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 · ·
(17篇)
-
“记忆是个很玄妙的东西,其玄妙就在于一件尘封已久的故事,往往会被一个小小的细节唤醒,并且像绳索一样激起一连串的回忆。” 之前,花了三个半小时,写了一篇文字,将大学四年给回忆了个彻底。 感觉好像有点草率了。我的大学回忆哪里是那三个半小时码出来的字便可以讲完的。 很多细节已经不太记得和忽略了,但这真的还是我第一次这样去回顾......6回应“记忆是个很玄妙的东西,其玄妙就在于一件尘封已久的故事,往往会被一个小小的细节唤醒,并且像绳索一样激起一连串的回忆。”
之前,花了三个半小时,写了一篇文字,将大学四年给回忆了个彻底。
感觉好像有点草率了。我的大学回忆哪里是那三个半小时码出来的字便可以讲完的。
很多细节已经不太记得和忽略了,但这真的还是我第一次这样去回顾一段完整的成长经历。
四年哪。18岁到22岁。最美好的年华了。
那篇文章有点长,但我还是愿意再去细细的读几遍。这种记忆真是很弥足珍贵。
于是很快的,看到邓L同学留言问我,你什么时候回忆高中哪?
是啊。高中。那么重要的三年,我咋给忘了咧?
我承认我被他的这个问题给打击和刺激了。
我居然从没想过要把高中三年拿来写一遍。
而且我想要马上滔滔不绝连绵不断的写。
刚刚把这想法转述给妈妈,她就从QQ噼里啪啦打字过来,高中?那还有初中哦,小学哦,幼儿园哦……
噢买糕。我才24不到。不想现在就写回忆录啊。
感觉写这么一次,脑细胞要死倒一大片。很累人的。
就算回忆不累人,码字也总是很累人的。
其实,早就有一本书,几乎是完完整整的记录下了我高中三年的所有点滴。那是毕业后妈妈给我最大的礼物——她从我高三下期的时候,就开始将我高中所有的周记,连同小杜的评语,一个字一个字的敲上电脑,再为我作序,并在一年后“再版”时邀请我90多岁的爷爷写后记,做成书,名字和她的序一样,叫做《她的名字叫班布》。
这本饱含着我高中所有情感的书,随我一起来到了深圳。放在书架上不怎么翻它,它一直在我身边就感觉很踏实。
仿佛回忆永远在。
但我想,我还是需要一篇完整的文字,和足够一步到位的强烈的情感,以五年后的眼光和思维,来回忆这三年。
我尽量的将回忆充实,但难免会有忘记和模糊的。
请见谅。
『序——青春若有张不老的脸,那它一定是我的高中。』
2000年。
千禧年。
6月我初中毕业。摆脱了刘大W对我的百般刁难。虽然高中对他依然怀念。
9月我上高中。开始在马哥勤勤和赖婆婆、小杜的带领下,向数学、英语和作文的高峰攀登。
相信当时很多人和我一样,是从13中毕业,直接进到华西。有直升的,也有如我一般没考起更好的学校,继续我们二类重点的。
那一年,13中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由原来那个寸土寸金的市中心的小小校园,搬到了我眼里在哪个方位都不晓得的东郊。并改名为我们都鄙视不已的华西中学。
这是什么鸟名字。丑死了。听都没人听过!
13中多有名,那可是马明宇、邹有根的母校!
——虽然至今没发现他们跟我有任何的联系。但我仍和其他很多从13中来的初中同学,一起鄙视这个新校名。感觉原有的光环被抹掉了,我们都得从头开始。
得得得……感觉插位了。我不是想一来就表达这个观点的。
只是我想了好久,该怎么写这三年咧?那么多人和事,该如何把文字分担在他们的头上?
我真的很怕错过什么,也很怕记错什么。
但如果我最后还是遗漏了什么细节。请不要追究了。记忆真的很有限。而且要这样大量的回忆加码字,是个好大的工程咧。
『刘姥姥进大观园——我终于见到和大学一样的中学校园了。』
开学第一天,去到新学校。很大很美丽。大到我觉得这简直不像所中学。
那真的是以前的13中里面不曾看得到的景象。
不过周边也很凄惨就是了。除了一座学校扽在那里,整条街我和妈妈就没找到一家可以随便吃个午饭的地方。
这是什么烂地段?!
开始做地产广告之后,才发现地段是多么的重要。
再好的项目,除非自身配套强大,如果没有好的地段支撑,也很难有好的价钱卖。
看看13中以前所在的八宝街,街如其名,真的就是个聚宝盆。我的记忆中首选少年宫旁边的刀削面,我从小学第一次去少年宫上黑管课的时候就在那里吃起,一直吃到初中那条路整改,店面搬家(或是高中之后才整改的?记不清楚了)。那家店从收钱的到削面的到调佐料的人,无一不认识我和妈妈,因为以前是每个星期五晚上上课前母女俩一起去吃,后来是我只要中午不回小姨家吃饭就去吃……
话说某天,妈妈的上司在少年宫隔壁的银杏请客她就没去,给了我三块钱去吃刀削面(虽然听起来很凄凉,但其实是那个时候我觉得二两杂刀是全世界的最高美味,银杏算啥子)。
结果他们一看到只有我一个人,就问我,妹妹你妈今天不来啊?
我们一进去,口都不用开,他们就会很自觉地说,啊还是两个二两杂刀哇?
如果他们有VIP,我和妈妈的脸就是两张重量级的白金钻石贵宾卡。
关于13中的稀缺配套,更不要说著名的阿郎面馆了,学校旁边的太平洋家乐福华协影院和无数卖碟的卖吃的卖饮料的卖书报杂志卖小玩意儿的可以说明一切。
所以我觉得华西中学是把我们集体搬去了成都郊区。这里就是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但后话是,华西在我待的那三年里,确实将以前那个连吃面都找不到地方的荒芜郊区,变成了欣欣向荣的拥有火锅、串串、CD店、无数小吃店和红旗超市以及彭WP同学举家搬迁来的生活胜地。
不对,又扯远了。那是属于初中的回忆,现在说了初中回忆录又咋办。
话说进了硕大的学校,看到高中部和初中部居然是分开的。这对于习惯了以前13中初高中六个年级都挤在一栋三层楼房上课的我来说,简直觉得稀奇完了。居然跟大学里面一样!教学楼都不止一栋!还有个四面都有钟的钟楼!!
我像个乡坝头的娃娃一样贪婪的到处看,觉得我们的校园实在是大得有点摸不到边了,教学楼不止一栋,还有实验楼,还有专门的教务区,还有大食堂,还有学生公寓,还有停车场,还有两个操场一个篮球场……以后迷路了咋办?我是那么分不清楚方向的一个人。
终于,摸到了高中部,上了楼。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挨着班找我的名字在哪里。
得知一共有五个班,我就从五班开始看起——因为初中分班的时候,我从一班开始找名字,在我的耐性终于快用光的时候,才在最后一个班六班刘大W的门上看到我可爱的名字。鉴于这个原因,我这次学聪明了,从五班开始看。
然后就看到慢慢的,很多人早已进到自己的那个班,找了位置坐下,我还在巴巴的找我的名字。感觉有点不好意思——那时候我的发型很挫实在不好意思拿出来说,样子当然也不能算好看,于是走到每个班上的门口,找名字都找得很烦躁,我很自作多情的觉得别人都在看我发傻的样子。所以心里一直怨念咋还不是我咋还没有我?!
终于,在二班的门上,看到了我的大名。大舒一口气。马上进去,看班主任是哪位。
这个时候的记忆有点出岔,希望妈妈看了来帮我回忆一下——我记得仿佛她是和我一起进去的,找到马哥勤勤。
他很和蔼的问我,以前哪个学校的啊?
我立马稍息立正站好,然后回答,13中的!刘大W班上的!
因为虽然初中三年怎么滴不被刘大W待见,怎么滴过得凄凉,最后还是在潜意识中发现,他在13中是相当有市场影响力的。所以我说起他的名字的时候,自信相当爆棚,豪气相当万丈。
之后好像每个班都开了会,介绍老师给我们认识,我周围基本上没有太多认识的人,原来六班的不多,刘YP、辛YL、胡X,是我最记得的三个。还有的熟悉面孔——知道以前是13中的但不晓得名字。但申L我是晓得的!大名鼎鼎的全年级第一啊!我终于见到真人了!
即便这样,还是觉得亲切感十足,因为老师们都是13中的。
『年少时的小心思——事关重大且意义深远的排位。』
马哥勤勤给我们安排座位。
之后的三年,甚至现在,我都在想,这个排位啊,虽然表面看只是一个简单的排位(貌似还是女生先坐在位子上,然后让男生出去排队,一个一个进来等分配的),但这个意义的深远——我认识的人,熟悉的人,喜欢的人,都跟这个座位有关。
如果当时他们没有坐在我的周围,会不会一切都不会发生?
