要把用文字写成的书籍,译成另外一种文字,这才是正式的翻译(translate)。在新加坡这个多元种族的国家,到处都是不同种族的人,说着各自的母语;就同是华族,也说福建、广东、潮州、海南、三江各地的方言,互相不能达意,就得有人通译。如果是在这个复杂的环境中生长的人,他就会说各种各样的话,会说英语,会说马来话,会说华语,会说闽、粤方言。这样的人英文叫做会说多种话语的人(polyglot)。他只能做通译,不能做翻译。通译是动口的,他不一定要认识字,而翻译是动手的,他必须通晓书本上的文字。所以从事翻译工作,非精通语文的人(Linguist)莫办。
作者:luxiaan 回复日期:2008-7-17 15:06:47
作者:全民反二奶大行动 回复日期:2008-2-26 13:13:02
把中文翻译成英文后,再翻回中文是一个好的检验方法。
有个笑话,说的是一次在北京怀柔县召开一个国际妇女会议,有记者把地名翻译成 "soft bosom" ,可是如果人们将此翻回中文就好笑了,“怀柔”变成了“酥胸”
嗯,比较经典的中式翻译~~
作者:august_shadow 回复日期:2008-7-18 4:00:26
钱的这种学习条件(有母语是英文的人给他纠正英文写作和口语,差不多是私塾了)对大多数人来说不可求,在国外也不行。没有这种优越条件的人用他这种方法,提高的空间有多大很难说。
作者:outtowner 回复日期:2008-7-18 9:25:28
**本周好帖**
(thanks to LZ and anyfriends)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9:52:03
通译因无记录可留,自无史实可考,等到有记录时,已经到了翻译的阶段,至少是有一方面的记录,把当时由通译口头传述的话,用文字记下来了。如中国从事翻译的工作,而留下有记录可考的,是三千年前的周代。“礼记”的“王制”上说:
“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9:56:39
等到公元一百五十年的时候,即汉末的桓帝的朝代,所翻译的佛经,流传至今还在。“隋书”的“经籍志”上说:
“汉桓帝时,安息国沙门安静,赍经至洛,翻译最为解通。”
这似乎是“翻译”一词出现最早的记载,在汉以前只称“译”。
“礼记”上说:“北方曰译”,只用一个“译”字。因为汉人大半与北方的外族打交道,所以“译”的这个名称特别发达,后来加上一个形容词便称“翻译”,代表转译四方的语言文字了。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9:57:32
在西洋的欧州,翻译也有两千年的历史了。有记录可考的,是在公元前二百五十年的时候,罗马的诗人安得罗尼可斯(Livius Andronicus,c,284~204 B.C.)曾把希腊大诗人荷马(Homer,c.10th cent.B.C.)的史诗“英雄流浪记”(Odyssey)译成了拉丁文。可见翻译这一种工作,是在两三千年前的古代,早已有了的,并不是什么新奇的玩意。如果翻译有什么问题的话,也是极其古老的问题。古人所遭遇的困难,我们同样还得遭遇。翻译免不了要发生误译,也并非时下才有的。在一九三一年左右。上海有位文人曾由英译本把俄国作家柴霍甫的短篇小说,全部译成中文,至少有十二巨册。他的中文写得非常流利,英文的阅读能力也不算坏,可是译得多了,总不免有失错(slip)的地方,於是乎他就在中国的文坛上闹了一个大笑话,把英文的银河(The Milky Way)译成“牛奶路”了,有诗为证:
可怜织女星,化为马郎妇。
乌鹊疑不来,迢迢牛奶路。
这首诗可以称为一种史料,中国翻译史上的逸话。大家都知道织女配牛郎,为什么诗中变成了“马郎”呢?这也是那位先生译笔下的杰作。神话中有一种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马的怪物(Der Zentaur),竟被译成“半人半牛怪”,当时曾被人讥为“牛头不对马嘴”的翻译。
在上诗中,提到为牛郎织女七七相会时架桥的“乌鹊”,使我想起另外的一些译作来了。以译介中国文学名著闻名世界的,英国汉学大师介尔斯(Herbert Giles),把曹孟德的诗句: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英译为:
The stars are few,the moon is bright。
The raven southward wings his flight.
而不久以前李杏村先生新译的“前赤壁赋”上把这两句诗又译成:
When the stars are few
And the moon shines brightly,
Magpies and ravens are winging their way southward.
由上两种翻译看来,外国人译的也好,中国人自己译的也好,都把“乌鹊”一个名词翻译错了。介尔斯把它译成“乌鸦”,是另外的一种鸟,而李杏村就把它译成两种鸟了,他不知道“乌”在此是一个形容词,实际是指那种俗呼为“喜鹊”的鸟。
上述几位译者都是很好的,尤其是介尔斯的鼎鼎大名汉学界谁不知道,可是译诗照旧不免有错,古人要译错,今人也要译错。所以我说翻译的困难问题,是自古以来就有了的。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0:37:49
二 约定俗成万物名
十九世纪的英国著名生物学者赫胥黎(Thomas H.Huxley, 1825~1895),曾以极其通俗易解的文字,来说明大自然的秘奥。他把世间万物分为两类:一类叫自然物,一类叫人为物。如房屋、家具、舟车、机器之类,就是人为物,因为它们都是经过人的手艺而形成的;而另外还有更多的东西,是完全没有经人之手而出现的,世界上即令没有人类,它们也是存在的,那是些什么呢?那就是日月星辰,白云苍天,山河海洋,动物植物,一切自然产生的东西,所以称为自然物。所谓人为物,严格地说起来,也不真正是人类创造的,如果没有自然物的话,人类便什么也造不出来。例如,一张书桌,算是人为物吧,但是如果没有自然物的树木,给我们做材料,又那里来的桌子呢?所以,事实上,人为物的产生,不外是我们叫作人类的这个自然物,在别的自然物上有所作为的结果。
作者:寒业客 回复日期:2008-7-18 12:12:52
等待更新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35:54
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意思是说,天地间产生万物,人最为贵,但在大自然方面来看,也是和刍草或狗畜一般,无分轩轾,正如赫胥黎所说的,人类也不过是自然物的一种而已。
自然物既是由造物者一手造成,全世界各地都是一样,美国的月亮也好,中国的月亮也好,都是一般大小的。天下乌鸦一般黑,是人都有五宫,是树都有枝叶。不同种族,不同语言的人,对自然物的认识都是相同的。假如英国人指着早晨在东方升起的红日说:the sun,我们不懂英语的人也懂得他是说的太阳。至于秦朝的赵高指鹿为马,那问题就来了。为什么那有叉角的动物就一定是鹿,那有鬣毛的动物就一定是马呢?仓颉造名时,鹿还可以说是象形,而英文鹿的原义,只是指的普通动物(OE deor=beast,animal)而已。当初把这名称派在别的动物头上,或派在马的头上,那末,赵高指着唤名的,也就不错了。莎士比亚说,名称有什么关系呢?那个我们称为玫瑰花的,叫做任何其他的名字,也是一样的芬芳。这就是说,我们给它的名称虽有不同,而自然物本身的实质不变。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37:07
荀子在他的“正名”篇上说:
“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实名。”
这是合乎现代语言学的理论的。现代语言学家赵元任,在一九五九年出版的“语言问题”上说:
“语言跟语言所表达的事物的关系,完全是任意的,完全是约定俗成的关系。这是已然的事实,而没有天然,必然的关系。”
他用了荀子的“约定俗成”四字,来说明语言的性质,可见他是同意荀子的说法的。
自然物是人类共通有的,只是各种语言叫它的名称不同而已。我们只要知道那名称所指的是什么,总不会错。“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青草,在世界任何地方都是一样地绿,一样的芳,无论你叫它什么名字都可以,它是决不会变成乔木的。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39:56
我们在一种语言当中,由于约定俗成的关系,给它取上一个名字;在另外的语言中,又有另外的名字,但不同的名字,并不会发生不同的印象,因为大家心目中早有了那个自然物的形态,只要把两种不同的语言的名称,配合在一块儿,就可明白所指的是什么了。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43:59
人为物的情形就完全两样了。例如我们写字的笔墨,便是所谓人为物,凡有文化的民族,莫不有其行文必备的笔墨,可是形态全不一样。英文把中国的“笔”译做brush,但这个英文字,含义为“刷子”,用以擦洗(scrub),或扫除(sweep),或使干净(clean),或使整洁(tidy)的。中国辞典上对“刷”的解释有四:一为刮去,二为清除,三为理发具,四为印刷。无论是中国解释,或外国解释,brush一字和中国“笔”的内容与形式,都相差很远。第一brush一定是平头的,而中国笔的特色就在它有笔锋,一尖一平,如何可以视同一物呢?有人说中国的笔,与其译作brush,不如译作Chinese pen,还不至发生误会,其实,这也并不适合,因为英文的pen最初是鹅毛管做的,后来变成钢笔,最近流行的原子笔是在笔尖上附有小球的。无论它怎样进化,总离不开一点:那就是硬的笔头,而中国笔却是软的,所以一软一硬,处于相反的地位,如何可以构成同一物体的观念呢?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45:42
再看中国的“墨”,被译成Chinese ink,如中国的“砚台”,就译成slab for rubbing up Chinese ink。这比把“笔”译成Chinese pen。更为不通,因为西洋的ink是液体,而中国的“墨”是固体,在实质上大不相同,决不可能使人发生联想作用,等于译得不伦不类。虽同是约定俗成而取的名字,人为物与自然物有所不同,人为物是没有全人类共通的物象的。你没有见到实物,翻译时总不免有错。有些东西是属于玄奘所谓“三不译”范围之内的,因为译出来,既变成三不像,还不如不译的好。如佛经中的“楞伽经”、“楞严经”等,“经”字是译了的,而“楞伽”和“楞严”就不译,即前者可意译,而后者则只能音译。中国的“词”,为中国诗中的变体,不同于“诗”,也不同于“曲”,更不同于“赋”,英文诗中绝无此种形式,勉强拿英文的一种诗休来翻译,必然是牛头不对马嘴,不伦不类,所以只好译音,译成Tz’u,还不失其本来面目。翻译者处理人为物时,不可不特别谨慎。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46:50
