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过千百首的歌,真实的生活却是一个人过(流水账,相当流水账)
用这么小清新的词儿记录这么重的迷笛会不会被人鄙视?会不会会不会会不会,随意吧~
总的来说我发现无论怎么努力我都不大会和人相处,如此以至于把自己弄得孤苦伶仃。好在一个人出行有一个人出行的好处,比如我的坏脾气,在纷乱的交通呀食宿呀之类的原因下开始发酵,倘若身边有一个人,也一定头也不回的不搭理我了,自己跟自己怄气却是没有关系的。
(其实我没打算这样开头的,但是怎么就写成这样了呢,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
第一天
第一天搞定了交通食宿类的技术性问题,尽管我总念叨技术问题都不是问题,但最后难住我的往往是技术问题。像我这种成长于家庭软暴力小孩,都恋物,收拾行李时恨不得把家都搬过去,后来想到一个人在外还是轻装上阵的好,结果轻装到连防潮垫水杯什么的都没拿。(致命错误)
住宿是当地的民居家,一个阿婆一个阿姨还有一十五岁的小姑娘,都是挺好的人,虽然她们不理解我们这帮人干嘛大老远跑这来发疯。她家堂屋的茶几上摆了一束桂花,我最喜欢桂花的香味了,小时候妈妈包里总有一瓶几块钱的桂花香水,我觉得特好闻,长大后也用过几瓶别人送的所谓名牌香水,总觉得都没那个味道好闻,桂花那种花小小的,香气也是不经意的缭绕,是那种暗香。
这家还住了另外一对小情侣,姑娘知道我是一个人过来后表示她觉得我还挺生猛的,我想这多半是因为我看上去一张娃娃脸引起的落差的故。不过怎么说呢,这两天我也不停反思,我以前总觉得妈妈对我管得忒严了,自由度忒低,现在想想也许我远比我想象的要自由的多,也要任性的多,要野的多,我一定给她增加了很多的困扰。
第一天的乐队没有特别想要听的,这种情况下到处晃荡万一赶上一场不错的,就会觉得真是赚到了。让我第一个有这种感觉的是霜冻前夜,基本上我想我是偏爱民谣的闷骚女(囧),死亡金属这种是我想骂人时才塞耳机的,但当时的现场让我觉得我心里的那个壳被狠狠的敲碎了,以至于不停的深呼吸。我前边的一个姑娘,个子小小的,瘦,黑,长的不好看,但是却很吸引我,那种心里长牙特别激烈特别容易受伤害但又不知悔改特别容易投入的人总是能够吸引我,她不停的跟着音乐摇摆,甩头发,不停的抽烟,烟味呛的前面的民工哥哥都不停的回头。不知为什么这个女孩子让我特心疼,老怕她在这种激烈的环境下会忽然倒下去,她是那么的瘦弱,又那么想要爆发。后两天我又遇见她,总是这样的,你遇见谁,你就会总遇见谁,她一直烟不离手,头发纷乱,不知有没有察觉到我总看她,而我也绝对成不了那种跑过去跟她说姑娘我很喜欢你的那种人。
其他的时间我不停的晃荡,吃东西(难吃),磨时间等老刘和沙子。昼夜温差很大,冻得我直流鼻涕,特后悔带的都是裙子,我就在一个相当饥寒交迫的状体下等到了老刘出场,没什么可说的,喜欢就是喜欢呗,老刘那曲风也不是特HIGH的那种,我也不是专门来找HIGH的,听的还挺美的。沙子完了后考虑到我好歹也是个单身姑娘,村里连个路灯也没有的,遂决定出去找个小黑车回的住的地方,由此开始了我最纠结的一件事情。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小黑车里只有我和司机两个人,司机大叔一口我听不懂的方言让我相当没安全感,于是我佯装在打手机。到村里后身为一个资深路盲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我那家住户,我爹给的手电筒很不给力的没电了,我就找手机准备打电话,然后发现手机丢了,当时我仿佛听到有人在我耳边恶狠狠的说,让你怀疑人家乡风淳朴了吧,遭报应了吧,并且在此时老天爷也很配合的开始下雨了。狼狈总能让我变得脸皮厚很多,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赶上人家一队同样回住处的人马,大有你们得帮我找到住处不然就赖着你们的架势。
后来总算回到住处,给我妈打电话报平安,我娘在得知我是一个人跑出来并且丢了手机后大有我被拐到某山沟里回不去的架势,于是乎是一顿臭骂,并勒令我明天立刻去买手机。在想办法联系到同住的女生和办公室的女生说明了相关事项后我蹲在地上无比沮丧的想,每次在我斗志昂扬想要独立的搞定一切的时候,总会出点特别低级的意外打乱我的步伐,这与我毛躁的性格是脱不了干系的我比谁都清楚,我就是挺心疼我妈的,大半夜的被我吵醒,为我担心,忍受我的无理取闹,养了我这么一个不安分不找男朋友给她看不好好吃饭的闺女,发了一个月的工资给了她五百块她激动的跟什么似的结果又都给我买了东西还倒贴了不少。
第二天.
