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与体制外
李文倩
本着真理越辩愈明的原则,我来谈谈“体制内与体制外”的问题。直接刺激我来谈论这一问题的,是赵敦华在《“为什么没有出现学术大师”:问题还是伪问题?》一文中所写的一段话:“在讨伐体制腐败的民粹主义道德谴责声浪中,‘体制内’似乎成为专家、教授们的‘原罪’。但我们要问:在拷问他们的人格和良知时,他们潜心研究的成果被认真地研读过吗?他们以专业知识做出的独立判断得到专业化的评价吗?他们通过理性论证得到的结论被理解了吗?如果没有,就不要用不相关的‘体制问题’来说事,还是老老实实地判断他们的专业成果,实事求是地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与50年以前相比,中国学术在整体上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一些人之所以要回避学术判断,而纠缠于体制,无非是要告诉人们,只有那些以‘体制外学者’或‘公共知识分子’自居的人,才能把中国学术从‘堕落’中‘拯救’出来”。我个人对赵敦华抱有尊敬,并从其哲学作品中获益。而且我也同意这样一个判断,即从纯学术的角度讲,“体制外学者”或“公共知识分子”与“体制内学者”相比,并无任何专业意义上的优势。因此,如果有人因对体制内的学术研究现状不满,由此就将中国学术的未来寄希望于“体制外学者”,当然不过是一种自我标榜或天真想象。而我之所以有此判断,是因为我有一个基本预设,即学术繁荣有赖于一个较好的制度环境(学术生态),并由这种制度来保证自由的学术探索和交流。而学术探索和交流机制的健全,则不仅促进体制内学者相互间的对话与交流(体制内学术的现状是,同行之间的对话和批评少之又少),更为体制内学者与体制外学者的沟通和交锋提供平台。我认为只有在这样的学术交流环境中,才能促进中国学术的健康发展,而不是现在的相互拍马或恶意攻击。
尽管我部分同意赵敦华在上述引文中所表达的观点,但这并不表明我全然接受他的说法。我的问题在于:一、普通民众是否有批评体制内某一群体的权利?二、作为体制内的一员,个体应该担负怎样的道德责任?
第一个问题,我认为普通民众有批评的权利;尽管这种批评有可能是外在的、很不专业的。比如普通民众对体制内学者的批评,是针对学术界的总体性腐败而言的;这里就不能如赵敦华所要求的,只有那些认真读过其学术著作的人才有批评的资格或权利。这里有一个区分,即外在批评与内部批评有别。普通民众的批评,更多是一种普遍意义上的宽泛批评,属外部批评;而同行之间的学术批评,当然要求对所批评的对象有深度的阅读和理解,这属于内部批评。赵敦华的错误在于,他因将内部批评的标准强加于外部批评,并进而将不符合其标准的批评者划归到“民粹主义”的行列,这就从根本上取消了普通民众进行外部批评的权利。而我之所以认为普通民众有批评的权利,出于一个简单的理由,即体制内学术研究的经费,是由纳税人承担的。从这个角度看,普通民众对体制内学者的批评,与他们监督政府公务员的行为有相似性;尤其在今日的中国社会中,体制内学者垄断了绝大部分学术资源,而又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从学术的角度看),在这种情况下,外部批评尽管不能使问题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但无疑是必要的。推而广之,无论在哪一个领域,都绝不应简单地将体制外对体制内的批评讥为“民粹主义”,并站在一种“精英主义”的道德立场上来批评来自外部的“道德谴责”。
在今天的中国社会,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领域,总有人持一种所谓宽容的价值观。而在他们那里,所谓宽容,一般就是和稀泥。但请注意,一般主张和稀泥的,往往都有话语权。比如说你批评共产党员,马上就有人反驳说,共产党员七千万,难道个个都是坏人?你到底做过调查没有,就在这里信口雌黄?你批评学术腐败,同样有人跳出来说,你读过多少学术著作,怎么能一棍子打死?你批评那些官方养着的作家没社会责任感,阿来马上告诉你,你有本事你批政府、批官僚,为什么老拿知识分子这个软柿子捏?