五 佛经的翻译方式
叶恭绰著《遐庵谈艺录》中,有一篇题为《由旧日译述佛经的情况想到今天的翻译工作》的文章。内容主张我们必须仿效前人译经的方式来从事翻译,才可免除近代译书的粗制滥造的流弊。他虽不同意墨守成规,完全依照《译场》的办法进行,然他对于那种方式确是很赞成的。他的这种见解我们都具有同感,因为谁都知道翻译必须认真彻底,才能搞好,而翻译佛经的方式是最认真,而又最彻底的。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古代《译场》的情形,到底是怎样的。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47:51
中国进行有系统的翻译工作,始于东汉明帝永平十年(公元六十七年),直到北宋为止,前后达九百年之久,其间完全采用一种叫做《译场》的方式,即许多人通力合作,在严格的分工制度下从事翻译工作。我们普通人说到翻译,都是指的一个人执笔的翻译,而不是指许多人一块儿来译一部书。清朝末年的“译学馆”,乃至以后的编译机构都未曾作此尝试,虽个人的译作,也都没有什么成绩表现。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49:08
据曹仕邦的考证,中国在隋朝以前的译经方式,有点像现今的演讲讨论会,组织比较松懈,结果费时失事,事倍功半。因为隋朝以前是由主译公开在大众前一面翻译一面讲解,在场的任何人都可以跟主译辩论。那时主译的声望愈高,听者愈众,如鸠摩罗什在关中作主译时,便有徒众三千,他们当中有不少是从分裂的中国各地来的,因什公名气大,三藏兼明,所以热心闻法的人,纷纷越境而凑辐长安。这数以千百计的听众,对译经的帮助,并不太大,至多只能收集思广益的效用,使真理愈辩愈明而已。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52:18
译场上讲经是对不懂梵文或西域文的华人,来讲解原用梵文或西域文写的佛经,所以主译先诵读原文的经文,然后再随口译为汉语,如果主译不通汉语,就由《传语》负责口译,再由一弟子负责记录,称为《笔受》,即是用笔来接受的意思。笔受的任务是主译随时口译多少,他就记录多少。有些佛经是梵僧来华后凭记忆背诵出来的,而不是他们携来的写在贝多罗叶上的原文,遇此情形,就得再增设一位专门负责记下梵文的笔受。
主译或传语将原文口译成汉语,再由笔受记录下来,只是完成了初步的工作,因为这儿口头译出的经文,还得由主译加以讲解,听众加以辩难,直到在场的人都彻底了解,毫无疑问时,才算定案。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54:24
现在新式的教学法,决不限于教师一人讲解,在一节课中常分为讲解、讨论、测验三个部分。现新加坡大学校外进修系的课程,每次也是规定一小时讲解,半小时讨论。佛教讲经,特别注重讨论,历来都要听众向法师质询和辩难,相传佛陀住世时讲安般守意经,弟子们无人能提出质问,佛陀只好自己化作两身,由一化身发问,另一化身作答,借着彼此的问答和辩论、引导弟子们进一步的了解经义。从这传说看来,可见讨论辩难是很早就实行有效的传统方式。后来在中国译经时,仍然要采用它,也是当然的。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56:45
译场上译经,除了传话和笔受的实际任务外,听众也各自作出笔记,作为讨论的张本。前人记载鸠摩罗什译维摩经的经过时,有两句名言说:“因纸墨以记其文外之言,借听众以集其成事之说”。前句指主译的解译经义,因为解经时听说的话,都非佛经本文,故称“文外之言”;后句所言,如听众不作笔记,他又从何借他们《听》到的《成事之说》,而将之集合整理起来呢?
集合听众的笔记,可助译文的写定。对翻译上听众常有一得之愚,足供大师采用,例如鸠摩罗什译妙法莲华经时,曾拿竺法护译的正法华经作参考,其中卷五受决品有一句话,法护译作《天上视世间,世间得见天上,天上世人往来交接》,罗什认为虽能保存原意,而嫌不够典雅。于是僧睿提议改译为《人天交接,两得相见》,什公很高兴地接受了。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58:32
当笔受处理译文时,自然要完全掌握主译对经义的解释,所以除他本人所记的以外,还要集合听众的笔记来作参考,以便从许多记录中归纳出真义来。这样译成之后,还须跟原文校勘,才能成为定译。校勘工作最初由通汉文的主译自任,或归传语负责,后来另设专人。译文的用字问题,在检校时可作最后决定。这种校勘工作,极为认真,常要花上好几年的时间,一校再校,慎重可想。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3:08:49
隋唐后译经的方式稍有改变。隋炀帝时设置翻译馆及翻经博士。当时的高僧彦琮,俗姓李氏,尤精于译事。译经一百馀卷,合二十三部,晚年著《辩正论》以流传后世,作为翻译佛经的准则。他说佛哲传经,深浅随缘,译事不易;虽精心审度,仍难臻恰当,为求圆满至善,宜有八备。所谓八备,就是参预译场的人所应具备的八种条件。彦琼的翻译八备,原文如下:
诚心爱法,志愿益人,不惮久时,其备一也。
将践觉场,先牢戒足,不染讥恶,其备二也。
筌晓三藏,义贯两乘,不苦暗滞,其备三也。
旁涉坟史,工缀典词,不过鲁拙,其备四也。
襟抱平恕,器重虚融,不好专执,其备五也。
耽于道术,澹于名利,不欲高衒,其备六也。
要识梵言,乃闲正译,不坠彼学,其备七也。
薄阅苍雅,粗谙篆隶,不昧此文,其备八也。
其中第一个必备的条件是:应具备诚心、善心、恒心。自己对工作本身,诚心地爱好,而又立志要帮助不懂原文的人,以献身译经事业的精神,来从事翻译,所以不怕年长月久的工作。
第二个必备的条件是:从事翻译的人,要遵守一切戒规,并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第三个必备的条件是:佛典分经、律、论三大类,合称三藏。两乘指大小乘,包含深玄义理,以慈悲博爱,拯救众生的是大乘,修行者见解狭小,倾于烦琐理论的是小乘。翻译的人应先通晓经论律规,译出经来,才能意义允当,通畅明达。
第四个必备的条件是:坟史指三坟、五典、三史等书。要博览中国的经史,对于用典遣词,才能适切地运用,不至拙于应付。
第五个必备的条件是:要有忠恕之心,虚怀若谷,才能集思广益,不至固执己见。
第六个必备的条件是:重道、淡泊、平实。要崇信道术,才能不求名利,一意弘扬佛法,决不好高立异。
第七个必备的条件是:要精通梵文,明悉译事,才不至有失经义。
第八个必备的条件是:苍雅指古时辞典的三苍尔雅,篆隶指秦汉时代的文字,翻译者须有良好的国学根基,对古辞书与文字学均有相当研究,所译才能文从字顺。
以上八项原来虽是为翻译佛经而说的,但对于从事任何翻译工作的人,都是很实际的指导原则。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3:15:28
隋朝设置翻经馆时,曾“下敕搜举翘楚”,又“置十大德监掌翻译”,可见过去那种演讲讨论会式的译经方式,至此己趋于淘汰,转而向精选助手方面求发展了。唐初,西僧波颇译宝星陀罗尼经时,诏选助手十九人,分证义、译语、执笔三种职务,所谓证义是新方式中的一个特色,前所未有,其任务是“证已译之文所诠之义”及“与主译评量梵文”。前者指审查译文,后者指他们跟主译讨论原本义理。
波颇的助手慧颐,为文笔知名之士,玄奘助手负责证义的灵润,未进译场前已是一个精通义理,善于讲经的人了。他能“问难深微”,遇上已译经文“词理有碍,格言正之”,而为“众所详准”。玄奘另一位证义助手道因,也是了不起的人,因玄奘“每有难文”,不易译出的,必找道因“同加参酌”。从前老早就有了的“笔受”,后来更分出“缀文”和“润文”两方面,因为穷一人的精力综理全部译文,未免过劳,于是渐增笔受人数。唐贞观二十一年,玄奘译瑜伽师地论时,“承义笔受”的有八人,“受旨缀文”的又有八人,到了显庆元年,玄奘的译场中又增加“润文官”一个职位。这是唐高宗应玄奘的要求,下敕命于志宁、来济、许敬宗、薛元超、李义府、杜正伦六位文臣,给新译的佛经“时为看阅,有不稳便处,即随事润色”。负责缀文的道宣,撰有续高僧传,大唐内典录,广弘明集等书,他本身又是律宗的祖师。由此可见,译场的人数虽然减少,但参预的人各具专长,使译场成了专家的集会所了。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3:16:41
润文官大都是敕派,但也有自己请求的,如大宝积经进行翻译时,中书侍郎崔湜走到翻经院,见在场的人皆一时之选,不禁有《清流尽在此矣》之叹,于是上奏要求加入润色。崔湜自动参加译经的原因,是因为他觉得译场中人不论僧俗,都是饱学之士,无异是一个学术集会,他参加进来,在翻译工作之馀便有机会和他们切磋琢磨,以增进自己的学术修养。由这故事便可见译场的学术空气是何等的浓厚。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译场助手的分工情形。东晋南北朝时是没有“证义”的,那时译场中负实际责任的是“传语”和“笔受”,正所谓“义之得失由乎译人,辞之文质系乎执笔”,即传语负责意义,笔受负责辞藻,故笔受之选以文学修养为首屈一指,懂不懂梵文倒无所谓。
北宋初年建筑的一所译经院,内分三堂:中堂为译经的所在,东序是为润文用的,西序是为证义用的,证义一门又分出许多新职,故有所谓“分职证义”,及“证义正员”等名义。其实,早在玄奘的译场中,证义中已分出的部门,便有“字学”及“证梵语梵文”。“字学”又叫“正字”,专审查译文用字的得失,属于中国音义训诂学的范畴。“证梵语梵文”又简称“证文”,专审查梵文原本的字音字义,是属于印度声明学的范畴。上面提到的崔湜,就会做润文官兼“正字”,如开元释教录卷九义净传上便提到义净的助手中,有“兵部侍郎崔湜,给事卢粲等润文正字”。到这时“正字”已由润文官兼任,有时索性取消了,但专管原文方面的“证梵语梵文”,却另行发展为好几种新职了。
作者:outtowner 回复日期:2008-7-18 13:19:16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7 14:23:38
《翻译的基本知识》 钱歌川 著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3: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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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and-pasting? or hand-typing?