第二天我冒着雨领我妈的旨意跑到市区买手机,绕了两圈,果断的刷掉了信用卡的最后余额,路上在迷笛专线上碰见的两个男生建议我去买双雨靴,因为舞台周围全是烂泥。我非常庆幸我接受了这俩童鞋的建议,入场前我在观望着会场的烂泥无法下脚的人群面前非常淡定的换上刚买的印着大白兔的红色儿童雨靴,得到一片艳羡的眼光,对我这种低调的也是因为长得不高调只好低调的人来说真是相当的给力呀。
进场时虞洋正在唱。有段时间还挺喜欢虞洋的,还跟皮皮童鞋推荐过,提到皮皮童鞋,我已经很久很久很久没有见过他了,有一个认识他也认识我的人跟我说过他有段时间想着去援藏,不知道去没去成也。我比较想听的都在晚上,所以又是无止境的消磨时间,地上又都是烂泥,对连个防潮垫都没有的我相当悲催,好在买手机时人家给我一袋子,多少能将就着坐一坐。其实也挺好的,坐坐,想想事儿,看看人。嗯,看人,看人是看乐队之外的另一个重头戏,我特愿意远远观望着别人的生活,不打扰,不惊动,看看别人,再想想自己,总有一些想不到感触,何况这是个什么人都有的地儿。
晚上看了the agonist,女主唱怎一个生猛了得,我有时候觉得,什么旋律呀歌词呀都不重要,关键是要有气场,要有范儿,比如SID,他除了天生是个PUNK什么都不是,嗯,可惜只可惜呀,人人都有颗主唱的心的,可不是谁都有主唱的范儿。另外这女人甩头发相当了得(甩头发这事儿总是屡试不爽),从第一天看见别人甩头发后我就不盘头发了,虽然我也不甩,但我又一次燃起了对长发的热爱,再次隆重奉劝想剪头发的孩子们,别剪,留着。
陆续看了几个乐队后等到了痛仰,对于喜欢的东西我常常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反而竟是些胡扯八扯了,只遗憾高虎没有唱《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天》,估计很多人同遗憾,不过不唱也是好的,因为我肯定会听哭。听完痛仰我就冲去唐舞台等何勇,结果何勇迟迟不出场,等的过程中也不知道哪个国家的一个小老外看着我说用灰常生涩的普通话说好漂亮,再次印证了中西审美观之差别,我愈加觉得我应该让我姑给我介绍个老外好终结这条剩女之路得了,之前静子也说这事儿靠谱,静子说,我认识你第一天开始,就觉得你相当不符合我的审美观,大爷的,我们认识的时候才5岁,知道什么鬼审美观。
何勇千呼万唤始出来后第一首唱的就是我最爱的《非洲梦》,这歌儿总能让我想起霍尔顿想找个聋哑姑娘躲在森林生活一辈子那个意境。我感觉何勇跟08年上海演唱会上区别不大,人从青年嗖的一下过渡到中年时的感觉总是很突兀,到了一定年级后就好像停止生长了一样,真奇怪。唱《风铃》时我开始往外走了,因为我对这歌没感情呀,自己都觉得自己苛刻,干嘛就不能听熟悉的声音唱点新鲜的歌呀,但是谁让他是何勇呀,是根深蒂固在记忆里的何勇呢。
第三天