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我的那个大组的所有成员,几位已失散没联系了,男右女左(昵称+化名):
第一排:张R,柯得平;
第二排:杜Y,波波;
第三排:程LP,二刀胡;
第四排:我,陈浩;
第五排:刘Lulu,下雨;
第六排:Viki婧,邓Q;
最后一排:娜姐,Allen。
他们是我高一记忆的大部分组成。
(插播一下住校,关于妈妈当时是如何下决心放我一人住校的——虽然这是我内心极其盼望的事情,但最终还是得尊重妈妈的决定,住校费是她交啊。
记得当时我们站在教室的外面,神情严肃地商量了好久,虽然很怕我这个年龄什么都不稳定住校会学坏,但最后,妈妈还是终于决定,那就住校!因为实在好远的。而且我满眼的期盼实在是快要满出来了。)
张R和娜姐跟我一个寝室。她们是我最早开始熟悉的同学。
『会有那么一首歌,让我想起他——高中第一位且唯一一个男生同桌和由他引发的关于抄作业的回忆。』
他就是陈浩,我高一整整一年可爱的同桌,高一刚开始的周记里,我亲切的称他为耗子。
现在听觉得好肉麻哦。
他是13中时代我对面教室的篮球帅锅,娜姐的初中同班,但那时候我们哪里认识。
陈浩最大的爱好是唱歌,与此排名相同的爱好是篮球。
他经常把最近在学的歌,歌词抄个小纸条放进文具盒,上课的时候唱。我最记得他唱周俊伟的《我爱你》时的那个深情啊,应该是有过刻骨的经历的。现在早已练就成K歌之王的我那个时候还被他一句一句的教这首歌,但我还是一直学不会副歌前面那段旋律。
后来证明真的不是我太笨,是他唱那首歌的时候基本上就没有调子。
再后来听到这首歌,看到MV,才发现这首歌除了高潮部分确实就没什么调子的起伏。唉,那就不怪他不怪他了。
但不得不承认,之后只要一听到这首歌和看到这个MV,脑海里第一个出现的肯定是高一那年陈浩帅锅唱这首歌时候的陶醉。
其实陈浩最让我佩服的不是他的球技,也不是他的歌喉,更不是他长得有多帅,而是他抄作业的水准。尤其是数学作业。
关于这个,我又不得不说说关于做作业这件原本很严肃但其实还算轻松的大事。
这件事其实有很深的渊源。听我慢慢道来。
话说我高一刚开始就被马哥勤勤点名成为了英语科代表,这实在很符合我唯一的资优特长。我的英语确实不错。在赖婆婆的带领下,也一直还算处于领先地位。
但是数学,现在让我引以为豪的数学,在整个高一上学期,我都没有及过格。我甚至每次考试离及格都还很远。看来看去几次考试结果下来都只有英语分数能看。物理化学更不说了,比起数学成绩都还差一大截。
我只能说,这是遗传,这是遗传。
我深深感觉这应该是遗传。
但真的完全不晓得是咋学起在的。
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完家长会。妈妈看到我惨不忍睹的数学成绩(那个数字真是咋看咋刺眼),实在觉得这样下去恐怕不行了,才高一上学期,数学就学成这样……于是决定带我去找勤勤老师解决问题。他当时正在忙,就手一挥,对我和其他几个同样数学成绩离及格还很遥远的被家长提着衣领来的同学说,哪天到我家来,我给你们补一下。
于是众人齐齐退下,梦里都在期待万能勤勤给我们的补课能把60分补成至少90分。
然后,在殷殷切切中寒假的某一天,我们就应邀而去了。
清楚地记得是这三位——我,詹ZF,二刀胡。有没有第四位我不记得了。
那天的补课其实并没有太多的内容,我只晓得我冷惨了。妈妈坐在勤勤家客厅一直看书等我,冷得手脚都没知觉了。
后来总结出来,勤勤家很冷,没开空调。冰冷的空气直接从地砖往上窜,窜进我的骨头,我觉得我花精力抗寒的时间应该比听勤勤讲课的时间多。
其实那天的补课只不过就是做了一些题,记了一些公式,好像并没有让我觉得啊数学终于学通了的感觉。因为当时勤勤布置的好多题我还是写不来。
但是,高一下学期一开始,我的数学成绩就离奇见长。
一来先是及格以上,优秀未满,但这已经让人十分欣慰了——我居然及格了!而且还不是刚刚90分(满分150)!
然后分数就迅速的挤进前十了。那个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我居然考了120。
后来就直接发展成了数学一考完我就盼望发卷子看分数,然后每天第一时间解决完英语作业就开始解决数学作业,和刘Lulu疯狂的比赛哪个做得快做得好,最后再是借给周边的人抄。
那个时候我对数学的兴趣一如之前对英语的兴趣,那个火热啊。一题想不出来誓不罢休,经常和刘Lulu两个争得面红耳赤的(我的人生中居然有一段时间那么的热爱学习过,自己都很想赞一个)。如果实在讨论不出结果勤勤又不在,我还会很勤奋的屁颠屁颠跑去办公室问王QQ。结果有一次他支吾了半天,以一种很奇怪的解说方式把题给我解说了一遍。我完全没听懂,但看到他十分认真且充满期待和关爱的眼神,又很不好意思再问了。只有回来自己继续想。
只想了不到10秒钟,我就发现他根本连题都看错了……唉,看来万事只有靠自己的。
总之——基于以上种种现状和我数学成绩的一路高涨,妈妈一直深信这是那次补课的欢喜大结局,但我却觉得那是因为高一下期学得数学比高一上期简单的原因。
反正事情就有那么奇怪,自那之后我就一直以数学和英语都很好著称了。到文科班的时候恐怕已经没人晓得我高一上期数学还吊甩甩的只考60多分的悲惨情形了。
然后再说抄作业。基于我的各科成绩,我的作业被抄得最多的当然也是数学和英语。英语在这三年中基本上每天做完就不在了。第二天早上来如果不在抽屉里就是有人已经帮我交了。反正最后都是我来收。有时候我最头痛的完型填空因为状态不佳错误比较多,但是又被复制了很多份,所以很心虚被赖婆婆点到起来念答案。一旦错多了就开始狂回忆我这份答案到底给了多少个人抄啊?还怪不好意思的错了那么多大家跟到错。
而且赖婆婆她每次点名回答问题一找不到人了就直接瞄向我,让我起来念答案,虽然我知道她这是在锻炼我。
她应该是在锻炼我。
她肯定是在锻炼我。
我的作业从来都是做完就先借给同桌抄。高一是陈浩。高二高三是丝丝。
晓得不?这个就叫做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们抄完后就会把COPY再借出去,同时造福两个人。再依次下去,就会很多人同时都可以拥有COPY了。我一直觉得流水线作业也不过如此了。
陈浩同学抄英语只负责勾答案,一共就单选15个&阅读20个&完型10个一共45个选择题也就是45个勾勾再加十道改错题。我大半节课将近半个小时做完一张报纸他半分钟不到就复制完了。每次看他在我旁边抄答案很爽的样子都让我恨恨的怨念不已。但因为个人的原因,英语和数学我一直坚持原创。再是恨得不行了,还是每次都自己做。
当然我也不是一直那么高尚的。物理化学也抄过很多次。政治历史也没少抄。生物地理不说了,就没听懂过一节课。所以这几门我真的是就算叫我乱写答案我都不晓得咋写。
但是数学作业,不得不说陈浩同学是抄我作业里面抄得最有水准的一个。
他从来不盲目的拿到作业翻开本子就开始一个字一个字的照抄。他会看清楚题目,问清楚缘由,再开始动手。他只是不去动脑筋想这道题是咋想出来的,但解答的过程,他决不会每个字都抄,一定要知道为什么这样解答。再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解答。
虽然抄作业不是件好事,但我还是非常赞成他这种方式。至少每次给他抄得也心甘情愿。感觉他其实并没有剥削我的劳动成果,他只是把我的作业当参考书了。这让我更有成就感。
而且其他的人,我真的是想拒绝又实在难以拒绝。
不想借吧,会说我耍大牌,不就是个作业么,还藏着掖着;
但借给他们了吧,连6和b都不分清楚……有好多次连我自己都很愤怒,数学作业里除了中文我一贯都写得非常的清楚,拜托抄得有点水平好不好?尤其是上文科班之后,现象更加明显。我不止一次的听到马哥勤勤在班上说,又看到了一大批错误一样的作业……好像不抓住这个源头就不放弃一样。天知道每次这种时候我的头都埋得比任何人都低……脸比哪个都红……
为什么每次都是我搞得那么惨。
抄作业的明明就不是我啊。
关于抄作业这件事的结尾——峰回路转,留下陈浩大帅哥毕业的时候给我的同学录留言:
“其实你也知道我是个笨口拙舌,不善言辞之人,高一的同桌生涯让我记忆犹新的除了你富贵的体态,就只剩你狠毒的拳脚(其实周杰伦《龙拳》的music video应该由你主演比较合适:)Just a joke!其实你算是一个好人,对别人好,对自己也好,笑是你的专利,悠闲的晃完每一天,青春如烟,一丝一缕散去不再回来,所以应该趁现在享受生活,珍惜生命。此刻,已经到了开始回忆以前同捉那个胖胖的女生,嘴里总是挂着王力宏,心里却想着Allen的时候,再见总会是要说的,但是否能再见呢?时间总是不由自主地向前走,每刻都得抢,但值得收藏的却并不多,希望你以后会想起我这个一年的同桌。
Best wishes and good luck!”
P.S.:突然发现陈浩同学的文笔很不错嘛,比如这句——“青春如烟,一丝一缕散去不再回来……”那时候的他,我猜,一定也是有点点感伤的。
『你是那整个高中的味道——那段荡气回肠整个高中时期但很遗憾且未遂的暗恋。』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何以笙萧默》
其实我一直都在寻找这个人。
而且每次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我都以为他会是这个人。
结果每一个都不是。
所以直到现在,我还在继续寻找。
披荆斩棘的寻找那个我可以认定一辈子的人。
喂,你在哪里?可以向我招手了吗?
抒情结束,叙事开始。
惊堂木pia的一拍!话说——
高一快过完一半的时候,我喜欢上了和陈浩关系很好的那位貌似黑人的篮球帅锅。因为他个子很高,所以坐最后一排,是娜姐的同桌。
由于这段我自以为是暗恋的暗恋最后成了所有身边的朋友都知道的事,他的身份自然也是很难隐藏的了。但还是不想说他的名字,好,叫他的英文名,Johnny。他说这是因为他很喜欢76人的Allen Johnny。
我是个会为喜欢的男生做很多很多事但却不让他知道的人。所以我曾一度的非常关注NBA,虽然我基本上不太看得懂,但在陈浩的协助和带领下,我也居然可以和他很热烈的讨论那一个赛季最后到底76人会赢还是湖人。
我发现他虽然很喜欢Allen Johnny,但他其实长得更像Kobe Bryant。看吧,过去这么多年,我居然还记得这两个名字是咋拼的。可见当年写了多少遍关注了多少次。
至于我喜欢上他的原因,其实是因为一件细微得不能再细微的事和他当时一个很小的动作。当然是与我有关的。但现在除了我肯定谁也不知道也不记得。
这其实和他当时坐的那个位置非常有关——所以我觉得这个排位是多么的重要。
那个过程大概只有不到5秒。
5秒的时间,从之前完全不关注他这个人,到突然很心动。
所以心动真的是一瞬间的事。
事后我也承认我一直都心动得太过于轻易。
对于那些喜欢过的人。
对不起,我从来都是那么轻易的喜欢上你们,又是那么轻易的在心里放弃了你们。
虽然这些都没影响到你们什么。
在我生命里的那些过客们。他们匆匆的走过,甚至都不肯留下一丝痕迹。
后来我发现他被盗版好莱坞电影熏陶锻炼出来的英语口语实在很好,于是告诉赖婆婆我需要减轻一下负担,要找一个搭档来帮我领早读。我说我又领早读又收作业很累耶,你不晓得坐在底下的人都很不听话,我起了个头再下来收作业他们就不读了。
再然后我就顺利的推荐口语狂好的他当那个“副”的英语科代表。我说成绩暂时不是那么好没关系,一定要口语好。他很合适的。
我居然假公济私。
推荐成功之后我简直是欢天喜地。我觉得我跟他有一点交集了。
而不仅仅是——他是陈浩的好朋友,娜姐的同桌;陈浩是我的同桌,娜姐是我的好朋友——这种一点也不重要的交集。
那个时候喜欢他,从一点点的喜欢到很喜欢,非常喜欢。
很多细节,感觉还是保持在心里的那份悸动比较重要,说出来也许就完全不是那回事了。
后来他晓得了。大概高一下期的某个时候。
但中间有一个星期,现在回想起来都让我尴尬不已。
那是在他知道我喜欢他之后到我知道他已经知道的一个星期时间内。
我曾经装作很自然的为他做很多事。
帮他借不太好借的书,但是告诉他其实很容易就借到了;带他喜欢吃的糖,说我那里还有好多,其实我也没几颗了;还有好多,想不起来了。真的忘了。
我以为他不知道,所以还做得像是很自然的样子。
但其实他已经知道了,所以他当然也知道我做这些的原因。
那天,陈浩告诉我,他已经晓得了哦。我上个星期一给他说的。
我当时就像是吃了炸弹,我差点就掐他的脖子了。
我说啊啊啊??!!你给他说了??!!你怎么会给他说??!!