it looks we will have the entire book soon, :)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3:19:33
第一种是“证译语”,首见于武则天时菩提流志的译场中,由一位出生和落发都在中国的印度籍僧人慧智担任此职,专审听他们的汉语口译有无错传主译的话。后来唐中宗时华人义净的译场中也设置得有这一职位,仍由外国居士担任。
第二种叫“证梵义”,武则天时义净译场中设置,职责为“明西义得失,贵令华语不失梵义”。
第三种叫“读梵本”,是义净时置,他本人梵文虽好,但要读诵得声调正确,仍以印度人为佳。
第四种叫“证梵本”,也是义净所设置的。这是为考证梵文原文的内容,注意梵文形式的表达,遇上原文有讲不清楚的地方,要能够加以解释,使原文意思能正确地表现出来,不致有误。
从这四种新职来看,翻译工作较玄奘时更有了进展,人们已体会到翻译以理解原文为第一要义,故不特把证义再细分为若干部门,且聘外国人为助,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9:50:27
到了唐德宗贞元年间,“证义”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如不空译场中有“证义”十一人,另有“校勘”三人,“检校”一人。般若译场中的“检勘”和“详定”,只是名义上的改变而已。北宋译场完全承袭唐代旧规,分工方面再没有什么新的发展了。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9:52:37
七 直译和意译举例
Grey are the clouds in the sky and faded are the leaves on the ground,
Bitter is the west wind as the wild geese fly from the north to the south.
How is it that in the morning the white-frosted trees are dyed as red as a wine flushed face?
It must have been caused by the tears of those who are about to depart.
这是熊式一翻译的《西厢记》中的名句。原文是“碧云天,黄叶地,西风紧,塞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尽是离人泪。”我现在把它当作实例提出,以便进行讨论“直译和意译”的问题。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9:54:29
我认为熊君把“西风”译做west wind,似乎有点犯了直译的毛病,而使它和前面的形容词bitter,在英国人观念中发生矛盾。熊君此书在伦敦出版,可说是专翻给英国人看的。他应该注意到英国人心目中的west wind是怎么一回事。我不能代表英国人来表示他们的意见,只好请英国的桂冠诗人John Masefield(1878-1967)出面来说明:
It's a warm wind,the west wind,full of birds’ cries;
I never hear the west wind but tears are in my eyes.
For it comes from the west lands,the old brown hills.
And April's in the west wind,and daffodils.
(那是一种温暖的风,西风吹时,万鸟争鸣:
——听西风起,我眼眶中热泪盈盈,
因为它是来自西土,那褐色的故山边,
春天就在西风中到来,还有水仙。)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9:55:31
我们读了桂冠诗人的这首《西风歌》,便不难理解英国的 west wind简直等于我们的“东风”,也就是温暖的春风一样,所以Milton说它“有芳香的翅膀"(And west winds with musky wing)。《西厢记》上说的“西风紧”,正和英国的east wind相似,英国人惯常用keen,biting,piercing一类的字眼,来形容他们的east wind,和我们说的“刺骨”差不多。英国小说家 Dickens在他的名著《块肉馀生述》中说:How many winter days have l seen him,standing blue-nosed in the snow and east wind!(在许多的冬日我都看见他,鼻子冻得发紫,站在飞雪和东风之中!)我们对于冰雪和东风是联不起来的,正如英国人对于bitter和west wind不能发生联想一样。所以我们最好是意译,如果一定要保留原文,照字面直译的话,则须加注。例如译Dickens的上引文句时,就得说明英国的east wind是从欧洲大陆北部吹来的寒冷的风,和我国的西北风相似。如果是大胆一点的译者,是可以把它意译为“朔风”的,说“站在冰雪和朔风之中”,是不会出纰漏的。至于上说的“西风紧”,如译者不敢意译为Bitter is the east wind,至少也得在West wind下加注,说明这是说的大陆的西风,有如英国的east wind,好像英诗人Shelley到欧洲大陆的翡冷翠时所遇到的西风一样。
作者:bufferlemon 回复日期:2008-7-20 0:44:38
mark
作者:oando 回复日期:2008-7-21 1:04:07
楼主辛苦了!谢谢!
我一向用钱老的《英文疑难详解》作为教学的辅助材料,觉得钱老的确见多识广,十分佩服。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21 15:54:52
英国的west wind是与春俱来的,而大陆的西风,如Shelley说的是呼吸著“秋的生命”(thou breath of Autumn's being)的。
以上是关于气候与土宜的直译,于另外一个国度的读者有不同的含义。现在我们再来看看普通文字的直译,给读者的印象又是怎样。英国作家Maugham在他的自传The Summing Up一书中说的His language will be Greek to them.一句话,如译为“他的语言对他们将是希腊话”,便是直译,中国读者是不能领悟的,甚至不能意会的。因为英文说的be Greek to one=be beyond one's understanding意为“不懂”,在字面上决看不出来有这种意思。所以这句话必须意译为“他所说的这一套,他们是不会懂得的”,才能被读者接受。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21 15:55:57
再看Henry James在The Real Thing一篇中说:I had as I often had in those days。for the wish was father to the thought,an immediate vision of sitters如直译为“我有
在那些日子里我常有的一样,因为愿望对于思想是父亲,一个立刻的坐者的幻象”,是没有一个读者能了解的,必须意译为“因为愿望是思想的根源,正如我在当时所常有的情形一样,现在一听说有客人来,心里马上就想到是找我画像的人来了”,才能表达原意。
中译英也是不宜直译的,如唐诗“早晚下三巴”句中的“早晚”二字,Fletcher译为early and late,而Lowell则译为from early morning until late in the evening,都因直译而未能表达原意,这个“早晚’是指“有一天”(someday)说的。又如刘长卿的“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一联,Fletcher译为:
The house dog's sudden barking,which hears the wicket go,
Greets us at night returning through driving gale and snow.
译者照字面直译,故译成狗闻门响而吠,狗欢迎我们在风雪中深夜归来。实际是说诗人闻柴门边狗叫,知道是夜里有人从风雪中归来了。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21 15:57:34
又Lowell与Ayscough合译的《松花笺》集中译李白“问余何事栖碧山”句作:
He asks why l perch in the green jade hills.把“栖”字直译为perch是不适当的。
司空曙的“晓月过残垒,繁星宿故关”,是指他所送北归的人,在晓月时走过残垒,在繁星下投宿故关,可是Bynner却直译为晓月落残垒,繁星照故关了。这是因为译者未能把诗句中的主语找出的缘故。
The moon goes down behind a ruined fort,
Leaving star clusters above an old gate.