第三天,阳光灿烂,蓝天白云。早晨起来洗衣服,跟小姑娘聊了会天,下午睡醒了决定不坐小黑车了,散步过去,路上遇见俩姑娘,同行。我就喜欢音乐节这点,大家都觉得多少都是同道中人,缓解了我容易焦虑的性格,路上绕了个大圈,看见了田野里的彼岸花,这个季节竟然还没颓,跟俩姑娘还挺有缘的,几个舞台都遇见了,据其中的一个说昨天我买手机时在公车上也看见了我,姑娘问我玩豆瓣不,我想场子里八成的人都玩豆瓣吧,遂互相加了豆瓣ID,留了电话。
俩姑娘都喜欢重的,等着看最后的SOULFLY,我是心心念念的等着二手玫瑰。二手玫瑰没唱《采花》,但唱了我最爱的《命运》,也算圆满。我旁边的那孩子跟抽风似的使劲儿跳,踩死哀家了,幸亏穿了球鞋没穿拖拉板儿。我和小D都特喜欢二手玫瑰,小D说他就喜欢梁龙穿了女装特骚换了便装纯爷们的劲儿,我对二手玫瑰的感情建立于痴迷于萧红那段时间,当时看到萧红写东北农村里的跳大神,耳机里的二手玫瑰吱吱呀呀的唱着,特别无厘头的觉得这俩东北人让我特窝心。
晚上的SOULFLY听的让我有种心率不稳的感觉,情绪莫名其妙就坏掉了,跟自己说好什么也不想的约定也不灵了,乱七八糟的事情在脑子里打转,熬到十一点半就先撤了(当然也跟我不能喜欢一个胖子主唱有关)。情绪在我坐小黑车的过程里继续恶劣,因为一个王八蛋冲口说了句,哪个王八蛋用香水,我他妈过敏。我当时直后悔没随身带香水,不然喷个全车都是,你他妈才王八蛋呢。
于是晚上又做了奇怪的梦。在梦里我很喜欢的一个姑娘过生日,我急着出去买蛋糕,买回来打开一看却是空的,这梦境契合了我一贯的与人相处主题:因为喜欢你想讨好你,却总讨好而不得,我因此而难过又无能为力。然后另一个梦接踵而来,我梦见了你,你看着颓丧的我说,自上次见我我已经成长很多了,你宽厚的笑着,似乎反而对依旧残留着孩子气的我感到欣慰。我醒来,看到除了窗外明亮的阳光和屋子里凌乱的行李其实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也许就是这个样子。
第四天.
第四天,同住的小情侣走了,昨天认识的俩姑娘也走了,没办法,音乐要结束,生活要继续。因为害怕黄昏时分看到凌乱的会场而产生的那种末世感(你有没有觉得黄昏时分看什么都很美很难过?),所以尽管完全没必要赶时间还是早早的就去了。果然会场已经是一片兵荒马乱,贵的要死的烤肉开始十块钱一大把的卖,T恤开始十块钱一件的甩,我也趁着这档淘了点东西,一个红色的陶瓷手链,一个白底红边的陶瓷花项链,摆摊的姑娘说你还蛮适合戴陶瓷的,甭管是真是假吧,总觉得挺受用的。我喜欢红色,虽然我现在基本上都是素色的衣裳,以前我们大学宿舍都喜欢红色,娟喜欢红色,FF喜欢红色,平子喜欢红色,莎姐喜欢红色,我也喜欢红色,那时候我穿一身红色运动服红色T恤红色球鞋背一红色书包扎一红色头绳脖子里用红色手机链挂一红色手机耳朵上戴了五个红色耳钉。
黄昏时分赶上了低苦艾,大爷的,我果然是这一卦的,特喜欢这种土玩意儿,苏阳、布衣、赵已然,也许跟以前在西安上学有关吧,某次打施工的教学楼附近经过,蓝天,白云,干燥的空气、冰冷的水泥地,一民工哥哥吼了两嗓子秦腔,当时我就震惊了。低苦艾也不是那种让人能HIGH的音乐,但不影响台下听得投入,这种安静反而更有力度,反而更加“任是无情也动人”,我向来不喜欢喊口号的人,我宁肯别人用陈述的语气说:我们不由自主的亲吻对方。就是在低苦艾演出的时候我第一次在现场打开了相机拍了唯一一张照片,拍的是前面一个男生的T恤。迷笛四天看到了各种各样的T恤,T恤上印了各种各样的标语,大部分都让人笑得暧昧又心领神会,但唯有这一句让我看哭了。