其实陈浩很早就表示了他决定帮我表白。但那是在得到我的默认之后。他觉得我这样下去会很傻很累,而且我真的很傻很累。
但我说你如果说了一定要告诉我。
结果他过了一个星期才告诉我。
帅锅你不要说你是搞忘了哦!
我当时非常的想提刀砍人你知道否?
那之后我就开始非常的心神不宁了。做什么都慌手慌脚。我一直在回忆这个星期我到底做了多少傻事?做了多少我以为他不知道但其实他很清楚的傻事?
再之后我又一下子什么都不敢做了。甚至有点躲他。
他对我的态度更是变得很奇怪,有时候很热情,有时候会冷淡。
我完全摸不清,经常乱七八糟想很多。
但我最肯定的是,他确实不喜欢我。
要不然一个女生都做了这么多了,如果他也喜欢,还会这样?
但我仍然还是会期待,会失望,会难过,会痛苦,甚至听《忘忧草》听到在寝室大哭。娜姐抱着我不停的安慰。她说,其实他也很迷惑的。他现在不晓得该用什么态度来面对你了。
那个时候我很明了。
我知道自己不算好看的女生,身材也不行,看上去好像一无是处。
这么多年来,其实我一直都发现自己不是个容易让男生喜欢的女生。
我觉得自己是有自知之明的。
但为什么还是会那么难过?
即使到了高二,还是喜欢他了好久。他一直都知道的。
那个时候他学理科去了一班。后来又在校广播台每个星期四中午做英语广播节目。
我经常不是在一班看似找元子其实是看他,就是在做课间操的时候眼睛一直跟着他转。
但他突然交女朋友了。在我对他的喜欢一点都没减少的时候。
元子说是那个女生他的同桌。
我当下大受打击。我以为他这种男生高中是不会交女朋友的。
但几乎是在不到一天时间内,我就抛掉了对他的全部喜欢,放弃了对他的全部心思。
很迅速很果断的。
因为我觉得这样会有点困扰他。也会让我更加痛苦。
——如果说以前我还心存那么百分之零点一的希望,那现在肯定是完全不可能了。
寝室的几个好姐妹,那段时间对我的情感简直是保护到了近乎呵护。她们觉得我肯定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也绝口不提那个女生的名字。虽然他们关系太好了,好到任何一个人都会知道他们的亲密关系。他们随时都粘在一起。
其实我不算认识她,只晓得她和元子关系一直很好。但那个时候我看到她真的是一点都讨厌不起来,更谈不上恨了。我只是心里有那么一点点心酸。
我最在意的不是他们在一起,而是那个女生知不知道我喜欢过他。我很怕她知道——她会怎样看待一个喜欢她男朋友的女生呢?我不想让她用那种异样的眼光看我。虽然我已经不喜欢他了。
喜欢他的时候任何的动作和思想都会有那种喜欢的表现,人人都看得出来;但不喜欢了,却没人看得出来。我总不可能大声宣布:我不喜欢他了!那是因为他有女朋友了啊!这样我看起来会像极了一个被抛弃的悲惨的怨妇角色。我怎么会愿意让自己这样。所以只是将这种心情的变化埋藏了。
我开始尽量避免和他的接触——虽然我们已经没有什么机会可以接触了。
但总会在走廊见到,总会在办公室碰到,总会在做操的时候看见。
我那个时候真的是很不懂事,也完全不知道分寸。走廊上迎面碰到,就算只有我们两个人,我眼睛都会看向一边,把他当透明。仿佛他欠了我。
一直过了好久,我都没法面对他。
即使他和他的女朋友分手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再去和他相处。
我心中不是没有遗憾的。
虽然早就不在一个班,但曾经是好搭档也是比较好的朋友,就这样成路人甲了?
我不知道他怎么想。
大概都快高考了,我才开始试着自然的面对他。
看到了打个招呼,偶尔说两句。
我发现我还是很难直视他的眼睛。
有一次我趴在他们班门框旁边等人,正好他出来,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头说拜拜,我居然还是会有点心跳加快。
但那种心思很快就过了,不会停留太久。
我觉得应该是我长大了。
终于,毕业前给他写同学录,他把我那本自制的很特别的同学录拿去写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我看到了熟悉的笔迹。
他写了很长的一段,把那篇纸都写满了。他说:“高一和你在一个班里是一件非常高兴的事,那一年是我高中学习中最美好的时光。一直认为你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这就是你给我的第一印象。很久没面对面的说话了,其实每次我在过道上碰到你都有些不知所措,本想和你打招呼,可看到你眼睛自不转眼的直视前方。算了,下次再说吧!……”
再次感叹,我为什么会如此的不懂事……
来深圳后,换了手机号跟他联系过一次,随便的聊了聊一些不痛不痒的话题。我知道他当过模特,也看过陈浩发给我的他在新潮封面上的图片。
我发现,回忆真的是非常美好的,只要你能让过去的都过去。
『如果你还觉得自己是朵花——高一的同学,高一的老师,高一的所有,高一(2)班是我心里最美丽的回忆。』
除了这个高中唯一深刻喜欢过的男生,高一当然还有大把的记忆。虽然他就占了很大一部分。
我座位的前面是程LP和二刀胡两位欢喜冤家。不晓得这两位我眼中的最佳拍档现在还有联系否。当时看他们俩一快一慢的斗嘴是我和陈浩上课的乐趣之一。
二刀胡后来去了五班,跳过大学四年没有联系,再后来他也来了深圳,我和他在SB见了一面之后,继续博客中的互相淡淡的联系。我觉得这样的朋友感觉真好。再后来因为找房子也麻烦过他一次。现在他在东莞,不晓得啥时候回到俺们圳上,我们继续去SB侃大山啊;
程LP留在了文科班发挥她强大的历史优势。毕业后她去了西师继续伟大的历史教师职业。我觉得真的太适合她了。她以前文综的那个优秀啊,我真的是想嫉妒都嫉妒不来,只有干巴巴羡慕的份儿。
毕业时,在我那个仅有23席尊贵席位的自制同学录里,她写道:
“WZ,想起你,总让我汗颜!
你做事总是有条不紊,而我每回都乱七八糟;你的画画得好可爱,好有创意,但我好像天生没那份细胞!还有你的数学,你的打球技艺,你直言不讳的性格,你传说中的好手艺,还有你对家庭的那份打算,统统都让我觉得惭愧。
但我有时也庆幸你的一些‘特长’还好我没有。比如:你好像太会花钱了吧!(还好我不是你,否则早被我妈劈死了)还有,你有‘购物狂’,这一点我可以肯定。特别是文具(晨光的用品),小饰物,袜子等等,我老早就想问你了,你怎么买不厌呐?!不过,我好像也有一些受你的熏陶,比如耳机的音量,我已经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了。
不管怎么说,你是我高中三年的好朋友,我珍视我们之间的友谊,毕竟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也是一种缘分,(不知我前生修了多少年)希望你能实现你所有心中的梦想。如果你有朝一日去了维也纳,记得带土特产回来噢!”
还有那个足球小子柯得平。他坐第一排。一直都对他印象不多。
但有一天我听到了一个当时真的是以为耳朵听错了的消息。
他钢琴十级。
这个身穿球衣在球场上拼得头发根都是湿的眼圈会发红的精瘦男生,他居然会弹钢琴,而且是十级——虽然大学后发现钢琴十级大把抓,但十级显然也并不简单。这个不咋喧闹还算安静的男生,居然踢球踢成这样,弹钢琴也弹成这样。
什么叫人不可貌相?大概就是指柯得平。我确实对他一下就刮目相看了。
但我一直没有找到机会证明这个说法。后来甚至又一度有点怀疑了。
直到高三,有次他上台演出。一身白衣白裤,远远看去,相当的风度翩翩。他弹了熟悉的《军队进行曲》。我一直在想,这真是我以前认识的那个柯得平?
