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的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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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上把作家的写作叫做“爬格子”,那么都是在爬格子,都在出苦大力的,就好比托翁所言,爬幸福的格子都是一个样,爬不幸的格子有各自的不幸。因此,别以为当一名作家能有多么的潇洒,即使在当今,看在钱的份上写东西的也未必就很滋润,早在1758年,詹姆斯●拉夫在那篇《以写作为生》的文章中就写道,“在自己阁楼里的作家,跟矿井里面的苦力没什么两样”。读书的乐趣不在于了解作家写作时候的痛苦,而是那些被印成书籍流传下来的文字传达出的喜怒哀乐。但书读杂了,看了一些书籍背后的故事,就八卦了。其实在写作上,一些被写入历史的作家,他们奇怪的写作癖好,才让人们大跌眼镜。
作家写作最好的地点在哪里?在夏威夷风光旖旎的小岛上,每天早期“礼拜五”端来一杯咖啡,然后慢慢地铺展开羊皮纸本子;或者在天/安/门广场上,把笔记本电脑一支,看着全世界最拥挤最热闹的广场上,摩肩擦踵的人群,突然灵感大发,噼里啪啦狂敲键盘;或者在自己家的卫生间,一边排大条一边文思如尿迸,写下好诗无数。
好了,接下来看看那些写作上的大手是如何工作的。
约翰●弥尔顿,英国著名诗人,除了他那著名的长诗《失乐园》最初买了一个另世界震惊的价钱之外(弥尔顿因写作《论出/版自/由》被革职,晚景凄凉,《失乐园》好不容易卖了五英镑的天价才得以出版),他的写作方式也很奇特,先生长于躺在床上,拿起鹅毛笔,刷刷刷地,一行又一行地⋯⋯写。
躺着写的还有美国的浪荡公子杜鲁门·卡波特,应该说这是一个放浪不羁的天才作家,他不是那种依靠勤奋而成名的人,他的机会很好,写了《蒂凡尼早餐》,后来有因为奥代丽·赫本的精彩演出而成为经典。这位17岁就给《纽约客》写稿子的人,18岁获欧亨利奖,23岁写出成名作《别的声音,别的房间》,出名之后,就流连于声色犬马之间,酗酒,嗨药,无所不好。最后,这为风流作家在59岁的时候,因用药过度,死在女友家中。杜鲁门卡波特说,他写作的时候一定要躺下来,这样便于思考。如果身边还有香烟咖啡马丁尼酒那就是更完美了。
据说大诗人济慈,他的诗歌华丽,因为他写诗的时候,要穿上他最好看的衣服,只要那漂亮衣服一穿,笔尖流淌出来的句子,不仅有思想,还极其浪漫。难怪芬尼小姐那么喜欢他。
萨克雷,这位在《名利场》里厮混的作家,写作非要找一个旅馆或者俱乐部啥的,萨克雷最最受不了的地方,就是在自己家里写,一走进自己那间书房,一切全都玩玩了。萨克雷扬言:“公共场所能给我一种刺激,它让我的头脑运转”。
马尔克斯先生曾经在一家妓院里写作,他解释说,“对于一个小说家,这里是最好不过的了。那里白天很安静,可以写作,晚上你也可以快活快活”。马老果然了得。福克纳也曾说过,有人聘他去妓院作经理,被他拒绝了。或许是福克纳大叔老了,变得含蓄了,不能像马老那样“快活快活”了,但是,福克纳认为,妓院经理对于一个艺术家来说是最上乘的职业。
美籍俄裔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经常带着自己的老婆,到山里面捕捉蝴蝶,做成标本。这位蝴蝶爱好者,写出了惊世大作《落丽塔》,“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还是觉得于晓丹翻译的传神。
还有⋯⋯应该还有一场串的名单,所谓人有千面,物有万种,他们用自己独特的方式,给人类留下了一些美好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