如果译者能完全了解原文,他就可以意译了,如白居易后宫词有“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熏笼坐到明”句,Giles译成:
Alas,although his love has gone,her beauty lingers yet;
Sadly she sits till early dawn but never call forget.
原为“红颜未老恩先断”现译为“君恩已去红颜在”,先后颠倒过来,意思似乎更为深入,第二句中的“熏笼”虽被略去未译,但补充了“永难忘”的字眼,更是神完意足。又同为白作琵琶行中的句子:“暮去朝来颜色改”,Bynner意译为And evenings went and evenings came,and her beauty faded.正好象我们说“一天一天的老了”一样,比直译为“暮去朝来”或“朝去暮来”,更容易为西方读者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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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开始教英文以来,不知道有多少学生问我一个同样的问题:“英文要怎样才学得好?”这使我实在无法答复,因为学英文真无捷径。不过我可以把我个人的经历,在此说说,经历并不一定成功,我学了二、三十年的英文,只觉得愈学愈难,离精通还远得很,以前我只能看看英文书,现在才可以勉强写作,不至再受林语堂先生 半身不遂的讥笑。
林先生常说:“你们日本留学生,只能阅读英文,不能写说,无异半身不遂。”我当时也老着面皮,和他争辩,理由是有些吃过面包的人和多数国内大学的毕业生,写说既不通,阅读也一知半解,那岂不是全身不遂?
不过这只是解嘲而已,我内心当然很受了点刺激。从那以后,我便决心要把英文写好。但好是没有绝对的标准的。只得服膺爱因斯坦的学说,去求一个相对的好。我要把英文写得英国人认为可读为止,那就是在英国去出版一本书。几年奋斗之后,这目的居然被我达到了,林先生一句笑话,医好了我一种不治之疾。
我学英文,约莫经过三个时期。即国内的初学时期,日本的阅读时期,和英国的写作时期。在国内我进过好几个教会办的小学和中学,得益最多的,是在长沙的青年会中学,教我的英文的,是一个叫作费雅的英国人,他每个星期要我写一封英文信给他,又常常把一个个的学生叫他房间里去会话。所以我初到日本的时候,觉得 说日文真难,要说英文反而容易。可是在日本住上六七年下来,永远见不到一个西洋人的影子,我口头几句似通非通的英文,便于不知不觉之中,被费雅索回去了。
留在日本几年,只是与书本为伍,教我的老师中,虽有一两个是日本的英文学者,他们读书的能力固不待言,就是发音也很正确,又能写得一手极漂亮的英文,可是他们教书时,从来不放一句洋屁,全是说的日本话。因为他们的教育方针,和中国的不同,他们不求皮毛,只顾实际,把学英文认为一种手段,研究西洋的学术才 是目的,要达到这个目的,全在读书,不在说话。用英文直接教授,学生自难完全听懂,甚至教的人也不一定要懂,把字典上的解释抄下来,去念给学生听,就对付了。你问他那个字我们国语的解释是什么,他不一定说得出来。
从前在上海某大学里就闹过一个笑话,有人用直接教授法讲解美国爱默生的随笔,几点钟教下来,学生还是不懂,最后要求先生改用中文讲一遍,那回答是“这是哲学,我也不懂,你们去问你们的哲学教授吧。”用英文教这种哲学的,在中国的大学里,还有的是呢。
然而在日本的英文教师,就连这种哲学,也同在讲英文时知道讲解了。所以学生出来,在读西书时,都能相当了解,而翻译出来的东西,也不像中国这样错误百出。虽则左手偏枯而右手的力量,比我们的双手还大。
我在日本那种环境中,即不幸患了左手偏枯的毛病,于是要到英国去求医。一去就找到了一位名医,用一种特效药,果然一年就把我的病诊好了。
我晓得你亟于想知道那特效药的名字,是不是?现在让我慢慢地告诉你吧。
他用的是治本的方法,认为英文得先把基础打好,所以他最初给我的是一部小学课本,我记得那书名叫作《剑桥英文读本》。你不要以为大学毕业生去读小学课本是笑话,那中间却有很多练习确真把我难住了。譬如第一次的练习,就是叫我把我住的那房间里面的一切物名写出来,休说壁上某一段木料叫什么名字我不晓得,就 连挂面巾的架子叫作一种“马”,我都是那次方才学到的。
后来他又要我把那书前面的一篇长序翻译出来,当时我很不解,他既不懂中文,怎样知道我 译的对不对呢?可是他劝我不要问,后来自然会明白的。我译完后给他,他马上还给我:“就根据你的中文,再去译成英文好了。”这正是唐朝翻译佛经的办法,可以看你对于原文到底真正了解没有,和译得忠实不忠实。同时还可以试验你用外国文表达意思的能力。
奠基之后,我便开始读书和写作。 他指定我读了几部他认为文笔最好的小说,我把不懂的地方标出来,他给我详细解释。同时我又每天写,或是从中文翻译,一千字上下的英文给他批改。我每天所读到的和所听到的新字句,都可以应用到我每次的信上去。当许多其他的留学外国的同学,冠冕堂皇地在大学里读学位的时候,我却暗地在做着这种不足以登大雅之堂 的卑下的工作。所以他们回来,可以在名片上、信笺上,印出一种伟大的头衔,而我确实依然故我,名片上仍然只有三个字,藏书上有只写得有一个中国人的姓名,没有外国的地名可是我并不后悔,我觉得中国人要拿外国的学籍或是地名来骄傲于国人,是一回可羞耻的事。中国到底还是个次殖民地,这些知识分子,还不够彻 底,印度人就比我们更进一步。你打开任何一张印度报纸,你就可以发现许多求职者的履历书上,常有“投考某某大学落第”的字眼。他们只要去报名考了一下英国人办的大学,那怕未考取,也就是一种可以骄傲于国人的资格了。
话已说出了轨,应该言归正传。且说我跟那位塾师学英文,大都不出书本,而日常生活的谈话,还得另某发展。到外国去,找人教会话,简直是多余的,不仅在那短时间中,你说不了什么话,而且学来至多也不过是几句客厅里的话,最好是时时睁开你的眼睛,竖起你的耳朵,鼓动你的舌头,你便有无穷的收获,用不着花钱去请人教授。
记得有一位初到伦敦的朋友,得到了他房东的同意,每天同吃过晚餐以后,就和他谈半个钟头的话,他很得意地把这种交涉的成功,逢人便说,使我们大家都羡慕他的好云,难得遇到那么好的一个房东,可是一个月之后,他除了房金伙食的帐目,另外还接到一张帐单,上面开的是谈话费若干镑。
我房东太太和我很少接触。我所交际的,都是外面的人。我知道英国的男子大都是很忙的,你出上半镑钱一个钟头请他教你会话,毕竟得不偿失,最好找一个女朋友,英国在上次战后,人口中女子多于男子一百万,没有机会结婚的女子到处都是,她们比较有闲,而且极愿意与男子交际,认识之后,她可以时常和你往来,目的并不在钱。男女间既有一种吸引力,自然更容易接近。
我经朋友介绍,结识了一位刚从英国皇家美术学校毕业的女画家。初期不过是请吃茶,同去参观画院而已。后来熟了,不仅在茶室中两人可以闲谈一个下午,甚至常同出野外郊游,可以在道玩。在那些时候,说话的机会即多,而且无所不谈,范围又广,记得有一次,我们从博物院出来,来吃茶点,叫来的点心,似乎太少,我 说不够吃,她就笑我“眼大肚小”。(这句英文你如果还不晓得的话,请来问我好了)像这一类的俗话,是教师们怎也不会教你的。
有时她到海滨小住,也打电报来历约我去玩一天。她在车站上接到我后,我们便沿着海边慢慢朝市廛走去,一面闲谈一面拾海螺壳,把时间置诸度外。等我们达到她预先约定的吃午饭的地点时,她的女伴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有为我也很熟的小姐,故意把手遮在眼睛上,做着寻找的姿势向着我们问:“他们哪里去了?”而我的那位朋友也不甘示弱,马上反唇相讥,大家互相开着玩笑。我觉得很难为情,她们则满不在乎。原来在她们,就是恋爱也不妨公开的呀。
当日洗了一回海水浴,我们便去游山,走到青草原上,云雀在空中歌唱,蕙风吹着我们的衣,她故意让女伴走上前去,而倒下在我身边的草地上,装出一副娇慵无力的样子,终至闭上眼睛,吞吞吐吐地说出一些听不清楚的话,使得我也非把头靠拢她的唇边不可。到了这种时候,练习英文的机会,也就么有了,正是莎士比亚所谓:
Love therefore, and tongul – tied simplicity
In least speak most
这种令人回忆的往事,我现在只对你说,请你千万不要告诉我的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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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第一要通达
(摘自《翻译的基本知识》)
辜鸿铭以“汉滨读易者”的笔名,著有《张文襄幕府纪闻》一书,中有这么一则故事:
“昔年陈立秋侍郎兰彬,出使美国,有随员徐某,夙不解西文。一日,持西报展览,颇入神。使馆译员见之,讶然曰:‘君何时谙识西文乎?’徐曰:‘我固不谙。 ’译员曰:‘君既不谙西文,阅此奚为?’徐答曰‘余以为阅西文固不解,阅诸君之翻译文亦不解。同一不解,固不如阅西文之为愈也。’至今传为笑柄。”
由上面这个故事看来,可见翻译出来的文字,必须通顺达意,否则就会变成天书,是没有人能看得懂的。遇到徐先生那样不懂英文的人,也宁肯放下天书似的翻译文字,而入神地去看那蟹行的原文了。他的幽默感,给了从事翻译的人们当头一棒,使他们在执笔翻译之前,先得想想:他们是翻给谁看的?当然是翻给他们的国人看的。如果国人看不懂,岂不等于劳力白费?目的既未达到,可说是完全失败了。
英语读物编著