所有这些似是而非的说法背后,都有利益的考量。也就是说,这些所谓的精英们无论是振振有辞还是假装可怜,其背后的逻辑都是:我混得这个圈子再烂,也轮不到你来批评。这种霸道的伪精英立场,正是这个不公正的体制纵容的结果。关于宽容,陈嘉映认为:“人们现在往往这样理解宽容:不坚持自己的主张,甚至不形成自己的主张,或有个主张却不提出来,对什么都模棱两可,声称哪种看法都同样有道理。然而,宽容却是这样一种态度:把自己的见解放到更宽的天地之中,聆听他人,准备修正自己。由于关切而具有主张,就自己的全部理性所及坚持自己的主张,这不是不宽容,这恰是宽容的主要条件。惟确有主张的人才能宽容。”由此,为了表示我可能的宽容,先容我说出自己的主张。
讨论第二个问题。在一般性的论争中,有一个常见的混淆,即未对个人修养(私人道德)与身份道德(公共道德)做出区分。从历史的角度看,这与中国尚未完全进入现代社会有关;但从现实的角度看,故意混淆二者关系的人,则多是为自身利益而诡辩或狡辩。比如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中,共产党员这一身份就意味着一系列的好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不公正的。首要原因,当然是因为这个党专制的体制。但这并非是说,每个共产党员都可以因此而为自身开脱责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一种共产党员,喜欢说自己根本不信共产主义的那一套,以表自身的清明。毫无疑问,这种人在道德上是有亏欠的,因为在他们那里,有奶便是娘。还有一种为自己开脱的方式,说我个人并没做坏事,并没贪污受贿,也未得过什么真正的好处。如果说上面这番话的是一个官员,一般而言,我敢断定是在撒谎。因为当官的首要条件,就因为你是个党员。有人如果不服气,请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而如果是一个普通党员,他说上面的话,或许部分真实。然而问题在于,即使你个人目前是干净的,但作为共产党中的一员,你仍有为你的同志们承担污名的道德责任。因为你不能说作为一个政党的成员,我只分享荣誉,而不承担任何道德责任。而如果你对此极端不满,那么你可能有两种选择:一是退出这一给你带来道德压力的政党或组织,二是在内部展开自我净化,重塑你所在政党或组织的公共形象。同样的道理,在一个整体性腐败的学术界,每个学者都应承担自己的道德责任,并为此而感到羞耻。如果说你不想背负“体制内”这一“原罪”,同样有两种选择:一是离开体制的庇护,不要再沾体制内的汤汤水水;二是尽自己所能,在创造更多学术作品的同时,展开学术批评,促进制度建设,为重塑学术界的整体形象而努力。对个人而言,你所能起到的作用可能是有限的,但总比一味指责别人的批评,不做任何努力要强;或许你所做的努力,没任何实质性的结果,但只要你努力,至少可以让自己心安。
以上批评,在道德虚无主义者的眼中,很有可能被认为是道德绑架。但严格说来,在一般的日常性语用中,“道德绑架”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因此有必要做一简单澄清。为醒目计,我将道德划分为美德、是非道德和灰色道德(与阿伦特所谓“平庸的恶”相近)。最糟糕的状况是道德沦丧。下面将对这几种情况稍作分析。美德是道德中的稀有品种。真正拥有美德之人,在正常的状况下,应该成为一个社会的道德榜样。美德当然值得追求,但因其有极高的要求,并非人人都能做到。因此,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中间,普通人不必以美德的标准来行事。但对那些少数在精神上有极高追求的人,无论是圣徒还是别的,人们应持一种宽容的态度,而不是简单地将对方视为傻B。但在一个不健康的社会环境中,情况则往往相反。一方面,人们喜欢“枪打出头鸟”,将任何追求上进的人目为异类。徐友渔说:“我们的环境只鼓励平庸,任何强烈和执着的追求都要被人为是个人野心的表现,人们想不出另外的解释。”(《我亲历过的武斗》,载《自由的言说》一书)另一方面,人们又为一种虚假的美德所“鼓舞”,并以此标准来要求他人。因此,在我看来,以逼迫他人做道德楷模的方式,来满足自身的道德想象或利益需求的行为,就是道德绑架。