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的记忆和我的记忆

又是期待《王国之泪》的一天。
现在我每次读档的时候,在档名的的末尾,都会有一颗星星。这意味着,我手下的林克,已经打败了最大的那个魔王,救出了塞尔达。
但所有在旷野之息上耗费了人生一段时间的每个人都知道, 这远远不是终结。这甚至,只不过是你在这个游戏生涯上的一个小小的插曲。它总会在某一个时刻进入,但它不是主题曲。
主题曲,不是由游戏的制作者谱写的,而是每一个玩家自己写就的,这是旷野之息最让人不舍、让人着迷的部分。你追求自由,但自由都有代价,只有在这里,你只需要一台机器,一个游戏卡。这种自由不贵,但自由的体验并不差分毫。
如果你注意观察会发现,每个人玩游戏的时候,眼睛是完全聚焦的,精神是高度集中的,那种专注度,你很难在别的事情上发现,就像他已经将灵魂灌注于其中,而他的双手只是为了辅助灵魂,他的身体存在,只是为了让灵魂不失温。
海拉鲁大陆的离离草原,费里尼海畔的阵阵潮汐。我曾在沙漠中行走,看着心心一点点落下, 我也曾在夜晚搜寻,看那片星星闪耀在不知名的山脚。龙在天上飞翔,我却在整理自己的背包,望着自己的波克弓与空空的钱袋一筹莫展;路在脚下延伸,我一步步走过去,脚不疲劳,但颈椎深痛。
就这一样一点点、一步步,高塔从土中拔地而起,整个大陆的地图从眼中投射到脑子里。一种即得的确定性,一种遥远的相似性,让我投入了时间,更投入了感情。
第一次勇闯雷兽山,我瞥了一眼手表上的心率,83,战战兢兢如同做了错事。3个小时,我打碎了背囊中的所有武器,无数次地错失林克时间,在疲累读档中,见证了第一只人马的倒下。那一刻,我欢喜鼓舞,收获了强悍的成就感。
然而,就在我收拾战利品,一件件地摩挲、试用、把玩时,一头野猪斜刺里蹿出,结结实实地撞到了林克的身上。三颗心心瞬间报废。我的三个小时啊!无法可想,只能继续。不然我就会一直想一直想,一直想到不开心。读档重新来,这一次,只用了半个小时。
第一次遇见守护者,我拿着自己的棒子就冲了上去,结果可想而知。我被激光射得如同孩子水枪下的蚂蚁。于是我开始苦练盾反。这是一门玄学。开始,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嘛,只是每次都是或早或晚被击中。后来,你依旧不知道自己在干嘛,只是手中的盾跟自己的心合二为一,你凭借直觉一次次挡回了激光,也寻回了尊严。
勇气就是这样一点点建立的。从一开始见到人马就心跳加速,到现在满世界找人马。从只会后跳突击武器硬抗,但现在高处空降林克时间架起弓箭直接糊脸;从看到猪猪们只会上去蛮干打不过就跑,到现在想尽一切办法虐就是不出武器……质的飞跃,也不过就是三个月时间。
三个月时间太短了,游戏也都是假的,那山那树那水面上吹来的风都是假的。但感情是真的。你走在风里的想象是真的,你走在一条小径里豁然开朗的视觉是真的,你举着火把经过一番冻饿最终找到那个神庙拿到那个宝箱去换精力换血槽的兴冲冲也是真的。
好的游戏,不是让你去经历世界,而是让你去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你按了一个键,就做了一件事,这种确定是一种幸福,你组合了很多键,最终完成了一个个段落,并在段落的拼装中完成了整个拼图,丝丝入扣,顺滑如多米诺骨牌。这是一种难得的精准。你只要按对了,结果就一定对了,这种“不辜负”感,才是一款复杂游戏的精髓。
《生活大爆炸》里谢尔顿说自己想出去走走的时候,常常是打开游戏就在里面走起来。我当时觉得不愧是nerd。
但现在我也成了一个nerd,我也会在某些时候打开游戏,就是什么都不干,默默地看着林克的绿帽子被岚风吹得左右摇摆,耳边传来手风琴的悠扬,抬眼看去,星垂平野阔。
就像《三体》第一部的那个游戏,你以为你在玩儿游戏,其实是通过游戏,让平行时空的历史重现的过程。 来自海拉鲁大陆的传说,经过了千万年,终于随着一台掌机和三个月的时间,从风中雨中,从英杰们的魂灵中来到你这样一个普通人身上。你若相信,这便是真的。
那一刻,史诗与传奇远去了,林克这个没长大的老人,这个不再穿着草裙而是全副武装的战士,这片大陆上最奔忙最实干也最会烹调的厨师,承载着你英雄般的记忆,他一言不发,他睁大了双眼。
我知道,他的记忆终于成了我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