晚上等到了唐朝,我本来是替小D来听《飞翔鸟》的,也没听上,你瞧,我总是没办法取悦你。我旁边的一个男生,看上去面容无比平静,不跳也不鼓掌,一句一句的跟着从头唱到尾,我特喜欢这种能特内敛特平静又特真诚特执着的喜欢某样东西的人,不过这种人基本上都不怎么喜欢我,因为据我估计这种人基本是都是天蝎座,不大看得上我们肤浅的双子女。
听完脑浊后我又听了个把乐队就撤了,作为一个最害怕离别的人,我总是上赶着收拾行李当一个看上去巴不得立刻走人赶紧离开的人,此刻我又要搬出《红楼梦》了:林黛玉觉得既然散了那么冷清还不如不聚不散的好。现场的音响声音很大,我在民居里同样听的见,边收拾东西边听着那些音乐,边恶狠狠的想,妈的,我是多么的讨厌结束,讨厌离开,可是作为一个矛盾的纠结体我又往往浪费掉所有欢乐的机会。王小,我当时想到你,你是那种毕业时要留到最后直到把所有人都送走的人,我永远不能像你那般坚强。早晨醒来似乎还能隐约听见音乐的声音,也许有人贪恋着不肯走跳舞狂欢到天明吧,嗯,“相爱吧,终有一散的人们啊”。
总的来说我发现无论怎么努力我都不大会和人相处,如此以至于把自己弄得孤苦伶仃。好在一个人出行有一个人出行的好处,比如我的坏脾气,在纷乱的交通呀食宿呀之类的原因下开始发酵,倘若身边有一个人,也一定头也不回的不搭理我了,自己跟自己怄气却是没有关系的。
(其实我没打算这样开头的,但是怎么就写成这样了呢,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
第一天
第一天搞定了交通食宿类的技术性问题,尽管我总念叨技术问题都不是问题,但最后难住我的往往是技术问题。像我这种成长于家庭软暴力小孩,都恋物,收拾行李时恨不得把家都搬过去,后来想到一个人在外还是轻装上阵的好,结果轻装到连防潮垫水杯什么的都没拿。(致命错误)
住宿是当地的民居家,一个阿婆一个阿姨还有一十五岁的小姑娘,都是挺好的人,虽然她们不理解我们这帮人干嘛大老远跑这来发疯。她家堂屋的茶几上摆了一束桂花,我最喜欢桂花的香味了,小时候妈妈包里总有一瓶几块钱的桂花香水,我觉得特好闻,长大后也用过几瓶别人送的所谓名牌香水,总觉得都没那个味道好闻,桂花那种花小小的,香气也是不经意的缭绕,是那种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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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居家的手编风铃,我姥姥家也有) |