(摘自 《钱歌川的英语世界》/韦泱)
进入中华书局后,钱歌川除了参与《新中华》杂志与《辞海》的编辑外,还将更多精力投入英语读物的编著与普及工作中。他担任了中华书局主办的《中华英语半月刊》主编,这每月要耗去他不少时间。他还主编了一套“英文研究小丛书”,计二十九种,如《英文新辞汇》《英文难句详解》《英文标点法》等,这整套书均由他一个担纲编著。他在《发行旨趣》中写道:“要学会一国的语言文字,决不是一回轻而易举的事,尤其是英国语文,似乎更难精通。中国学生在中学六年大学四年,一共要学十年的英文,但学到大学毕业,学通了的人,似乎并不多。这当然归咎于学校中要学的课程太多,无法专修,而读书时不求甚解,只顾大体,忽视小节,实为失败的主因。编者不揣谫陋,就平日个人研究的心得,分题写出这许多小册子,虽属断片零篇,亦能自成段落,居然编印成册,汇为丛书,自知不免有小题大做之嫌,然而对于有心学习英国语文的人,或者不无小补罢。”可见他对英语普及的现状甚为熟悉,并予以相当的重视。
此外,他还编著了《日用英语尺牍》《日用英语会话》,以及“英文常识小丛书”中的《英美风采录》等书。近年来我常在旧书店徜徉,见到这些书,亦不轻易放过,一一收入囊中。闲时把玩,可以看出钱歌川的英语功底深厚,且著述由浅入深,条理清晰。据说他用英文写的书,在英国也出版了好几种。半个世纪过去了,国内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第一次出版他的散文集,曰《浪迹烟波录》,在扉页“编者的话”中,对钱歌川作了高度评价,最后写道:“钱先生的确是我们的师友,学习英语的读者们可能都会知道,他早年编写的基本英语教材,现在国内已有大量重印,是为我们学习英语不可多得的辅佐。”钱先生作为一个文学家,所主编的英语刊物、丛书及教科书等,几十年来,使多少莘莘学子从中受惠啊,亦足见他在英语教圃中耕耘的辛勤与贡献。
走笔至此,想到自己的一次淘书插曲。那天在文庙路旧书地摊上,看见一册脏兮兮的书,印的是斯坦培克著,秦戈船译。这分明就是一本翻译书,然书名却用了中国的一句古诗《月落乌啼霜满天》,我好生奇怪,翻阅着,这确是一本小说译著,由中华书局出版于1943年。摊主要价不贵,便淘下再说。经过近来对钱歌川史料的进一步熟悉,才获知此书为他所译,他一章章翻译,《新中华》杂志就一期期连载,最后全部译完,结集成书出版。我当初无论如何想不到,这秦戈船就是钱歌川的谐音哪!这也是他遨游于英语世界所留下的深深印痕。
首次引进Basic English
(摘自《时人又得渐知名——回望钱歌川先生》/袁刚毅)
钱歌川在文学上取得的成就固然离不开自身努力,但与中华书局为他提供了良好的文化环境和出版条件分不开。中华书局为社会造就了出色人才,且厚爱有加,钱歌川也晓得投桃报李。钱歌川任中华书局编辑历时六年余,握管编书,功绩彰彰在人耳目。《新中华》杂志行销全国,与商务印书馆的《东方杂志》分庭抗礼,钱歌川列名主编,论贡献自不待言。
英国剑桥大学奥格登教授创造了850字的基本英语(Basic English),便于英语教学,钱歌川首引国内,在中华书局出了一个“基本英语”系列,还在广播电台空中教学,反响强烈。后来又请赵元任先生为之灌音,制成唱片发行。这项配套业务广受读者欢迎,中华书局为此获得了很可观的经济效益。另外,钱歌川也是《辞海》编辑者之一,负责新文学名词的解释。
重视基础英语训练
(摘自《台湾大学文学院院史稿1928-2008》)
先生常告诫学生要先学好语言,不要高谈文学,因此特重英语的基础训练。他的英文中文俱佳,一生著作种类丰富,包括散文、文艺概论、评论、外国文学中译、教育理论、英语读本、英日文法书籍等。其中尤以散文创作特为杰出。至于其译学亦为人所称道,既有如哈代《娱妻记》、爱伦坡《黑猫》等世界名著之翻译,也有呈示现代美国社会百象的《人间信箱》,还有译介解说英美名诗作之《英诗研读》,再以极其畅销的《翻译的技巧》为例,可谓融合了理论与实践,也具体呈现了先生深厚的学术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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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中文翻译成英文后,再翻回中文是一个好的检验方法。
有个笑话,说的是一次在北京怀柔县召开一个国际妇女会议,有记者把地名翻译成 "soft bosom" ,可是如果人们将此翻回中文就好笑了,“怀柔”变成了“酥胸”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7 14:23:38
《翻译的基本知识》 钱歌川 著
目录
一 一个古老的问题
二 约定俗成万物名
五 佛经的翻译方式
七 直译和意译举例
八 译文第一要通达
九 首先要了解原文(节选)
十二 两国语义不尽同
十三 在动手翻译之先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7 14:39:30
一 一个古老的问题
世界上现存有三千多种语言,彼此之间不能理解,要理解就得凭仗翻译,语言的产生和人类的产生同样的古老,两种不同语言的人类,开始发生接触的时候,就发生了翻译的问题。人类由单有语言进化到有文字的程度,其间必然经过极其悠久的岁月,至今世界上三千多种不同的语言中,有文字的仍为极少数,这并不是说有的民族产生得较迟,所以文字也发达很迟,而是因为他们的知识进步很慢,文化水准很低的缘故。大家都知道:文字是代表民族的文化的,一个没有文字的民族,其文化水准的低落可想而知。孔子所谓“言之无文,行之不远”,意思就是说,要把一个人的话语和思想,传到远方或传到后世,就必得有记录的文字。世界上最古的文字有三种:一为苏马利亚人和巴比伦人的楔形文字,二为埃及的图书文字,三为中国文字。所有人类的文字,虽则都是由图书演进而来,然而并非出自一源。于是发展出彼此极其不同的文字来了,如中国的文字为注音文字,西欧的文字为拼音文字,这已经在系统上大有不同,判然二物,即是那些有亲族关系的文字,如日本、高丽、安南、乃至古代的契丹、女真、西夏,都采用了中国文字,或至少是和汉字有不少的关系,但发展的结果,也多变成了另外一种文字,如日本文看上去虽则满纸汉字,然而我们中国人要了解它,也大不易。不要说外国,那怕是在一国之内,文字也不尽同,我国直到秦朝的李斯,实行“书同文”,才算是把中国的文字统一了。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7 14:56:05
同一国的文字,如果不统一的话,也是需要翻译的;外国的文字,那怕是汉字集团,如上述的日本文及高丽文,我们如不经过翻译还是不能了解的。说话固然不能了解,就是写成文字也和我们的大有出入。所以说话需要翻译,文字更要翻译。没有文字而只是口头传述的,不算正式的翻译,只可称为通译(Interpret);要把用文字写成的书籍,译成另外一种文字,这才是正式的翻译(translate)。在新加坡这个多元种族的国家,到处都是不同种族的人,说着各自的母语;就同是华族,也说福建、广东、潮州、海南、三江各地的方言,互相不能达意,就得有人通译。如果是在这个复杂的环境中生长的人,他就会说各种各样的话,会说英语,会说马来话,会说华语,会说闽、粤方言。这样的人英文叫做会说多种话语的人(polyglot)。他只能做通译,不能做翻译。通译是动口的,他不一定要认识字,而翻译是动手的,他必须通晓书本上的文字。所以从事翻译工作,非精通语文的人(Linguist)莫办。
作者:luxiaan 回复日期:2008-7-17 15:06:47
作者:全民反二奶大行动 回复日期:2008-2-26 13:13:02
把中文翻译成英文后,再翻回中文是一个好的检验方法。
有个笑话,说的是一次在北京怀柔县召开一个国际妇女会议,有记者把地名翻译成 "soft bosom" ,可是如果人们将此翻回中文就好笑了,“怀柔”变成了“酥胸”
嗯,比较经典的中式翻译~~
作者:august_shadow 回复日期:2008-7-18 4:00:26
钱的这种学习条件(有母语是英文的人给他纠正英文写作和口语,差不多是私塾了)对大多数人来说不可求,在国外也不行。没有这种优越条件的人用他这种方法,提高的空间有多大很难说。
作者:outtowner 回复日期:2008-7-18 9:25:28
**本周好帖**
(thanks to LZ and anyfriends)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9:52:03
通译因无记录可留,自无史实可考,等到有记录时,已经到了翻译的阶段,至少是有一方面的记录,把当时由通译口头传述的话,用文字记下来了。如中国从事翻译的工作,而留下有记录可考的,是三千年前的周代。“礼记”的“王制”上说:
“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9:56:39
等到公元一百五十年的时候,即汉末的桓帝的朝代,所翻译的佛经,流传至今还在。“隋书”的“经籍志”上说:
“汉桓帝时,安息国沙门安静,赍经至洛,翻译最为解通。”
这似乎是“翻译”一词出现最早的记载,在汉以前只称“译”。
“礼记”上说:“北方曰译”,只用一个“译”字。因为汉人大半与北方的外族打交道,所以“译”的这个名称特别发达,后来加上一个形容词便称“翻译”,代表转译四方的语言文字了。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9:57:32