一般说来,那种逼迫或鼓动他人做烈士,而自己躲在背后捞好处的人,一般都是道德沦丧者。在一个极端恶劣的社会中,道德沦丧者、以灰色道德标准行事的人,就会大量滋生。在那样的社会中,如果要做一个真正的道德批评者,所要承受的压力是空前的。翟振明曾说:“事实的真相是,只做权力政治的批判者,你起码会经常被认为代表了民众而民众也有望站在你一边。但是,如果你的批判对象是民众的俗见,你又不与政治权力为伍,那你就八面受敌,英勇壮烈了。”(《现代的苏格拉底何处寻觅?》)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中,普通人多以灰色道德标准行事,在这样的状况下,任何道德意义上的批评都有可能被目为道德绑架。但如果以上述标准来看,这种所谓的道德绑架,当然是毫无道理的。
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知识界关于忏悔问题的讨论,就主要关涉道德问题。对个体而言,从道德沦丧、灰色道德走向是非道德,必定以忏悔为前提。詹姆斯认为:“忏悔属于一般的涤罪和净化过程,为了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人觉得自己需要涤罪和净化。对忏悔者来说,耻辱结束了,真实开始了;他将自己的腐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即便他实际上没有完全摈弃腐败,至少不再为它涂脂抹粉,套上一副虚伪的美德外装——至少,他诚实地生活着。”(《宗教经验种种》)而(民众)生活在真实之中,是推动一个社会走向进步的前提。徐友渔指出:“中国应该有一个道德复兴的潮流,民主的潮流和它是不可分离的。问题不在理论方面,而在实践,我认为解决办法不是提供某种道德体系或伦理原则。世界上有那么多宗教,那么多种文化,但一种根本的区分:好人和坏人,却超乎这些宗教和文化。中国现在亟需的不仅仅年是理论,更是身体力行的决心。推行道德复兴的将不是理论探讨,而是榜样的力量。说服人很困难,但高贵的、高尚的、英勇的行为仍能感动人。”(《上山下乡闹革命》,载《自由的言说》一书)
二○一○年十月九日
本着真理越辩愈明的原则,我来谈谈“体制内与体制外”的问题。直接刺激我来谈论这一问题的,是赵敦华在《“为什么没有出现学术大师”:问题还是伪问题?》一文中所写的一段话:“在讨伐体制腐败的民粹主义道德谴责声浪中,‘体制内’似乎成为专家、教授们的‘原罪’。但我们要问:在拷问他们的人格和良知时,他们潜心研究的成果被认真地研读过吗?他们以专业知识做出的独立判断得到专业化的评价吗?他们通过理性论证得到的结论被理解了吗?如果没有,就不要用不相关的‘体制问题’来说事,还是老老实实地判断他们的专业成果,实事求是地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与50年以前相比,中国学术在整体上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一些人之所以要回避学术判断,而纠缠于体制,无非是要告诉人们,只有那些以‘体制外学者’或‘公共知识分子’自居的人,才能把中国学术从‘堕落’中‘拯救’出来”。我个人对赵敦华抱有尊敬,并从其哲学作品中获益。而且我也同意这样一个判断,即从纯学术的角度讲,“体制外学者”或“公共知识分子”与“体制内学者”相比,并无任何专业意义上的优势。因此,如果有人因对体制内的学术研究现状不满,由此就将中国学术的未来寄希望于“体制外学者”,当然不过是一种自我标榜或天真想象。而我之所以有此判断,是因为我有一个基本预设,即学术繁荣有赖于一个较好的制度环境(学术生态),并由这种制度来保证自由的学术探索和交流。而学术探索和交流机制的健全,则不仅促进体制内学者相互间的对话与交流(体制内学术的现状是,同行之间的对话和批评少之又少),更为体制内学者与体制外学者的沟通和交锋提供平台。我认为只有在这样的学术交流环境中,才能促进中国学术的健康发展,而不是现在的相互拍马或恶意攻击。
尽管我部分同意赵敦华在上述引文中所表达的观点,但这并不表明我全然接受他的说法。我的问题在于:一、普通民众是否有批评体制内某一群体的权利?二、作为体制内的一员,个体应该担负怎样的道德责任?