这家还住了另外一对小情侣,姑娘知道我是一个人过来后表示她觉得我还挺生猛的,我想这多半是因为我看上去一张娃娃脸引起的落差的故。不过怎么说呢,这两天我也不停反思,我以前总觉得妈妈对我管得忒严了,自由度忒低,现在想想也许我远比我想象的要自由的多,也要任性的多,要野的多,我一定给她增加了很多的困扰。
第一天的乐队没有特别想要听的,这种情况下到处晃荡万一赶上一场不错的,就会觉得真是赚到了。让我第一个有这种感觉的是霜冻前夜,基本上我想我是偏爱民谣的闷骚女(囧),死亡金属这种是我想骂人时才塞耳机的,但当时的现场让我觉得我心里的那个壳被狠狠的敲碎了,以至于不停的深呼吸。我前边的一个姑娘,个子小小的,瘦,黑,长的不好看,但是却很吸引我,那种心里长牙特别激烈特别容易受伤害但又不知悔改特别容易投入的人总是能够吸引我,她不停的跟着音乐摇摆,甩头发,不停的抽烟,烟味呛的前面的民工哥哥都不停的回头。不知为什么这个女孩子让我特心疼,老怕她在这种激烈的环境下会忽然倒下去,她是那么的瘦弱,又那么想要爆发。后两天我又遇见她,总是这样的,你遇见谁,你就会总遇见谁,她一直烟不离手,头发纷乱,不知有没有察觉到我总看她,而我也绝对成不了那种跑过去跟她说姑娘我很喜欢你的那种人。
其他的时间我不停的晃荡,吃东西(难吃),磨时间等老刘和沙子。昼夜温差很大,冻得我直流鼻涕,特后悔带的都是裙子,我就在一个相当饥寒交迫的状体下等到了老刘出场,没什么可说的,喜欢就是喜欢呗,老刘那曲风也不是特HIGH的那种,我也不是专门来找HIGH的,听的还挺美的。沙子完了后考虑到我好歹也是个单身姑娘,村里连个路灯也没有的,遂决定出去找个小黑车回的住的地方,由此开始了我最纠结的一件事情。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小黑车里只有我和司机两个人,司机大叔一口我听不懂的方言让我相当没安全感,于是我佯装在打手机。到村里后身为一个资深路盲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我那家住户,我爹给的手电筒很不给力的没电了,我就找手机准备打电话,然后发现手机丢了,当时我仿佛听到有人在我耳边恶狠狠的说,让你怀疑人家乡风淳朴了吧,遭报应了吧,并且在此时老天爷也很配合的开始下雨了。狼狈总能让我变得脸皮厚很多,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赶上人家一队同样回住处的人马,大有你们得帮我找到住处不然就赖着你们的架势。
后来总算回到住处,给我妈打电话报平安,我娘在得知我是一个人跑出来并且丢了手机后大有我被拐到某山沟里回不去的架势,于是乎是一顿臭骂,并勒令我明天立刻去买手机。在想办法联系到同住的女生和办公室的女生说明了相关事项后我蹲在地上无比沮丧的想,每次在我斗志昂扬想要独立的搞定一切的时候,总会出点特别低级的意外打乱我的步伐,这与我毛躁的性格是脱不了干系的我比谁都清楚,我就是挺心疼我妈的,大半夜的被我吵醒,为我担心,忍受我的无理取闹,养了我这么一个不安分不找男朋友给她看不好好吃饭的闺女,发了一个月的工资给了她五百块她激动的跟什么似的结果又都给我买了东西还倒贴了不少。
第二天.