还有精明能干身材让我十分羡慕的Viki婧,在她的鼓励下我和娜姐参加了学生会的选举。最后我因为选举演讲时那句声音颤抖临时加的“相信我,I am the No.1!”当上了宣传部副部长,娜姐也如愿进了组织部。曾经在我眼里高不可攀的学生会主席和各部长,原来也就这样。也是人嘛。
关于这位又能干又漂亮的班长,后面的五朵金花板块会更详细的讲到。
还有邓L。他是高一班上所有13中来华西的同学里面我唯一一个完全没见过的。其他的,再是不晓得名字,样子绝对是熟悉和认识的,但唯独除了他。
事实证明,他一直都很低调。
整个高中三年我们几乎都没说过话。更不要说高一了。我只记得他坐我左边的左边,他的同桌是王TN,是锅盖后来的“太太”——当然,这已经是大学的事了。
邓L整个高中期间(其实也就是高一)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几乎和其他大部分人眼里的他一样——水霸。他实在太爱买饮料了。同是住校生,我一度非常羡慕他一天买饮料的钱比我的饭钱还多。
但自从开始看他的博客之后,从大学后期一直到现在,才发现这位当年一直很低调很喜欢喝饮料的同学,其实是有相当特别和相当多想法的。甚至会觉得天哪,跟他交流实在是受益匪浅,他跟我同龄,为什么他会有这么成熟的思想?有时候更会有他是个“智者”的感觉。
高中毕业后就再没见过他,所有的联系都来自网上。他现在电子科大读研,但我会觉得他应该没怎么变。
还有著名的天才第一名申L。初中时全年级排名,第一名百分之七十都是他,还有百分之三十,多半就是我们六班的天才王X了。
申L上课都是很专心的,非常符合他一直以来的乖乖学生的形象。而且因为他每次考试成绩都那么好,简直就是一个老师同学都喜欢的不得了的学生榜样。
结果有一天,地理课。
插一句——每次地理课大家肯定都是在底下各干各的。有睡觉的有看课外书的有做其他科作业的也有抄作业的,基本上就是没有听课的。向老一贯也不批评,只要我们不大声说话。她就在台上讲课,非常偶尔的才下来一下——那个瞬间就会听到一片稀里哗啦的收作业收书的声音。但向老从来都不会说我们,继续很温柔的上课。所以后来越来越大胆,发展成地理课就变成我们休息和赶作业的课了。
但是申L每次连地理课都听得很仔细,记笔记回答问题,这简直让我佩服不已,觉得好学生好到这个份上真的是最高境界了。
终于有一天地理课,我东张西望,看到坐在后门旁边的一个人在睡觉,姿势非常标准,整张脸都埋在手臂里面。我在想哪个睡觉都睡得这么端正,就仔细看了看。看到坐在他旁边的朱胖娃儿了。我一下子大惊,不会是申L吧?!他居然会睡觉?!他居然也会上课睡觉?!
我不放心我的眼睛,推了旁边几个人帮我一起观察,在曾经的同班同学娜姐的证实下,这个人确实是申L,他确实上课睡觉了。
原来申L也是个凡人。他困了也会上课睡觉的。
平时我和申L没有任何交集。除了英语成绩,我没有哪一科可以和他比。就连高一下学期的数学成绩突飞猛进,我也只能仰望他的份儿,如果我到了90分,他就是130。如果我蹦上了120,他肯定就是140以上。
但那次之后我真的想过去问他,申L,你那节地理课真的睡觉了啊?
这大概是整个高一最让我诧异的一件事。
高一那年,关于老师们最轰动的,不是各个优异的老师是如何我们班带成全年级第一的,而是那个来晃荡了一圈的带眼镜的小帅哥数学实习老师。这让我在攀登数学高峰时更加有了十足的动力。
但还是有一次扯了拐。
那次马哥勤勤为了锻炼我们,布置了很多个课题,分配给十来个平时数学还不错的同学,让我们各自准备,然后这些课题就由我们来讲解。我分到的那个课题看似不难,好像就是我们那段时间正在学的,但其实书上是完全没有提到这种概念的。我当时还想,不是有强大的参考书嘛。就带了个巨大的笔记本,周末跑去书店,把所有有关的数学参考书都翻了一遍,结果在那么多的参考书里面只找到了一道例题,还是属于疑难杂症那个范畴的,连个概念和公式都没有,只有光秃秃的一道题。我当时就有点慌了。其他的课题至少是有概念的,套概念和公式,做题就没问题,但这唯一的一道例题,我居然都没看懂!我把解题过程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还是觉得很晕。如果让我不看参考再解一遍,我肯定解不出来!
我只有去问那位小帅哥实习老师,想在见马哥勤勤之前先把这个巨大的科学难题给攻克了。结果看了半天,他说他也对这种解题方式感到非常的难以理解。然后又想了半天,最后用他一个大学生的方式来给我解了一遍,连带画图和套很多我见都没见到过的公式。他说你照到这个说就没问题了。
我看到满篇都是圈圈和公式的草稿纸完全是瓜的了。这个东西让我如何在台上讲得出来?
最后实在是没办法了我还是去找马哥勤勤了。在我要去讲的头一天。结果马哥勤勤大笔一挥,说这道题以你们现在的水平解不出来,你去换一个。我可怜兮兮的,说马老我找了一个多星期了,就只找到了这一道例题。
他说这个还不简单,你自己出一道题嘛。
我说,安?自己出题?我说可能我还没得这个水准哦。马哥勤勤点了点头,大概是很认同我这个说法,然后思考了半分钟,就立马出了一道题丢给我,说你把这道题解出来,到时候讲这个就可以了。
我瞬间就看到了希望,马上回座位开始解题。
很神奇的是,这道题我还是解不出来。
这次不敢耽误了,马上去找马哥勤勤。他看了一下,说,哦这儿有个数字没出对,改一下。然后把解题过程大概讲了一遍,我觉得我应该是懂了。
结果第二天上台十五分钟后,我终于还是被中间的某个步骤给卡壳了。在台上看黑板上一大片解题过程,自己都说不清楚。我觉得我从脚板心心到脑壳顶顶,都在不停的冒汗。脑壳里面更是从一点一点的空白,到终于全部空白,最后只剩嗡嗡声在立体环绕。
我完全不晓得咋办了,“厄…… 厄…… 厄……”了半天,马哥勤勤看不下去了,上来帮我把这道题讲完了。
他一讲完就把黑板擦了,然后把这道题当作业布置下来,说让大家再消化一遍。
结果事实证明,基本上没人把这道题听懂了的。而且当时听得太认真了,没人把解题过程记下来了,包括笔记之王——我。
然后又是一堆人来找我借作业抄。哦哟好烦好烦。
——这次超人姐姐我也没搞懂!不要来烦我了!我,好,烦,躁!
三天后的数学晚自习,我正在二晕二晕的打瞌睡,突然听到马哥勤勤叫我名字,我一惊,不会是又被发现了吧?上一次被发现,他直接对我说,我觉得你恐怕是需要我把一根小火柴撇成两半,来给你一边一只支撑一下眼皮……
结果马哥勤勤是把我叫上台让我再把那道题讲一遍!
啥子叫死了两遍?这个显然就是。
我又一次被困在台上进退两难。瓜得伤心。
这次是小帅哥实习老师来解救我。
我当时已经抬不起来头了。
这就是我数学生涯的最大污点,后遗症是从此一上台就声音发颤腿发抖头冒虚汗。
终生以此为鉴。
除去这段插曲,三位主科老师一直都是我最喜欢的老师。马哥勤勤的风度翩翩和幽默,小杜的善解人意和关爱,赖婆婆的自由教法和严厉,都是高中毕业后我最怀念的。还有政治谢老的满篇笔记,历史音姐的口齿伶俐,地理向老的温柔和气,物理胡老的H、F不分,化学陈老的“这次试验基本失败”,生物阳老的阳光笑脸……
高一时期的二班,现在还保持联系的居然还数得出来好些。包括后来去了理科班的很多人,也包括很多以前根本就没打过招呼的人。
博客上“中学馆”的链接可以说明一切,那些都是我的回忆中不可磨灭的名字。
只是我们都长大了,五年过去,我们用现在的语言和曾经的关联来交流现在的想法。
『此后的人生,眼泪成分复杂,无法细分个中滋味。
到底爱它还是不爱——关于我成为光荣的文科生的前言后语。』
高一快完的时候,填表。选理科还是选文科。
当时文理分班,是把我们班打散,读文科的本班同学全部留下,其他班想读文科的再进来,然后把我们班想读理科的分散到其他班去。
当时我极其愤怒,这意味我们班留下的只会有十来个人了。
那么团结那么欢快那么多回忆的一个优秀班集体,就要被活活拆散了。
为啥子是二班?
为啥子是二班!
为啥子是二班……
(后话:其实是因为马哥勤勤带文科班的深厚功力。他带过很多很优秀的文科班。)
既然二班被拆散是不可扭转的事实,我就开始天天想,我会和哪些人分到一个班?是哪个班?会和他一个班么?
那时候我从没想过我会读文科,文科生在我心里从来都是地位很低下的,我觉得有志气有理想有成就的人都是读理科的——读文科的人显然都是成绩不好的嘛。
所以我当然是要读理科的。
我一秒钟就把表填好了,交上去。回家告诉妈妈我肯定是选了理科的哈。
但马哥勤勤居然对此提出质疑,并在家长会的时候直接把妈妈也找来了。
先问我有没有考虑过读文科。我回答得铿锵有力一丝犹豫都没得。理科!理科!还是理科!
然后他就跟妈妈“密谈”了。没要我参与会谈。
妈妈一直是支持我的决定的。因为她当时对文理分班也不是那么的了解,和我一样只晓得我们家成绩好的哥哥姐姐们没有哪个有读过文科的经验。反之很多朋友的小孩成绩不好才去读文科。她想我既然那么那么的坚决,那就读理科嘛。好像关系不是那么很大哈。
当时我们都没去管我的物理化学甚至生物简直差得来根本不可能补得回来——我初中毕业的时候,物理化学都是在背了整整一个月之后才勉强及格,那时候就已经欠了一大堆债了,高一还那么差,到高三了咋办?
但我们都被我的坚定决心给震撼了。
事实证明只有马哥勤勤一直保持最清醒的头脑和想法。
“密谈”之后,妈妈出来,就跟我说,我觉得马老说得对,你应该读文科。理由blah……blah……blah……
最不是理由的理由就是,你那么喜欢现在的数学英语语文老师,你要读理科,还不晓得分到哪个班,那些老师你肯定不见得都喜欢。你读文科就还是这些老师。马老都说了肯定还是他们,不会换的。
我一下子就懵了。马老居然觉得我该读文科?而且连妈妈也这样觉得啊。我咋办?