第一个问题,我认为普通民众有批评的权利;尽管这种批评有可能是外在的、很不专业的。比如普通民众对体制内学者的批评,是针对学术界的总体性腐败而言的;这里就不能如赵敦华所要求的,只有那些认真读过其学术著作的人才有批评的资格或权利。这里有一个区分,即外在批评与内部批评有别。普通民众的批评,更多是一种普遍意义上的宽泛批评,属外部批评;而同行之间的学术批评,当然要求对所批评的对象有深度的阅读和理解,这属于内部批评。赵敦华的错误在于,他因将内部批评的标准强加于外部批评,并进而将不符合其标准的批评者划归到“民粹主义”的行列,这就从根本上取消了普通民众进行外部批评的权利。而我之所以认为普通民众有批评的权利,出于一个简单的理由,即体制内学术研究的经费,是由纳税人承担的。从这个角度看,普通民众对体制内学者的批评,与他们监督政府公务员的行为有相似性;尤其在今日的中国社会中,体制内学者垄断了绝大部分学术资源,而又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从学术的角度看),在这种情况下,外部批评尽管不能使问题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但无疑是必要的。推而广之,无论在哪一个领域,都绝不应简单地将体制外对体制内的批评讥为“民粹主义”,并站在一种“精英主义”的道德立场上来批评来自外部的“道德谴责”。
在今天的中国社会,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领域,总有人持一种所谓宽容的价值观。而在他们那里,所谓宽容,一般就是和稀泥。但请注意,一般主张和稀泥的,往往都有话语权。比如说你批评共产党员,马上就有人反驳说,共产党员七千万,难道个个都是坏人?你到底做过调查没有,就在这里信口雌黄?你批评学术腐败,同样有人跳出来说,你读过多少学术著作,怎么能一棍子打死?你批评那些官方养着的作家没社会责任感,阿来马上告诉你,你有本事你批政府、批官僚,为什么老拿知识分子这个软柿子捏?所有这些似是而非的说法背后,都有利益的考量。也就是说,这些所谓的精英们无论是振振有辞还是假装可怜,其背后的逻辑都是:我混得这个圈子再烂,也轮不到你来批评。这种霸道的伪精英立场,正是这个不公正的体制纵容的结果。关于宽容,陈嘉映认为:“人们现在往往这样理解宽容:不坚持自己的主张,甚至不形成自己的主张,或有个主张却不提出来,对什么都模棱两可,声称哪种看法都同样有道理。然而,宽容却是这样一种态度:把自己的见解放到更宽的天地之中,聆听他人,准备修正自己。由于关切而具有主张,就自己的全部理性所及坚持自己的主张,这不是不宽容,这恰是宽容的主要条件。惟确有主张的人才能宽容。”由此,为了表示我可能的宽容,先容我说出自己的主张。
讨论第二个问题。在一般性的论争中,有一个常见的混淆,即未对个人修养(私人道德)与身份道德(公共道德)做出区分。从历史的角度看,这与中国尚未完全进入现代社会有关;但从现实的角度看,故意混淆二者关系的人,则多是为自身利益而诡辩或狡辩。比如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中,共产党员这一身份就意味着一系列的好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不公正的。首要原因,当然是因为这个党专制的体制。但这并非是说,每个共产党员都可以因此而为自身开脱责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一种共产党员,喜欢说自己根本不信共产主义的那一套,以表自身的清明。毫无疑问,这种人在道德上是有亏欠的,因为在他们那里,有奶便是娘。还有一种为自己开脱的方式,说我个人并没做坏事,并没贪污受贿,也未得过什么真正的好处。如果说上面这番话的是一个官员,一般而言,我敢断定是在撒谎。因为当官的首要条件,就因为你是个党员。有人如果不服气,请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而如果是一个普通党员,他说上面的话,或许部分真实。然而问题在于,即使你个人目前是干净的,但作为共产党中的一员,你仍有为你的同志们承担污名的道德责任。因为你不能说作为一个政党的成员,我只分享荣誉,而不承担任何道德责任。而如果你对此极端不满,那么你可能有两种选择:一是退出这一给你带来道德压力的政党或组织,二是在内部展开自我净化,重塑你所在政党或组织的公共形象。同样的道理,在一个整体性腐败的学术界,每个学者都应承担自己的道德责任,并为此而感到羞耻。如果说你不想背负“体制内”这一“原罪”,同样有两种选择:一是离开体制的庇护,不要再沾体制内的汤汤水水;二是尽自己所能,在创造更多学术作品的同时,展开学术批评,促进制度建设,为重塑学术界的整体形象而努力。对个人而言,你所能起到的作用可能是有限的,但总比一味指责别人的批评,不做任何努力要强;或许你所做的努力,没任何实质性的结果,但只要你努力,至少可以让自己心安。