在西洋的欧州,翻译也有两千年的历史了。有记录可考的,是在公元前二百五十年的时候,罗马的诗人安得罗尼可斯(Livius Andronicus,c,284~204 B.C.)曾把希腊大诗人荷马(Homer,c.10th cent.B.C.)的史诗“英雄流浪记”(Odyssey)译成了拉丁文。可见翻译这一种工作,是在两三千年前的古代,早已有了的,并不是什么新奇的玩意。如果翻译有什么问题的话,也是极其古老的问题。古人所遭遇的困难,我们同样还得遭遇。翻译免不了要发生误译,也并非时下才有的。在一九三一年左右。上海有位文人曾由英译本把俄国作家柴霍甫的短篇小说,全部译成中文,至少有十二巨册。他的中文写得非常流利,英文的阅读能力也不算坏,可是译得多了,总不免有失错(slip)的地方,於是乎他就在中国的文坛上闹了一个大笑话,把英文的银河(The Milky Way)译成“牛奶路”了,有诗为证:
可怜织女星,化为马郎妇。
乌鹊疑不来,迢迢牛奶路。
这首诗可以称为一种史料,中国翻译史上的逸话。大家都知道织女配牛郎,为什么诗中变成了“马郎”呢?这也是那位先生译笔下的杰作。神话中有一种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马的怪物(Der Zentaur),竟被译成“半人半牛怪”,当时曾被人讥为“牛头不对马嘴”的翻译。
在上诗中,提到为牛郎织女七七相会时架桥的“乌鹊”,使我想起另外的一些译作来了。以译介中国文学名著闻名世界的,英国汉学大师介尔斯(Herbert Giles),把曹孟德的诗句: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英译为:
The stars are few,the moon is bright。
The raven southward wings his flight.
而不久以前李杏村先生新译的“前赤壁赋”上把这两句诗又译成:
When the stars are few
And the moon shines brightly,
Magpies and ravens are winging their way southward.
由上两种翻译看来,外国人译的也好,中国人自己译的也好,都把“乌鹊”一个名词翻译错了。介尔斯把它译成“乌鸦”,是另外的一种鸟,而李杏村就把它译成两种鸟了,他不知道“乌”在此是一个形容词,实际是指那种俗呼为“喜鹊”的鸟。
上述几位译者都是很好的,尤其是介尔斯的鼎鼎大名汉学界谁不知道,可是译诗照旧不免有错,古人要译错,今人也要译错。所以我说翻译的困难问题,是自古以来就有了的。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0:37:49
二 约定俗成万物名
十九世纪的英国著名生物学者赫胥黎(Thomas H.Huxley, 1825~1895),曾以极其通俗易解的文字,来说明大自然的秘奥。他把世间万物分为两类:一类叫自然物,一类叫人为物。如房屋、家具、舟车、机器之类,就是人为物,因为它们都是经过人的手艺而形成的;而另外还有更多的东西,是完全没有经人之手而出现的,世界上即令没有人类,它们也是存在的,那是些什么呢?那就是日月星辰,白云苍天,山河海洋,动物植物,一切自然产生的东西,所以称为自然物。所谓人为物,严格地说起来,也不真正是人类创造的,如果没有自然物的话,人类便什么也造不出来。例如,一张书桌,算是人为物吧,但是如果没有自然物的树木,给我们做材料,又那里来的桌子呢?所以,事实上,人为物的产生,不外是我们叫作人类的这个自然物,在别的自然物上有所作为的结果。
作者:寒业客 回复日期:2008-7-18 12:12:52
等待更新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35:54
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意思是说,天地间产生万物,人最为贵,但在大自然方面来看,也是和刍草或狗畜一般,无分轩轾,正如赫胥黎所说的,人类也不过是自然物的一种而已。
自然物既是由造物者一手造成,全世界各地都是一样,美国的月亮也好,中国的月亮也好,都是一般大小的。天下乌鸦一般黑,是人都有五宫,是树都有枝叶。不同种族,不同语言的人,对自然物的认识都是相同的。假如英国人指着早晨在东方升起的红日说:the sun,我们不懂英语的人也懂得他是说的太阳。至于秦朝的赵高指鹿为马,那问题就来了。为什么那有叉角的动物就一定是鹿,那有鬣毛的动物就一定是马呢?仓颉造名时,鹿还可以说是象形,而英文鹿的原义,只是指的普通动物(OE deor=beast,animal)而已。当初把这名称派在别的动物头上,或派在马的头上,那末,赵高指着唤名的,也就不错了。莎士比亚说,名称有什么关系呢?那个我们称为玫瑰花的,叫做任何其他的名字,也是一样的芬芳。这就是说,我们给它的名称虽有不同,而自然物本身的实质不变。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37:07
荀子在他的“正名”篇上说:
“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实名。”
这是合乎现代语言学的理论的。现代语言学家赵元任,在一九五九年出版的“语言问题”上说:
“语言跟语言所表达的事物的关系,完全是任意的,完全是约定俗成的关系。这是已然的事实,而没有天然,必然的关系。”
他用了荀子的“约定俗成”四字,来说明语言的性质,可见他是同意荀子的说法的。
自然物是人类共通有的,只是各种语言叫它的名称不同而已。我们只要知道那名称所指的是什么,总不会错。“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青草,在世界任何地方都是一样地绿,一样的芳,无论你叫它什么名字都可以,它是决不会变成乔木的。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39:56
我们在一种语言当中,由于约定俗成的关系,给它取上一个名字;在另外的语言中,又有另外的名字,但不同的名字,并不会发生不同的印象,因为大家心目中早有了那个自然物的形态,只要把两种不同的语言的名称,配合在一块儿,就可明白所指的是什么了。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43:59
人为物的情形就完全两样了。例如我们写字的笔墨,便是所谓人为物,凡有文化的民族,莫不有其行文必备的笔墨,可是形态全不一样。英文把中国的“笔”译做brush,但这个英文字,含义为“刷子”,用以擦洗(scrub),或扫除(sweep),或使干净(clean),或使整洁(tidy)的。中国辞典上对“刷”的解释有四:一为刮去,二为清除,三为理发具,四为印刷。无论是中国解释,或外国解释,brush一字和中国“笔”的内容与形式,都相差很远。第一brush一定是平头的,而中国笔的特色就在它有笔锋,一尖一平,如何可以视同一物呢?有人说中国的笔,与其译作brush,不如译作Chinese pen,还不至发生误会,其实,这也并不适合,因为英文的pen最初是鹅毛管做的,后来变成钢笔,最近流行的原子笔是在笔尖上附有小球的。无论它怎样进化,总离不开一点:那就是硬的笔头,而中国笔却是软的,所以一软一硬,处于相反的地位,如何可以构成同一物体的观念呢?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45:42
再看中国的“墨”,被译成Chinese ink,如中国的“砚台”,就译成slab for rubbing up Chinese ink。这比把“笔”译成Chinese pen。更为不通,因为西洋的ink是液体,而中国的“墨”是固体,在实质上大不相同,决不可能使人发生联想作用,等于译得不伦不类。虽同是约定俗成而取的名字,人为物与自然物有所不同,人为物是没有全人类共通的物象的。你没有见到实物,翻译时总不免有错。有些东西是属于玄奘所谓“三不译”范围之内的,因为译出来,既变成三不像,还不如不译的好。如佛经中的“楞伽经”、“楞严经”等,“经”字是译了的,而“楞伽”和“楞严”就不译,即前者可意译,而后者则只能音译。中国的“词”,为中国诗中的变体,不同于“诗”,也不同于“曲”,更不同于“赋”,英文诗中绝无此种形式,勉强拿英文的一种诗休来翻译,必然是牛头不对马嘴,不伦不类,所以只好译音,译成Tz’u,还不失其本来面目。翻译者处理人为物时,不可不特别谨慎。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46:50
五 佛经的翻译方式
叶恭绰著《遐庵谈艺录》中,有一篇题为《由旧日译述佛经的情况想到今天的翻译工作》的文章。内容主张我们必须仿效前人译经的方式来从事翻译,才可免除近代译书的粗制滥造的流弊。他虽不同意墨守成规,完全依照《译场》的办法进行,然他对于那种方式确是很赞成的。他的这种见解我们都具有同感,因为谁都知道翻译必须认真彻底,才能搞好,而翻译佛经的方式是最认真,而又最彻底的。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古代《译场》的情形,到底是怎样的。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47:51
中国进行有系统的翻译工作,始于东汉明帝永平十年(公元六十七年),直到北宋为止,前后达九百年之久,其间完全采用一种叫做《译场》的方式,即许多人通力合作,在严格的分工制度下从事翻译工作。我们普通人说到翻译,都是指的一个人执笔的翻译,而不是指许多人一块儿来译一部书。清朝末年的“译学馆”,乃至以后的编译机构都未曾作此尝试,虽个人的译作,也都没有什么成绩表现。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49:08