第二天我冒着雨领我妈的旨意跑到市区买手机,绕了两圈,果断的刷掉了信用卡的最后余额,路上在迷笛专线上碰见的两个男生建议我去买双雨靴,因为舞台周围全是烂泥。我非常庆幸我接受了这俩童鞋的建议,入场前我在观望着会场的烂泥无法下脚的人群面前非常淡定的换上刚买的印着大白兔的红色儿童雨靴,得到一片艳羡的眼光,对我这种低调的也是因为长得不高调只好低调的人来说真是相当的给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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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时虞洋正在唱。有段时间还挺喜欢虞洋的,还跟皮皮童鞋推荐过,提到皮皮童鞋,我已经很久很久很久没有见过他了,有一个认识他也认识我的人跟我说过他有段时间想着去援藏,不知道去没去成也。我比较想听的都在晚上,所以又是无止境的消磨时间,地上又都是烂泥,对连个防潮垫都没有的我相当悲催,好在买手机时人家给我一袋子,多少能将就着坐一坐。其实也挺好的,坐坐,想想事儿,看看人。嗯,看人,看人是看乐队之外的另一个重头戏,我特愿意远远观望着别人的生活,不打扰,不惊动,看看别人,再想想自己,总有一些想不到感触,何况这是个什么人都有的地儿。
晚上看了the agonist,女主唱怎一个生猛了得,我有时候觉得,什么旋律呀歌词呀都不重要,关键是要有气场,要有范儿,比如SID,他除了天生是个PUNK什么都不是,嗯,可惜只可惜呀,人人都有颗主唱的心的,可不是谁都有主唱的范儿。另外这女人甩头发相当了得(甩头发这事儿总是屡试不爽),从第一天看见别人甩头发后我就不盘头发了,虽然我也不甩,但我又一次燃起了对长发的热爱,再次隆重奉劝想剪头发的孩子们,别剪,留着。
陆续看了几个乐队后等到了痛仰,对于喜欢的东西我常常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反而竟是些胡扯八扯了,只遗憾高虎没有唱《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天》,估计很多人同遗憾,不过不唱也是好的,因为我肯定会听哭。听完痛仰我就冲去唐舞台等何勇,结果何勇迟迟不出场,等的过程中也不知道哪个国家的一个小老外看着我说用灰常生涩的普通话说好漂亮,再次印证了中西审美观之差别,我愈加觉得我应该让我姑给我介绍个老外好终结这条剩女之路得了,之前静子也说这事儿靠谱,静子说,我认识你第一天开始,就觉得你相当不符合我的审美观,大爷的,我们认识的时候才5岁,知道什么鬼审美观。
何勇千呼万唤始出来后第一首唱的就是我最爱的《非洲梦》,这歌儿总能让我想起霍尔顿想找个聋哑姑娘躲在森林生活一辈子那个意境。我感觉何勇跟08年上海演唱会上区别不大,人从青年嗖的一下过渡到中年时的感觉总是很突兀,到了一定年级后就好像停止生长了一样,真奇怪。唱《风铃》时我开始往外走了,因为我对这歌没感情呀,自己都觉得自己苛刻,干嘛就不能听熟悉的声音唱点新鲜的歌呀,但是谁让他是何勇呀,是根深蒂固在记忆里的何勇呢。
第三天
第三天,阳光灿烂,蓝天白云。早晨起来洗衣服,跟小姑娘聊了会天,下午睡醒了决定不坐小黑车了,散步过去,路上遇见俩姑娘,同行。我就喜欢音乐节这点,大家都觉得多少都是同道中人,缓解了我容易焦虑的性格,路上绕了个大圈,看见了田野里的彼岸花,这个季节竟然还没颓,跟俩姑娘还挺有缘的,几个舞台都遇见了,据其中的一个说昨天我买手机时在公车上也看见了我,姑娘问我玩豆瓣不,我想场子里八成的人都玩豆瓣吧,遂互相加了豆瓣ID,留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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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姑娘都喜欢重的,等着看最后的SOULFLY,我是心心念念的等着二手玫瑰。二手玫瑰没唱《采花》,但唱了我最爱的《命运》,也算圆满。我旁边的那孩子跟抽风似的使劲儿跳,踩死哀家了,幸亏穿了球鞋没穿拖拉板儿。我和小D都特喜欢二手玫瑰,小D说他就喜欢梁龙穿了女装特骚换了便装纯爷们的劲儿,我对二手玫瑰的感情建立于痴迷于萧红那段时间,当时看到萧红写东北农村里的跳大神,耳机里的二手玫瑰吱吱呀呀的唱着,特别无厘头的觉得这俩东北人让我特窝心。
晚上的SOULFLY听的让我有种心率不稳的感觉,情绪莫名其妙就坏掉了,跟自己说好什么也不想的约定也不灵了,乱七八糟的事情在脑子里打转,熬到十一点半就先撤了(当然也跟我不能喜欢一个胖子主唱有关)。情绪在我坐小黑车的过程里继续恶劣,因为一个王八蛋冲口说了句,哪个王八蛋用香水,我他妈过敏。我当时直后悔没随身带香水,不然喷个全车都是,你他妈才王八蛋呢。
于是晚上又做了奇怪的梦。在梦里我很喜欢的一个姑娘过生日,我急着出去买蛋糕,买回来打开一看却是空的,这梦境契合了我一贯的与人相处主题:因为喜欢你想讨好你,却总讨好而不得,我因此而难过又无能为力。然后另一个梦接踵而来,我梦见了你,你看着颓丧的我说,自上次见我我已经成长很多了,你宽厚的笑着,似乎反而对依旧残留着孩子气的我感到欣慰。我醒来,看到除了窗外明亮的阳光和屋子里凌乱的行李其实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也许就是这个样子。
第四天.