然后回家的路上,妈妈就开始给我仔细分析马哥勤勤的想法,关键词就是成绩。
我最好的是数学和英语,但这个放在理科班基本上是毫无优势可言。而且我的物理化学那么差,我又没有任何兴趣,想挽救回来太困难了——而且我对这两个科目的讨厌已经让我对所有教物理化学的老师都讨厌了。在理科班只用数学支撑肯定是远远不够的。
但如果放在文科班,大部分的人数学都不太好,用数学拉大差距是件比较容易的事。至于历史政治,背咯。现在不好,但总会比物理化学好补一些吧。
总之,结论就是马哥勤勤觉得我既然不喜欢物理化学,那就不要勉强。既然我喜欢写作文又喜欢英语数学,那就应该最大化的发挥优势,以后上大学肯定也是走这条路的,我更偏好艺术和文学,肯定不可能去读啥子科研或者化工啊之类的。
我听了更懵了。
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这些,我只是单纯的觉得上文科班很丢脸,根本没有去想我一旦进了理科班该咋学习,甚至以后高考了我该报哪种专业。
当时我都要哭了。矛盾得不行。
一方面内心深处还是觉得读文科很瓜,我都那么大声武器的宣布了我将进军理科界了;但一方面又非常理智的发现,马哥勤勤说得实在太有道理了。简直无懈可击。他完全了解我擅长和不擅长的东西。而且还是我最喜欢的老师。我难以想象数学不是马哥勤勤教英语不是赖婆婆教语文不是小杜教,那我的学习动力都没有了。
左右为难啊。前思后想啊。心如爪挠啊。
十五分钟之后我就投降了。因为我就算脑袋想烂也实在很难想到比马哥勤勤更能说服人的理由来说服自己了。
家还没到,我就从准理科生变成准文科生了。
后话是,虽然我的高考不咋样,但之后两年甚至到现在的事实证明,我确实太不适合读理科了,我真的就是一个彻头彻尾天生的文科生!虽然我的政治历史也就那水平。
一万个感谢马哥勤勤当年这样为我着想。
要不我多半就毁了。
或者是要多花起码三到五年的时间来重新梳理我以前读的书到底对我的以后有没有用。
决定了读文科之后那段时间我就极其舍不得了,生怕时间过快一点我就要上高二了。因为娜姐陈浩Allen还有好多朋友他们都要读理科。
我当时自作多情很凄凉的想象,我就要和他孔雀东南飞了啊。
——虽然很小就看过这个著名的爱情悲剧,但我当时确实已经忘了《孔雀东南飞》指的是有爱情的两个人啊。
但其实他们当时更恐慌。鉴于老师们的分配问题,他们都希望能进四班,因为除了数学老师,四班的其他所有老师都和我们班是一样的。最不愿进的就是三班和五班,因为有一个貌似很不清醒的数学老师王QQ。一班好像虽然近在咫尺但各方面都很不一样,无关痛痒没有感觉。
但是不到开学那天,他们根本不晓得之后会被分进哪个班。每个人都在祈祷。
『文科班,理科班,大综合,小综合。』
最后,娜姐被分进了三班。开学分班那天她没来,因为暑假她去了香港耍一趟回来水土不服长水痘了。她妈妈来帮她领书,有点事要问就来二班找我。
然后我听到她妈妈说,娜姐听说被分进了三班都哭了。
现在想来真是不可思议。但当时确实很多人都有种算了算了自暴自弃的想法了。
可见曾经的二班有多优秀,有多让人怀念。
但后来娜姐在三班也收获了那么多的朋友和回忆。这是在曾经和后来的二班也不能替代的。
这就是每个时期有每个时期的过活,每个时期有每个时期的精彩。
谁都无法替代谁。
所以没有什么值得我们遗憾和后悔。
每一个回忆都应该是明亮的。
我还清楚的记得刚进文科班的那天。
感觉就是黑压压一片女生。教室挤满,闹得不行。虽然是熟悉的班,但人员相当陌生。据说还有十多个人报了文科班但是没名额了就被遣送回原来的班上了。
我很吃惊,居然有那么多人愿意学文科!
『五朵华丽丽的金花。』
【“总分总”的“总”】
关于住校,之前只是浅浅的提了一下。但这么有故事这么有代表性长达两年的时间,咋能不拿出来单独说。
话说(又是话说,我承认啦我的话有点多)高二的时候,我终于跟我理想中志同道合的四个女人成为了室友——娜姐、元子、Viki婧和格格。
一共五朵金花,包括我。
那时候已经是在分文理班之后,我们五个人刚好分别在四个班,每次走出寝室的那个阵仗,自己都被震得霹雳啪啦的。尤其是齐哗哗的走上楼梯,在一个一个分别的进入各自的教室,感觉不晓得哪儿来的自信心,极度爆棚。
虽然现在看来确实是五朵金花,但其实当时的我一直灰心的认为我是一棵杂草,她们都是艳丽无比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的大红花。
因为整整三年,这四位好姐妹,不是在被人喜欢,就是在和人互相喜欢着。
被人喜欢的也不只是被一个人喜欢。
和人互相喜欢着的也不会妨碍被其他人继续喜欢。
但我当时正在进行那场苦哈哈的惊天动地的单恋。
也没有人喜欢我。
所以一看到她们甜蜜蜜的霸占寝室电话煲电话粥,我的心就开始拔凉拔凉的。
我离电话最近,一直都由我来掌控接电话这件大事,我早就练就了最标准的“喂您好”这三个字,以至于现在这个毛病都改不了。但基本上每次我欢天喜地一蹦就接起来的都不是找我的。
后来我就麻木了。
我一直在想除了我妈和来找我问作业的还会有谁给我打电话。
到底还有谁?!
底还有谁?!
还有谁?!
有谁?!
谁?!
……
经常把电话一递出去这五个字就开始在我脑袋里面轰轰作响。一直到一个电话粥煲完第二个接踵而至都不能完全恢复。
当时我们都很喜欢听耳机写作业,尤其是我,一天到晚CD机不离身。好像一秒钟不听音乐立马就会呼吸不畅大脑缺氧倒地不起。其实也就是因为这个CD机比别人的薄一点,电池用的久一点,还有就是耳机别在耳朵上一天都不取感觉很神圣很像中南海保镖。
关于这个,插播一件我最BH的事情。
高一的时候我一度灰常的迷恋周杰伦的《范特西》,专辑刚出来我就买了十块钱的盗版CD,从《可爱女人》到《爱在西元前》,我一直走在流行最前沿。每天捧个满篇错别字的歌词本憨兮兮的流口水顺便记歌词。
话说某天中午午睡,我还是习惯性的不取耳机。为了学好那段灰常不容易的长长的说唱,我就重复听那一首哼哼哈西哼哼哈西,声音当然很大喽,不大声点咋听得清楚。然后用毛巾被把脸遮住挡光,华丽丽的睡得比哪个都死,完全不知外界有何反应和状况(细想一下,那个时候如果火警响了估计我都听不到,所以之后再没有那么愚蠢的睡过觉了~)。
我一直睡到比较解气了才睁开眼睛。其实按照我的习惯,午觉如果没人喊一般都是直接睡到吃晚饭。后来只能暗自庆幸那天幸亏我的眼睛睁得比较早。
当时我还有点没睡醒,撑起来环顾了一下四周,一个人都没有了。我还说这几个人上个厕所都上得那么整齐,厕所不是只有三格么,一起去也没法上啊。但一听一点声音都没有,连冲水洗手的声响都没有,再一看床铺都整整齐齐,我才一下子蹦起来看表。
三点一刻。
我使劲眨了下眼睛,再看一遍,还是三点一刻。
秒针还在跑,确定不是头一天的三点一刻。
也就是说——马上就上第二节课了。
我连镜子都没照眼屎都没抠直接就朝教室飞奔。一路都在想我要是碰到马哥勤勤不晓得会死成啥子样子!!
我刚进教室,眼保健操就开始了。我极其低调的尽量平静的坐到位置上,左瞟右瞟,然后才在手指缝里看到马哥很有气势的慢步走进来。
阿弥托佛。
谢天谢地。
我如果再照个镜子晚来五秒钟,这气势肯定就直接排山倒海到我脸上了。
要知道,高中可不像大学,想逃就逃。
迟到个五分钟都要在门口站半天的。尤其是在马哥勤勤的班。
晚上回寝室,我极其悲愤的向她们哭诉,你们居然不喊我!!她们说我看你床铺上没有脑壳也没有脚的(说起来咋突然一身汗……),想你肯定早就走了……而且,你当时的那个CD机声音大得哦,我们都没睡着,就起来上课去了,我们还以为你把CD机放在寝室没关咧!
但直到现在,我都一直坚定的认为她们是故意的!!
她们肯定是不喜欢听哼哼哈西!!
你们也不想下除了我哪个还会大中午的听哼哼哈西!!
那时候天天把那么大一坨CD机带在身上并别上耳机真的是件很流行的事。
我们晚上写作业基本上是各听各的,偶尔娜姐或者我会把收音机拿出来听听那些健康咨询热线电话的BH对话,然后一群人笑得在床上打滚。
但更经常的是我正在床上专心致志的算数学顺便听听最新的流行音乐动态,就被对面上铺格格丢过来的枕头给砸得来个眼冒金星,再一抬头,耳机一取,格格两臂乱舞,大叫电话电话!我就马上跳下床扑向电话。
如果该接电话的那位如果跟我之前一样一直沉浸在音乐的世界没有自拔,我就把格格的枕头直接丢向她,话都不用说,她肯定晓得是要接电话了……
【“总分总”的“分”之大美女元子】
按照美貌程度来排名的话,我第一个开讲的肯定是元子。
元子是初中时我一直灰常仰慕而觉得不可玷污的一个女神级美女人物,崇拜之心掩藏很深,因为我觉得这辈子我都不可能认识她。结果她居然一上高中就跟我一个寝室了。我当时心里面的那个小火花啊,蹦得噼里啪啦的。
当时好多人都说她长得像陈慧琳。
晃眼一看确实很像。尤其是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
括弧,写下“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这九个字的时候容我先出去吐一下。反括弧。
但世界杰青陈慧琳姐姐经常会被人拍出看起来灰常之灰心丧气的照片,元子却基本上啥时候看她的无论哪个侧脸或正面都很漂亮。她的五官简直精致到了无可挑剔,我只能说这是天赐的。没见过她爸爸,但从她妈妈来看她绝对是青出于蓝而远甚于蓝。所以我一直坚定的认为她比陈慧琳好看多了。不晓得她看到这里会不会暗自偷笑到内伤,但我似乎觉得她对她的美貌好像不是很在乎。
当然啦,美女都觉得美女是很正常的。只有我这种不美的才觉得美女很稀奇。
所以高中时期我觉得元子美得一尘不染,大学以后就认为鲍小姐美得出类拔萃。
但是,跟元子一个寝室不到一个星期,我就发现她最多最多是个超级大美女,哪儿是啥子女神。
女神应该不会把枕头下塞满万金油、指甲刀、钱包、饭卡、塑料袋、T-shirt、袜子、笔、本子、小说、课本、作业本、护垫、创口贴、手机、CD机、CD盒、电池、充电器、电筒、火柴……等等等等吧?