以上批评,在道德虚无主义者的眼中,很有可能被认为是道德绑架。但严格说来,在一般的日常性语用中,“道德绑架”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因此有必要做一简单澄清。为醒目计,我将道德划分为美德、是非道德和灰色道德(与阿伦特所谓“平庸的恶”相近)。最糟糕的状况是道德沦丧。下面将对这几种情况稍作分析。美德是道德中的稀有品种。真正拥有美德之人,在正常的状况下,应该成为一个社会的道德榜样。美德当然值得追求,但因其有极高的要求,并非人人都能做到。因此,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中间,普通人不必以美德的标准来行事。但对那些少数在精神上有极高追求的人,无论是圣徒还是别的,人们应持一种宽容的态度,而不是简单地将对方视为傻B。但在一个不健康的社会环境中,情况则往往相反。一方面,人们喜欢“枪打出头鸟”,将任何追求上进的人目为异类。徐友渔说:“我们的环境只鼓励平庸,任何强烈和执着的追求都要被人为是个人野心的表现,人们想不出另外的解释。”(《我亲历过的武斗》,载《自由的言说》一书)另一方面,人们又为一种虚假的美德所“鼓舞”,并以此标准来要求他人。因此,在我看来,以逼迫他人做道德楷模的方式,来满足自身的道德想象或利益需求的行为,就是道德绑架。一般说来,那种逼迫或鼓动他人做烈士,而自己躲在背后捞好处的人,一般都是道德沦丧者。在一个极端恶劣的社会中,道德沦丧者、以灰色道德标准行事的人,就会大量滋生。在那样的社会中,如果要做一个真正的道德批评者,所要承受的压力是空前的。翟振明曾说:“事实的真相是,只做权力政治的批判者,你起码会经常被认为代表了民众而民众也有望站在你一边。但是,如果你的批判对象是民众的俗见,你又不与政治权力为伍,那你就八面受敌,英勇壮烈了。”(《现代的苏格拉底何处寻觅?》)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中,普通人多以灰色道德标准行事,在这样的状况下,任何道德意义上的批评都有可能被目为道德绑架。但如果以上述标准来看,这种所谓的道德绑架,当然是毫无道理的。
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知识界关于忏悔问题的讨论,就主要关涉道德问题。对个体而言,从道德沦丧、灰色道德走向是非道德,必定以忏悔为前提。詹姆斯认为:“忏悔属于一般的涤罪和净化过程,为了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人觉得自己需要涤罪和净化。对忏悔者来说,耻辱结束了,真实开始了;他将自己的腐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即便他实际上没有完全摈弃腐败,至少不再为它涂脂抹粉,套上一副虚伪的美德外装——至少,他诚实地生活着。”(《宗教经验种种》)而(民众)生活在真实之中,是推动一个社会走向进步的前提。徐友渔指出:“中国应该有一个道德复兴的潮流,民主的潮流和它是不可分离的。问题不在理论方面,而在实践,我认为解决办法不是提供某种道德体系或伦理原则。世界上有那么多宗教,那么多种文化,但一种根本的区分:好人和坏人,却超乎这些宗教和文化。中国现在亟需的不仅仅年是理论,更是身体力行的决心。推行道德复兴的将不是理论探讨,而是榜样的力量。说服人很困难,但高贵的、高尚的、英勇的行为仍能感动人。”(《上山下乡闹革命》,载《自由的言说》一书)
二○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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