第四天,同住的小情侣走了,昨天认识的俩姑娘也走了,没办法,音乐要结束,生活要继续。因为害怕黄昏时分看到凌乱的会场而产生的那种末世感(你有没有觉得黄昏时分看什么都很美很难过?),所以尽管完全没必要赶时间还是早早的就去了。果然会场已经是一片兵荒马乱,贵的要死的烤肉开始十块钱一大把的卖,T恤开始十块钱一件的甩,我也趁着这档淘了点东西,一个红色的陶瓷手链,一个白底红边的陶瓷花项链,摆摊的姑娘说你还蛮适合戴陶瓷的,甭管是真是假吧,总觉得挺受用的。我喜欢红色,虽然我现在基本上都是素色的衣裳,以前我们大学宿舍都喜欢红色,娟喜欢红色,FF喜欢红色,平子喜欢红色,莎姐喜欢红色,我也喜欢红色,那时候我穿一身红色运动服红色T恤红色球鞋背一红色书包扎一红色头绳脖子里用红色手机链挂一红色手机耳朵上戴了五个红色耳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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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爪子不好看,但是摘不下来了,忍吧~) |
黄昏时分赶上了低苦艾,大爷的,我果然是这一卦的,特喜欢这种土玩意儿,苏阳、布衣、赵已然,也许跟以前在西安上学有关吧,某次打施工的教学楼附近经过,蓝天,白云,干燥的空气、冰冷的水泥地,一民工哥哥吼了两嗓子秦腔,当时我就震惊了。低苦艾也不是那种让人能HIGH的音乐,但不影响台下听得投入,这种安静反而更有力度,反而更加“任是无情也动人”,我向来不喜欢喊口号的人,我宁肯别人用陈述的语气说:我们不由自主的亲吻对方。就是在低苦艾演出的时候我第一次在现场打开了相机拍了唯一一张照片,拍的是前面一个男生的T恤。迷笛四天看到了各种各样的T恤,T恤上印了各种各样的标语,大部分都让人笑得暧昧又心领神会,但唯有这一句让我看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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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等到了唐朝,我本来是替小D来听《飞翔鸟》的,也没听上,你瞧,我总是没办法取悦你。我旁边的一个男生,看上去面容无比平静,不跳也不鼓掌,一句一句的跟着从头唱到尾,我特喜欢这种能特内敛特平静又特真诚特执着的喜欢某样东西的人,不过这种人基本上都不怎么喜欢我,因为据我估计这种人基本是都是天蝎座,不大看得上我们肤浅的双子女。
听完脑浊后我又听了个把乐队就撤了,作为一个最害怕离别的人,我总是上赶着收拾行李当一个看上去巴不得立刻走人赶紧离开的人,此刻我又要搬出《红楼梦》了:林黛玉觉得既然散了那么冷清还不如不聚不散的好。现场的音响声音很大,我在民居里同样听的见,边收拾东西边听着那些音乐,边恶狠狠的想,妈的,我是多么的讨厌结束,讨厌离开,可是作为一个矛盾的纠结体我又往往浪费掉所有欢乐的机会。王小,我当时想到你,你是那种毕业时要留到最后直到把所有人都送走的人,我永远不能像你那般坚强。早晨醒来似乎还能隐约听见音乐的声音,也许有人贪恋着不肯走跳舞狂欢到天明吧,嗯,“相爱吧,终有一散的人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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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abela Cheung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0-10-08 0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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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0-10-07 1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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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无敌铁金刚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0-10-05 1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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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me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0-10-05 17: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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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言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0-10-05 17: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