真的,这些都是在枕头底下!不是在枕头旁边!
更可怕的是她的枕头比我的薄了一半!
所以我一直坚信元子大美女的后脑勺是经过千锤百炼的。
而且——怪说不得她的床铺那么干净!连根头发都找不到!
全部都压在万能的枕头底下了。
再来个狠的。
元子美女的一件校服在寝室里面拿清水泡了大半个学期。最后我连放盆子的那格柜子都不想靠近了……不晓得那件校服的最后结局是什么,貌似没有人有勇气用指尖把它从已经看不出来颜色的水里面dia出来,就算不晾,丢出去总可以吧?
但我们确实也有不对的地方,我们都任它自生自灭了。
Biu的转个话锋。免得回成都了被元子人肉追杀。
话说元子一直都是有人在源源不断的追的。
本班的外班的,本年级的其他年级的,本校的外校的,各色人等均有。
加起来没有一个连也有一个班了。
那时候每天晚上我当接电生接的那些个电话十有八九都是打给她的。
最高纪录一晚上六个。都是不同的人,还多彬彬有礼的。
我一度羡慕到眼冒金花。
但更多的时候我其实对那些勇于追逐大美女的男人们打心眼里佩服。
你喜欢人是没有错,你不自量力的乱喜欢人也只是小错,但你屡次打电话到我们寝室来不敢跟元子多说几句话就骚扰我们就是错上加错!这种人如果出现在我们面前就拖出去先海扁一顿,如果还没出现就直接电话封杀。
曾经看过一位初中也没跟我们同校高中更不同校的名校男生写信给元子。直到现在我们都压根儿不晓得他是哪个,姓什名啥。最值得一提的他的信,我想如果他以后还有这种方式写情书恐怕这辈子都比较难追到女人了。
整篇信纸比我平时最爱买的M&G信纸还花哨很多,但质量之差。看起来那叫一个头痛加眼花缭乱——每一段都用不同颜色五彩斑斓的水性笔区分,生怕我们不晓得这里是分段一样。
拜托这位帅哥,我们都读高中了,好歹也是二类省重点,你提一行写只有白痴才不懂这叫做分段……
由于字体加颜色实在太BH,整篇下来我们也没太看懂他的意思,只弄清楚大概是他通过某某同学听过某某传言晓得了元子这号美女,真见过没也不晓得(元子在我们的逼问下坚决否认认识他,更加否认在外面一路撒桃花),总之就是以心相许了。语言那个肉麻加煽情,看得想吐。这位居然是国家重点的学生啊,丢脸呐。
码字码到这里,正好瞧见元子同学的黑色猫咪头像自QQ上升起,我赶快发消息给她,请速速提供与我们有关的住校生活回忆。
她很快发了一句,你的周记,画了张画交上去。小杜还写了评语。
我一下,我说不要只是我的,要关于你的或者我和你一起的!
她立马又说,情书情书!厕所门口的情书!
啊。对啊。那封更BH的丢在女厕所门口的署名给元子的情书,不晓得被哪个发现了,递交到她手里。现在想来那个男生真是有才,居然想出这么勇搏头条的方式。且不说这封信的内容如何了,想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但好歹这封情书终于在众多的情书里面脱颖而出,让我们记忆十分深刻——元子美女居然六年后还记得!说明还是有效果的。
再然后,元子亲诉了一件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我都不晓得的事件,充分说明这个美女居然男女通吃——“就是有天我起来晚了你们都走了,我想到反正都迟到了就去食堂吃米线,正要吃的时候有几个初中妹妹就过来问我:姐姐我们能不能坐这儿,当时食堂那么空旷的,我还是同意了,然后她们问我叫啥子名字哪个年级的,然后我说我走了要迟到了,其中有个妹妹就说姐姐我能不能亲你一口,然后就抱到我亲了一口。”
我在电脑这头,只能……
元子啊,你咋能随便让人亲!
就算是个美女MM,你也不能给人家幻想的空间啊。
后来元子一个班上的好朋友成了我暗恋的男生的女朋友。她经常回来给我讲他们的进展,我居然也当故事听。边听边心酸边作不在乎状。
再后来我上大学了元子去复读了。
再再后来我上了佘叔叔的德语课之后没两年元子也去了他班上上德语课。我们终于再一次时空错乱的成为了校友……
当然我没有去德国,但是她去了。
年前她给我留言说她马上就要回来了,我还在想那么快就回来探亲……才一年哦?
过年我飞回家过了个奇冷无比的“小寒假”,顺利的见着了才从资本主义国家浸淫过回来的元子大美女。
她还是那么漂亮,为什么美女永远都是美女,不是美女的基本上永远都不能变成美女喃?
而且她居然在我裹成粽子的时候只穿了一件背心和大衣再加一条装饰性的长围巾!!!!
我晓得德国很冷,但是成都也很冷啊。
对比不是这么个对比法的……我当时看着元子完全没被掩饰的好身材,心里默默掉泪,幸好我穿得这么厚……可以借口是衣服太厚了所有看起来比较圆滚滚一点……
然后元子对我说她不会走了,就留在成都了。
我们吃完鱼头找了间咖啡馆继续海聊一直到半夜。
我回了深圳在网上还是一样和她的经常海聊。
海聊,意思就是海量的聊天。
再通俗一点,就是我们的聊天记录像大海一样深不见底,宽没有边。
其实就是说我们两个话都很多。
元子美女在同学录里面则是延续她一贯的既严肃又搞笑的文风——
“时光如白驹过隙,三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别离的钟声在敲响,我们说好了不哭……肉麻的话我就这么多,如果小姐你还吐啊吐啊的话,请您珍重!
毛主席说:WZ是个好同志!我也同意毛的观点,与你同住的那段时间,该回忆的都被他们回忆了,现在才轮到我!!!不过,我觉得人生当中有一份与他人共同的回忆是件很买好的事!(请注意这句话的深刻含意,嗯?)
与你在一起最爱唱首歌:就这样被你征服……以前只能在梦里轻轻哼唱。如今改革开放,终于,终于……我好激动!!!我发誓:将来的人生目标——强壮!不能被帝国主义敌人轻视!
好了,在节目结束之前,让我们来唱一首歌:轻轻地,我将离开你,请将眼角的泪拭去……
不要哭,同学,既是天涯,也是咫尺。”
【“总分总”的“分”之大美女Viki婧】
Viki婧是寝室里仅次于元子的第二大美女。
其实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寝室里的五朵金花从样貌上来排名一共分为三大梯队,第一梯队是元子和Viki婧,第二大梯队是娜姐和格格,第三大梯队就是我了。
但Viki婧实在是个全能型的美女。万年班长,体育又那么好,身材就不用说了。还有她那段轰轰烈烈让人无比仰慕的校园恋情——那时候不仅全年级羡慕,估计全校都是很眼红的。漂亮的校团委副书记,和帅气的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多么美丽的搭配!
由于Viki婧干部工作的出类拔萃,我和娜姐在她的鼓励下也决定参加新一轮的学生会选举了。
初中时候学生会在我心目中是神圣而又伟大的地方,如果能进去,那该是多么值得骄傲和自豪的事情!我一直认为我是没有那个能力的,除了当文娱委员组织一下大合唱和当宣传委员办板报,我好像也没有其它的特长,那就勉强去竞选个宣传部部长吧。
然后我和娜姐加紧准备,又是背演讲稿又是准备节目的。最后我终于腿打翩翩手心冒汗头脑发热的望着台下黑压压的一群人站在了大礼堂的台上,把演讲稿顺利的讲了一遍,最后还自己加了一句激情澎湃的——Please remember,I am the No.1!
掌声如雷,我脑袋一片空白的下台了。
再然后表演时间,我清唱了一首《Lion King》的主题曲《Can U Feel the Love Tonight》,虽然记错了歌词,但还是赢得了不小的掌声。大概没有几个人准备了唱英语歌。
最后宣布名单。
我和娜姐都很幸运的入选了。我是宣传部副部长,她是组织部部长。我们都是Viki婧的兵。
我们寝室的五朵金花有三朵都成了学校的官。还都是部长级的。以后一起走出去感觉更有阵仗了。
高中毕业Viki婧去了重医,这位高一的班长和曾经的室友在那里继续她的精彩。大学一直都联系很少,我曾一度很怕太久断了联络这些朋友都会失去,但由于种种原因,真的没法随时都保持联络。
前年国庆和彭Y去重庆旅游,他提前一天回来,我去了重医找Viki婧。三年多没见面也没怎么联系,当时我坐在她寝室里等她回来。
看到她进门的那一刹那,感觉所有的情感都回来了。我们还在高一,我们还一个寝室,我们还聊着那样的话题。晚上我们手挽手去吃烤鱼,然后满大街找咖啡馆,终于在街角找到一家,喝咖啡到12点,在中秋的前一天聊着高中的琐碎趣事。
这种感觉真是太好。
有一个人和你有一段共同的回忆,千万别以为这是很稀疏平常的事。
这不是巧合,这不是偶然,这是两个人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所以请记住生命中每一个经过的人。无论他/她带给你的是好是坏是美是丑,无论他/她在你的回忆中是漫长是短暂——那一切,其实都是注定的。
第二大美女Viki婧送给我的毕业留言:
“喜欢你的帅真,喜欢你爽朗的笑声,喜欢你笔下的卡通,喜欢你一手漂亮的字,喜欢你设计的那些东东,喜欢……
现在的你是否还是每晚引吭高歌,是否还是爱对镜子梳出各种古怪发型,是否还是手持各色彩笔到处涂画,是否还是早晨起床用冷水洗头……
最怀念不过是住校的日子里,大家常聊到深夜顿觉腹中空虚,于是一碗方便面(粉)。眨眼间,灰飞烟灭……
永远记得你——这个同室密友。
愿永远开心!”