据曹仕邦的考证,中国在隋朝以前的译经方式,有点像现今的演讲讨论会,组织比较松懈,结果费时失事,事倍功半。因为隋朝以前是由主译公开在大众前一面翻译一面讲解,在场的任何人都可以跟主译辩论。那时主译的声望愈高,听者愈众,如鸠摩罗什在关中作主译时,便有徒众三千,他们当中有不少是从分裂的中国各地来的,因什公名气大,三藏兼明,所以热心闻法的人,纷纷越境而凑辐长安。这数以千百计的听众,对译经的帮助,并不太大,至多只能收集思广益的效用,使真理愈辩愈明而已。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52:18
译场上讲经是对不懂梵文或西域文的华人,来讲解原用梵文或西域文写的佛经,所以主译先诵读原文的经文,然后再随口译为汉语,如果主译不通汉语,就由《传语》负责口译,再由一弟子负责记录,称为《笔受》,即是用笔来接受的意思。笔受的任务是主译随时口译多少,他就记录多少。有些佛经是梵僧来华后凭记忆背诵出来的,而不是他们携来的写在贝多罗叶上的原文,遇此情形,就得再增设一位专门负责记下梵文的笔受。
主译或传语将原文口译成汉语,再由笔受记录下来,只是完成了初步的工作,因为这儿口头译出的经文,还得由主译加以讲解,听众加以辩难,直到在场的人都彻底了解,毫无疑问时,才算定案。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54:24
现在新式的教学法,决不限于教师一人讲解,在一节课中常分为讲解、讨论、测验三个部分。现新加坡大学校外进修系的课程,每次也是规定一小时讲解,半小时讨论。佛教讲经,特别注重讨论,历来都要听众向法师质询和辩难,相传佛陀住世时讲安般守意经,弟子们无人能提出质问,佛陀只好自己化作两身,由一化身发问,另一化身作答,借着彼此的问答和辩论、引导弟子们进一步的了解经义。从这传说看来,可见讨论辩难是很早就实行有效的传统方式。后来在中国译经时,仍然要采用它,也是当然的。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56:45
译场上译经,除了传话和笔受的实际任务外,听众也各自作出笔记,作为讨论的张本。前人记载鸠摩罗什译维摩经的经过时,有两句名言说:“因纸墨以记其文外之言,借听众以集其成事之说”。前句指主译的解译经义,因为解经时听说的话,都非佛经本文,故称“文外之言”;后句所言,如听众不作笔记,他又从何借他们《听》到的《成事之说》,而将之集合整理起来呢?
集合听众的笔记,可助译文的写定。对翻译上听众常有一得之愚,足供大师采用,例如鸠摩罗什译妙法莲华经时,曾拿竺法护译的正法华经作参考,其中卷五受决品有一句话,法护译作《天上视世间,世间得见天上,天上世人往来交接》,罗什认为虽能保存原意,而嫌不够典雅。于是僧睿提议改译为《人天交接,两得相见》,什公很高兴地接受了。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2:58:32
当笔受处理译文时,自然要完全掌握主译对经义的解释,所以除他本人所记的以外,还要集合听众的笔记来作参考,以便从许多记录中归纳出真义来。这样译成之后,还须跟原文校勘,才能成为定译。校勘工作最初由通汉文的主译自任,或归传语负责,后来另设专人。译文的用字问题,在检校时可作最后决定。这种校勘工作,极为认真,常要花上好几年的时间,一校再校,慎重可想。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3:08:49
隋唐后译经的方式稍有改变。隋炀帝时设置翻译馆及翻经博士。当时的高僧彦琮,俗姓李氏,尤精于译事。译经一百馀卷,合二十三部,晚年著《辩正论》以流传后世,作为翻译佛经的准则。他说佛哲传经,深浅随缘,译事不易;虽精心审度,仍难臻恰当,为求圆满至善,宜有八备。所谓八备,就是参预译场的人所应具备的八种条件。彦琼的翻译八备,原文如下:
诚心爱法,志愿益人,不惮久时,其备一也。
将践觉场,先牢戒足,不染讥恶,其备二也。
筌晓三藏,义贯两乘,不苦暗滞,其备三也。
旁涉坟史,工缀典词,不过鲁拙,其备四也。
襟抱平恕,器重虚融,不好专执,其备五也。
耽于道术,澹于名利,不欲高衒,其备六也。
要识梵言,乃闲正译,不坠彼学,其备七也。
薄阅苍雅,粗谙篆隶,不昧此文,其备八也。
其中第一个必备的条件是:应具备诚心、善心、恒心。自己对工作本身,诚心地爱好,而又立志要帮助不懂原文的人,以献身译经事业的精神,来从事翻译,所以不怕年长月久的工作。
第二个必备的条件是:从事翻译的人,要遵守一切戒规,并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第三个必备的条件是:佛典分经、律、论三大类,合称三藏。两乘指大小乘,包含深玄义理,以慈悲博爱,拯救众生的是大乘,修行者见解狭小,倾于烦琐理论的是小乘。翻译的人应先通晓经论律规,译出经来,才能意义允当,通畅明达。
第四个必备的条件是:坟史指三坟、五典、三史等书。要博览中国的经史,对于用典遣词,才能适切地运用,不至拙于应付。
第五个必备的条件是:要有忠恕之心,虚怀若谷,才能集思广益,不至固执己见。
第六个必备的条件是:重道、淡泊、平实。要崇信道术,才能不求名利,一意弘扬佛法,决不好高立异。
第七个必备的条件是:要精通梵文,明悉译事,才不至有失经义。
第八个必备的条件是:苍雅指古时辞典的三苍尔雅,篆隶指秦汉时代的文字,翻译者须有良好的国学根基,对古辞书与文字学均有相当研究,所译才能文从字顺。
以上八项原来虽是为翻译佛经而说的,但对于从事任何翻译工作的人,都是很实际的指导原则。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3:15:28
隋朝设置翻经馆时,曾“下敕搜举翘楚”,又“置十大德监掌翻译”,可见过去那种演讲讨论会式的译经方式,至此己趋于淘汰,转而向精选助手方面求发展了。唐初,西僧波颇译宝星陀罗尼经时,诏选助手十九人,分证义、译语、执笔三种职务,所谓证义是新方式中的一个特色,前所未有,其任务是“证已译之文所诠之义”及“与主译评量梵文”。前者指审查译文,后者指他们跟主译讨论原本义理。
波颇的助手慧颐,为文笔知名之士,玄奘助手负责证义的灵润,未进译场前已是一个精通义理,善于讲经的人了。他能“问难深微”,遇上已译经文“词理有碍,格言正之”,而为“众所详准”。玄奘另一位证义助手道因,也是了不起的人,因玄奘“每有难文”,不易译出的,必找道因“同加参酌”。从前老早就有了的“笔受”,后来更分出“缀文”和“润文”两方面,因为穷一人的精力综理全部译文,未免过劳,于是渐增笔受人数。唐贞观二十一年,玄奘译瑜伽师地论时,“承义笔受”的有八人,“受旨缀文”的又有八人,到了显庆元年,玄奘的译场中又增加“润文官”一个职位。这是唐高宗应玄奘的要求,下敕命于志宁、来济、许敬宗、薛元超、李义府、杜正伦六位文臣,给新译的佛经“时为看阅,有不稳便处,即随事润色”。负责缀文的道宣,撰有续高僧传,大唐内典录,广弘明集等书,他本身又是律宗的祖师。由此可见,译场的人数虽然减少,但参预的人各具专长,使译场成了专家的集会所了。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3:16:41
润文官大都是敕派,但也有自己请求的,如大宝积经进行翻译时,中书侍郎崔湜走到翻经院,见在场的人皆一时之选,不禁有《清流尽在此矣》之叹,于是上奏要求加入润色。崔湜自动参加译经的原因,是因为他觉得译场中人不论僧俗,都是饱学之士,无异是一个学术集会,他参加进来,在翻译工作之馀便有机会和他们切磋琢磨,以增进自己的学术修养。由这故事便可见译场的学术空气是何等的浓厚。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译场助手的分工情形。东晋南北朝时是没有“证义”的,那时译场中负实际责任的是“传语”和“笔受”,正所谓“义之得失由乎译人,辞之文质系乎执笔”,即传语负责意义,笔受负责辞藻,故笔受之选以文学修养为首屈一指,懂不懂梵文倒无所谓。
北宋初年建筑的一所译经院,内分三堂:中堂为译经的所在,东序是为润文用的,西序是为证义用的,证义一门又分出许多新职,故有所谓“分职证义”,及“证义正员”等名义。其实,早在玄奘的译场中,证义中已分出的部门,便有“字学”及“证梵语梵文”。“字学”又叫“正字”,专审查译文用字的得失,属于中国音义训诂学的范畴。“证梵语梵文”又简称“证文”,专审查梵文原本的字音字义,是属于印度声明学的范畴。上面提到的崔湜,就会做润文官兼“正字”,如开元释教录卷九义净传上便提到义净的助手中,有“兵部侍郎崔湜,给事卢粲等润文正字”。到这时“正字”已由润文官兼任,有时索性取消了,但专管原文方面的“证梵语梵文”,却另行发展为好几种新职了。
作者:outtowner 回复日期:2008-7-18 13:19:16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7 14:23:38
《翻译的基本知识》 钱歌川 著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3: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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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and-pasting? or hand-typing?