【“总分总”的“分”之大美女娜姐】
娜姐是我高中三年尤其是高一高二最好的朋友,她有那个年龄的女生很难得的成熟的心思,对我所有的心情都能有最准确最直接的分析。
高一时娜姐是黑人帅哥Allen的同桌,所以她和陈浩是我那段华丽丽且心酸酸的暗恋最完整的见证者。同时兼打气和鼓励。
那期间,我几乎所有的情感问题都是直接倾诉给她,对她的信任差点超过妈妈。然后我十分惊奇的发现,娜姐居然也会碰到感情问题。
那时候我真的好像是一个完全没长大又很不懂事的小孩子。
我完全没法解决那些看似棘手其实早该去自己思考的问题。
以至于到了现在我都还在为了这种七八年前就该考虑清楚的事情烦躁和苦恼。
万能的娜姐都不能解决。
漫长的岁月都不能解决。
那我只能仰天长啸了——神啊,救救我吧!
看在我还是一个大方、善良、美好、传统且努力上进、乐于助人、爱做家务、沉迷厨艺、热爱家庭的纯洁女青年的份儿上,就别太折磨我了,好不?
好啦,还是回归主题。
娜姐的成绩很好,尤其是在我数学非常低落的那半年,我一看到她的成绩就有种自卑感油然而生的感觉。高一那年,除去一直都很好的英语和后来居上的数学,娜姐几乎所有科目的成绩都比我好上一大截。她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资优生。马哥勤勤曾经灰常喜欢并且引以为豪的好学生哦。
高中毕业后娜姐考去了交大,就在我家旁边。但我们居然都到了大二才见面。她和她当时的男朋友一起,来找我拿劲浪的打折卡。她几乎是完全没有变的,还是感觉像那个值得信赖和倾诉的大姐姐。
去年寒假的某一天,绝好的晴天,我们约出来聊天吃饭。去那家唯一的M&G专卖店淘信纸记事本和很多小玩意儿。
和她的情感,就算再就没联系,只要一见面,就会回到从前。
娜姐给我的毕业赠言:
“还能清楚的记得报名那天第一次见到你的情形:长长的头发,时常挂在脸上的笑容,坐在我后面“自命不凡”地大唱王力宏的歌曲……
这三年真的过得好快。高一住校时每晚抢洗澡间,半夜泡方便面,和生活老师‘作对’,分享彼此的心情,这一点一滴都将构成我一生珍藏的美好回忆。真不愿相信,离别竟然离我们如此之近。
接下来,都不晓得该说些什么了。我想真正的朋友,不需要过多的言语,我的祝福,我的感谢,你一定能懂。
希望,多年后再见到bamboo时,仍然可以见到那个最灿烂,最动人的微笑!
真心说一句:Best wishes,forever!”
【“总分总”的“分”之大美女格格】
格格在高中的时候就开始显露美女的潜质,周周和张哥两位自命不凡的准帅哥曾经都拜倒在格格的棉布裙下过。
我当接线生的那段时间,到了后期,娜姐和Viki婧已经有了手机,所以大部分电话除了找元子,那就肯定是找格格的。
当然,找她的人当中,大部分都是周周。周周那时候的那个穷追猛打哦,我们都看不下去了,基本上到了一个什么程度——就是我们都一致认为格格已经可以嫁给周周了。连他的娘都认定格格了!
于是,我从完全不认识周周,到跟他成为很好的朋友。他是个可以完全依赖的朋友——大半夜喝醉酒的时候打电话给他让他来接,他一定能做到,而且无怨无悔,因为他会觉得男生去接女生,不管是不是女朋友,都是十分应该的。虽然我没试过……但我知道他一定能。
那个时候,每天中午我们一大拨人都一起去食堂打小炒,有娜姐和她那时候的男朋友波波,有格格和一直追逐她的周周,有YL,有张哥,有肖胖……浩浩荡荡,每次都像皇帝出巡一样。记得当时我连吃两个星期的孜然牛肉,因为喜欢里面皮脆脆的豆腐干,最后终于吃得腻了随大流开始吃水煮肉片;或者集体去学校外面那家面馆,齐刷刷的坐一排,这个二两杂酱那个二两牛肉这个三两鸡杂那个三两抄手……经常是面都端上来了,又要加佐料,不是醋就是辣椒,不是葱就是蒜,他动作稍慢一点我就直接端起碗守在他煮面的地方,大叫老板老板我要加辣椒加醋加葱加蒜!差点就叫老板我还要加牛肉了……当时就觉得我们每次去都会让老板很痛苦,要比伺候一般的人忙很多。大概他远远的看到我们走来,一定有关店的冲动吧。
我的记忆中高中时期的格格一直是和周周张哥联系在一起的。要不是和格格的半年同居密友生活,我怎么会认识隔壁班那个著名的组合F4。
这个高矮胖瘦哥是身材均有的F4分别就是周周张哥肖胖和YL。
所以写到格格怎么会写不到其他四个男人。
现在已经在各个领域自由发展的四个帅哥。
由格格美女领衔给我的毕业留言:
“刚认识你时,觉得你胖胖的,像极了卡通人物,挺可爱的,走路时脚一踮一踮的,昂首挺胸,耳朵里的耳塞传出令我们震耳欲聋的歌声。
我们住在一起时,你耳塞里的声音让我们全寝室的人能听的清清楚楚。当时我就在想,这女子的耳膜肯定是加厚型的。
没想到我的研究工作还没有结束,我们就要说再见了。
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我唯一希望的就是以后时常和我保持联系,让我将研究进行到底!”
然后是周周:
“从认识时起,我一般都是和你开玩笑,有时还会惹你生气,也没对你说过什么心里话。现在就大公开了……:)!
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有实力,有思想的人,学习和生活上你都能轻松的掌握。这点让我敬佩已久啊!平时相处,你都不会谈到学习,一天就带个耳机,一点不像个成绩好的样。一打听~~~!!倒+晕=我现在的感受!小弟正的佩服~~~英雄!承让。
在人际关系上,你也是个不错的朋友,很热情率真(哦!谢谢上次的邀请,手艺五颗星哦!)但你身上有时会带点‘社会气息’不好哦!改正。
嗯,差不多了。希望你以后的路走好,生活愉快,前途无量!
还有,保护耳朵啊!:)!”
然后是YL:
“真的,你是个‘爷们儿’,太霸道了,想打就打,我是真的打不过你。但你也确实也是个好人,是个善良的人,也具有包容心,也很有玩笑细胞。你爱好很广泛,特长也很多。我也很佩服,你很会下决心,也会言出必行。但最让我崇拜的,还是你‘壮实’的体魄,如果我拥有了像你这样……开个玩笑!
其实你真的很不错,很开朗,希望你保持你的优点,在你腾飞的以后,也会帮助你许多!谢谢!
愿你无论是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能如愿的实现你的理想。成功,不要忘了你有这样的朋友,失败,就不要来找我了……(XXX)
Best Wishes!!!”
然后是张哥:
“前后那些同学的朋友们的字,我终于有了自信,我从自卑中走了出来!下面是我用毕生精力,写出的大名,好好保存,以后到中央来找我!
ZJ( Bambus注:这是两个硕大无比的中文字)
这两个字外柔内刚,充满了雄浑之势,你做人也要像这两个字一样:
顶天立地!
踏踏实实!
最后祝愿汝永远幸福,顺利!”
最后是肖胖:
“我们认识好像是在高二吧!你帅直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和YL他们都很乐意和你在一起,我们也就成了朋友,不知能否算好朋友,你和我一样,很爱运动,还记得我们是在乒乓桌前认识的吗?在113上,由于我的“嘴臭”,换来过你的铁拳,打得我满车乱跑。由于我的‘嘴臭’,也失去过你这样一个真挚的朋友,真的很可惜。真不知还能否成为朋友?
给我最重要的印象,你很‘傲’哦,记得有一次我们一起吃饭,你看不起孙燕姿的英语口语,我和YL还拿你开涮哦,但我欣赏你这点,因为你有资本这样,希望你保持下去。”
看到这里,想起好像当时我和肖胖有了什么矛盾,好久没说话,确切的是我不理他。最后终于快到毕业的时候,我把同学录给了他,就当作是“破镜重圆”(原谅我这个极其不恰当的比喻,只是个比喻而已啦)。当时这个举动我自己都想了好久,毕竟是好朋友嘛。都要毕业了,何必呢是不是。我一向是很大方的!所以我们又成了很好的朋友了……
『青春无悔,那些不变的脸。』
2004年4月3日,我的大一快要结束了。
那时候我的英文名字还叫Bamboo,因为我三个月后我才开始学德语。当时还不知道牛逼的德语里面Bamboo应该写成Bambus,并且必须大写B。此单词可以用拼音的方式读出来,叫做邦布斯(而不是很多人一直认为的班布斯)。
那一天,我为我的《她的名字叫班布》写了一篇序。
序的最后是一句我抄袭人家的话——谁把流连暗偷换。
当时我觉得人家写得太好鸟,这句话太伤感鸟,看得我眼泪都掉下来鸟~~然后我就一直默默地抹眼泪。
再次翻开这篇序,会发现在那之前,我显然是没有写序的经验,所以写得十分的磕磕绊绊,很是幼稚。比起妈妈的代序,我承认我的功底还太浅薄,仅仅一本书分量远远不够。
其实现在我是打算开始说很多其他的同学了。文科班之后开始熟悉的那一批。文科班持续两年,我再是舍不得曾经的高一(2)班,也不得不正视,这两年多么重要。
那是现在仍有联系的一群人。他们偶尔会从QQ上蹦出来给我打个招呼,或是在节假日发条群发段信来慰问一下。
我都全数接收。
我在这天高地远的南方,平时没法和他们见面,再是想念,也只能在QQ上发个狂热思念的表情,几个惊叹号,如果半天没回应,那就以一串省略号自己结束。
真是想得慌了,就打个长途,或是写几段文字。
我曾经很害怕一件事,就是离开了这个朋友圈,几年后他们会不会就此忘记我。
毕竟在这之前我从未远离过他们。我们没有过这样的经验。我们从来都是生活在成都这片乐土的快乐小朋友,唱歌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聊天一起,连下楼吃个烧烤都恨不得打电话把方圆十公里的人全部叫来。
可是我竟然这么狠心的就走了。不知道对于他们来说有没有这样的情感,当时走得太豪迈,只有激动和兴奋,忘了离别的感伤。
因为那段时间一喝了酒我总是会喃喃自语,要回来的要回来的。所以他们也一直相信,我去不久,就会回来。
于是刚开始的那几个月,我们联系异常紧密。那时候我还有初来乍到的新鲜和紧张,站在繁华的华强北,看着满眼的霓虹灯和骚动的人群,我告诉他们这里离香港很近,半个小时就到了。这是我极其喜欢的一个地方,我来对了。
慢慢他们发现,也许我不是只来一下下就走,好像我打算在这里呆很久。
于是等到快过年,我提前四十多天定好机票,全价,在博客上将日期公布。并早早的就开始打算回家后几号去见谁几号又去见谁。
结果很搞笑的是,才1月初,某晚我正在加班,乔哥打电话给我,劈头就问你回来了哇?