it looks we will have the entire book soon, :)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3:19:33
第一种是“证译语”,首见于武则天时菩提流志的译场中,由一位出生和落发都在中国的印度籍僧人慧智担任此职,专审听他们的汉语口译有无错传主译的话。后来唐中宗时华人义净的译场中也设置得有这一职位,仍由外国居士担任。
第二种叫“证梵义”,武则天时义净译场中设置,职责为“明西义得失,贵令华语不失梵义”。
第三种叫“读梵本”,是义净时置,他本人梵文虽好,但要读诵得声调正确,仍以印度人为佳。
第四种叫“证梵本”,也是义净所设置的。这是为考证梵文原文的内容,注意梵文形式的表达,遇上原文有讲不清楚的地方,要能够加以解释,使原文意思能正确地表现出来,不致有误。
从这四种新职来看,翻译工作较玄奘时更有了进展,人们已体会到翻译以理解原文为第一要义,故不特把证义再细分为若干部门,且聘外国人为助,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9:50:27
到了唐德宗贞元年间,“证义”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如不空译场中有“证义”十一人,另有“校勘”三人,“检校”一人。般若译场中的“检勘”和“详定”,只是名义上的改变而已。北宋译场完全承袭唐代旧规,分工方面再没有什么新的发展了。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9:52:37
七 直译和意译举例
Grey are the clouds in the sky and faded are the leaves on the ground,
Bitter is the west wind as the wild geese fly from the north to the south.
How is it that in the morning the white-frosted trees are dyed as red as a wine flushed face?
It must have been caused by the tears of those who are about to depart.
这是熊式一翻译的《西厢记》中的名句。原文是“碧云天,黄叶地,西风紧,塞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尽是离人泪。”我现在把它当作实例提出,以便进行讨论“直译和意译”的问题。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9:54:29
我认为熊君把“西风”译做west wind,似乎有点犯了直译的毛病,而使它和前面的形容词bitter,在英国人观念中发生矛盾。熊君此书在伦敦出版,可说是专翻给英国人看的。他应该注意到英国人心目中的west wind是怎么一回事。我不能代表英国人来表示他们的意见,只好请英国的桂冠诗人John Masefield(1878-1967)出面来说明:
It's a warm wind,the west wind,full of birds’ cries;
I never hear the west wind but tears are in my eyes.
For it comes from the west lands,the old brown hills.
And April's in the west wind,and daffodils.
(那是一种温暖的风,西风吹时,万鸟争鸣:
——听西风起,我眼眶中热泪盈盈,
因为它是来自西土,那褐色的故山边,
春天就在西风中到来,还有水仙。)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18 19:55:31
我们读了桂冠诗人的这首《西风歌》,便不难理解英国的 west wind简直等于我们的“东风”,也就是温暖的春风一样,所以Milton说它“有芳香的翅膀"(And west winds with musky wing)。《西厢记》上说的“西风紧”,正和英国的east wind相似,英国人惯常用keen,biting,piercing一类的字眼,来形容他们的east wind,和我们说的“刺骨”差不多。英国小说家 Dickens在他的名著《块肉馀生述》中说:How many winter days have l seen him,standing blue-nosed in the snow and east wind!(在许多的冬日我都看见他,鼻子冻得发紫,站在飞雪和东风之中!)我们对于冰雪和东风是联不起来的,正如英国人对于bitter和west wind不能发生联想一样。所以我们最好是意译,如果一定要保留原文,照字面直译的话,则须加注。例如译Dickens的上引文句时,就得说明英国的east wind是从欧洲大陆北部吹来的寒冷的风,和我国的西北风相似。如果是大胆一点的译者,是可以把它意译为“朔风”的,说“站在冰雪和朔风之中”,是不会出纰漏的。至于上说的“西风紧”,如译者不敢意译为Bitter is the east wind,至少也得在West wind下加注,说明这是说的大陆的西风,有如英国的east wind,好像英诗人Shelley到欧洲大陆的翡冷翠时所遇到的西风一样。
作者:bufferlemon 回复日期:2008-7-20 0:44:38
mark
作者:oando 回复日期:2008-7-21 1:04:07
楼主辛苦了!谢谢!
我一向用钱老的《英文疑难详解》作为教学的辅助材料,觉得钱老的确见多识广,十分佩服。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21 15:54:52
英国的west wind是与春俱来的,而大陆的西风,如Shelley说的是呼吸著“秋的生命”(thou breath of Autumn's being)的。
以上是关于气候与土宜的直译,于另外一个国度的读者有不同的含义。现在我们再来看看普通文字的直译,给读者的印象又是怎样。英国作家Maugham在他的自传The Summing Up一书中说的His language will be Greek to them.一句话,如译为“他的语言对他们将是希腊话”,便是直译,中国读者是不能领悟的,甚至不能意会的。因为英文说的be Greek to one=be beyond one's understanding意为“不懂”,在字面上决看不出来有这种意思。所以这句话必须意译为“他所说的这一套,他们是不会懂得的”,才能被读者接受。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21 15:55:57
再看Henry James在The Real Thing一篇中说:I had as I often had in those days。for the wish was father to the thought,an immediate vision of sitters如直译为“我有
在那些日子里我常有的一样,因为愿望对于思想是父亲,一个立刻的坐者的幻象”,是没有一个读者能了解的,必须意译为“因为愿望是思想的根源,正如我在当时所常有的情形一样,现在一听说有客人来,心里马上就想到是找我画像的人来了”,才能表达原意。
中译英也是不宜直译的,如唐诗“早晚下三巴”句中的“早晚”二字,Fletcher译为early and late,而Lowell则译为from early morning until late in the evening,都因直译而未能表达原意,这个“早晚’是指“有一天”(someday)说的。又如刘长卿的“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一联,Fletcher译为:
The house dog's sudden barking,which hears the wicket go,
Greets us at night returning through driving gale and snow.
译者照字面直译,故译成狗闻门响而吠,狗欢迎我们在风雪中深夜归来。实际是说诗人闻柴门边狗叫,知道是夜里有人从风雪中归来了。
作者:anyfriends 回复日期:2008-7-21 15:57:34
又Lowell与Ayscough合译的《松花笺》集中译李白“问余何事栖碧山”句作:
He asks why l perch in the green jade hills.把“栖”字直译为perch是不适当的。
司空曙的“晓月过残垒,繁星宿故关”,是指他所送北归的人,在晓月时走过残垒,在繁星下投宿故关,可是Bynner却直译为晓月落残垒,繁星照故关了。这是因为译者未能把诗句中的主语找出的缘故。
The moon goes down behind a ruined fort,
Leaving star clusters above an old gate.
如果译者能完全了解原文,他就可以意译了,如白居易后宫词有“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熏笼坐到明”句,Giles译成:
Alas,although his love has gone,her beauty lingers yet;
Sadly she sits till early dawn but never call forget.
原为“红颜未老恩先断”现译为“君恩已去红颜在”,先后颠倒过来,意思似乎更为深入,第二句中的“熏笼”虽被略去未译,但补充了“永难忘”的字眼,更是神完意足。又同为白作琵琶行中的句子:“暮去朝来颜色改”,Bynner意译为And evenings went and evenings came,and her beauty faded.正好象我们说“一天一天的老了”一样,比直译为“暮去朝来”或“朝去暮来”,更容易为西方读者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