我完全还没搞清楚状况,我说没有啊。
他说你不是说你2号回来得嘛?
我才反应过来,我说大哥,下个月!还没放假!
他说,安?那我现在打的是长途哦?
我说,啊!
他马上撂了一句话,那你回来了给我打电话,拜拜!
喀的一声电话挂断。
我望着手机发呆,半天恢复过来。欲哭无泪。这娃儿还没上班就开始那么现实了。
唉,但说实话心里面蛮感动的。我眨了眨眼。
2007年的深圳,冬天尤其冷。
我很恶俗的写道,但我的内心无比温暖。
好的,既然开了这么一个头,那我就从乔哥说起(正在找入角点,找了半天都没找到)。
说乔哥,就不能不说彭一,说彭一,当然也会提到宝哥,都说了宝哥了,我最亲爱的同桌丝丝就不能落下了萨。
然后这四个人就组团一起说吧。
因为我们都坐在一个片区,因为我经常欺负乔哥致使他终身都留下了阴影,因为我好喜欢耍丝丝前额的那一缕卷卷的小黄毛哦。
(未完,待续……) -
车费: 240(深圳-厦门) 180(厦门-深圳) 32(厦门来回岛上的轮渡票两次加四次公车票) 人均RMB 452.00元 吃: (包括零食、正餐、饮料、NAYA、黑糖) 人均RMB 167.10元 住: 36*2 人均RMB 72.00元 其它: 地图:RMB 4.00元 钢琴博物馆门票:RMB 30.00元 TOTAL:RMB 725.10元 鼓浪屿之旅,从开始计划到成行,很快便得以实施。中秋三天假......11回应车费:
240(深圳-厦门)
180(厦门-深圳)
32(厦门来回岛上的轮渡票两次加四次公车票)
人均RMB 452.00元
吃:
(包括零食、正餐、饮料、NAYA、黑糖)
人均RMB 167.10元
住:
36*2
人均RMB 72.00元
其它:
地图:RMB 4.00元
钢琴博物馆门票:RMB 30.00元
TOTAL:RMB 725.10元
鼓浪屿之旅,从开始计划到成行,很快便得以实施。中秋三天假期,约好诗人夫妇,怀揣1000元,就去了。
来回路费400余元,都是豪华卧铺大巴,住宿两晚才72块,那是号称岛上最便宜的旅社,网上价钱10-20元一个铺,50元一间房,电话过去,被告知那已是很早之前的价格了。不过,36元,真的也很便宜了(关于这家便宜又舒适的旅社,之后会详细介绍)。
再问其他的住宿——青年旅社(岛上的)早已爆满,NAYA太贵,中秋那晚还要涨一倍。我觉得十分不划算,没有必要为了一点大家都盛传的小资情调跑去住400多一晚的家庭旅社。
这不是疯了迈?!
[踏上岛,生活便慢下来。看看那些无人的小街。]
一路堵车,早上8点过我们终于抵达厦门。买了返程的车票后,没有停顿,直奔轮渡,坐船上岛。
刚上岛时看似人很多,但几个拐弯之后,便少了许多。没有岸边成群的导游骚扰,只有清晨的阳光与干净的石板路。
温度不低,但风很清新,走在无人的小路上总会有与世隔绝的感觉。总觉得不那么真实——只不过离厦门五分钟而已,就可以如此的安定和平静吗?
想起一年前看到前总监在鼓浪屿的照片,整洁又僻静,总以为那是专挑在无人又偏僻的小路上进行的拍摄,这一次才发现,就近在咫尺,伸手就可以摸到。
[杜棋峰影像中的暧昧灯光,和很多无人的别墅。]
鼓浪屿的夜很美。美得像是早已被人遗忘。
白天很热闹的海边也变得安静起来,一场突如其来的雨下过,地上便变得五彩斑斓起来——那是倒影在水迹上的灯光们。
鼓浪屿像是与只有五分钟距离的厦门一直刻意的保持着这份恰当的距离,眼看得到,却触摸不到。感受得到,却渲染不到。那座修长的大桥在相机里的影像像是要飞舞起来,划过天空。我们坐在海边的扶手上,眼前是一艘搁浅的旧渔船,随便对着它照几张照片,呈现出来的都是一片怀旧的气息。
鼓浪屿的魅力,大概这时候是散发得最淋漓尽致的。
我们喝完咖啡,沿着回去的路一直走。一路都有昏黄的路灯,老旧,自然,像是指引着回家的路。拍拍照,聊聊天,偶尔碰到一两个人,还会压低声音,生怕打扰了别人的兴致与这份夜的宁静。
隔壁有半开的铁门,里面是一片黑暗,没敢进去,总觉得里面那座像是古堡一样的旧式别墅蕴含着太多的故事,怕一进去,便打扰了。其实,早已无人居住,空荡荡的只剩一座楼了。
[NAYA、黑糖、花时间...时光到了这里,刻意起来。]
NAYA与黑糖,大概是之前厦门豆瓣(或鼓浪屿豆瓣)上最有人气的两大地方。
NAYA因为旅社太贵,我早早的放弃。后来晚上路过这里,淋了一场雷阵雨,走得腿酸,也正好累了,便进来喝杯咖啡。
NAYA隔壁是青年旅社,很多老外坐在院子里,开了很大的音乐,感觉像在开party,躁乱又热闹。
其实,怎么说呢。NAYA给我的感觉,是一个很刻意的地方——这里的氛围是我曾经最爱的小资情调,若放在深圳,若放在以前,我可能会想要每周都去。
但这里是鼓浪屿耶,这里有老旧正宗的花园洋房,这里有潮湿温润的新鲜空气,这里靠海,独立且充满魅力,这里本身就是很小资的地方,不需要更多刻意的添加了!
于是,我真是很喜欢宾悦,来得竟如此自然与低调。
[乐声飘飘,我喜欢生活里有这样的背景音乐。]
都说鼓浪屿是钢琴之乡,家家户户都有钢琴,处处都有钢琴声。
那日到达宾悦,第一件事便是洗澡更衣,换上裙子去岛上逛逛。在公共浴室,便听见隔壁清晰地传来断断续续的钢琴声,是《野蜂飞舞》。
不知是哪家的小孩,正在练习?
或者,我更愿意相信,是某个老人家在舒展手指?
即使已不那么熟络了。
如今的鼓浪屿,已少有年轻人居住,很多老旧的私家别墅都已久无人居,从紧闭的铁锈大门向里望去,满院的落叶无人打理,徒增一丝没落。
但总的来说,这仍然是一个生活的好地方。几条巷子穿过,便是海边的菜市场,也有超市与小食店,不失方便。
一家三代住在岛上的老房子里,有点小隐于市的感觉。
就说宾悦,老板只提供20余个铺,4间房,都在一楼。没有更多,早到早得。我们上午一进岛,便照着地图上的指示,一路直奔三一堂隔壁的宾悦(因为之前打电话老板说不用预定),下午逛了再回来休息,便已客满了。
NAYA有多高调,宾悦就有多低调。这里晚上甚至都不在外面的门牌上打灯,只留一盏老式的路灯在路旁,指引着回来的方向。11点便关门,让我们也好好的休息了两晚上。
老板似乎完全没有打算将硕大的院子打理出来,招揽更多的客人——这院子大到让我们觉得奢侈。不过也是幸好——这满院的郁郁葱葱,地上厚厚的落叶杂草,与许久未坐过的石凳,一栋老旧的房子就这样隐藏着,私密又自然,真是居住的极好环境。这样一个极宽阔的院落,放在哪里都是宝。就算三代同堂,生它五六七八个小孩,空间也是绰绰有余的。
虽然床板稍硬了一点(于是第二晚我睡了沙发),但一想到这价钱,什么都值了,个人认为实在毫无挑剔可言。
老板很好,回房的时候我们只顺带问了一句门口种的龙眼那么多你们都不吃?三分钟后便来敲门,送了我们一大串刚摘下来的。开水也随便享用,也是那种小时候家里常用的开水瓶。每天早上洗完澡,我都用房间里那个最朴实的茶杯泡上一杯咖啡,坐在走廊的老式沙发上边喝边吹风。
[回去吧。终究得回去的。]
这样闲适的日子当然是过不了多久的,只有两天半而已。
回深圳的路上我居然差点有了想回成都的冲动。
厦门同作为经济特区,与深圳的感觉竟然如此的大不相同。就算没有厦大这样有厚重沉淀感的学府,这也是一座生活与怀旧样样都适合的绝佳居住城市。
就像成都。
我很想家,前一天才是中秋。
10个小时的回程(因为堵车),很长很长。
思绪万千。
一路看不到风景,只得满脑子的乱想(或是昏昏乱睡),来深圳是为什么,待下去是为什么,要待多久,到底多久最合适,到底什么时候回去...
我以为我不在乎的,我以为我一直都很心甘情愿,我也一直以为我不怕寂寞甘守这份每次都只能自己承受的快乐与幸福或是辛酸。
过了十天了。我的游记一拖再拖,终于拖到我自己都不能忍受了。
太多的感情当时已经抒发完毕,现在想来,都归于了平淡。
我也不知道写到最后竟然有了这种感受。
或是我一直都没有正视这份感受。
我没有说,不等于没有。
我一直在笑,不等于没有眼泪。
我只是将它们全部埋在了心里。最后发现我其实是有很大忍耐的。
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一路走来,是怎样的滋味。
希望总有一天,我能将这酸甜苦辣全部化作平淡的滋味。这样它们才不会那么难以下咽。
照片与游记结合,才会好看——
摇啊摇,摇到鼓浪屿:http://www.douban.com/note/18331665/
湮没的小街,充满回忆的气息:http://www.douban.com/note/18331915/
宾悦,宾至如归:http://www.douban.com/note/18332177/
厦大,just so so嘛:http://www.douban.com/note/18332323/
神秘的夜:http://www.douban.com/note/18332519/ -
我某天一定要找个机会去膜拜这个地方。 自从开始混豆瓣之后,我觉得我的人生开始进入了另一个境界。 如果我的人生不用由各个时期上的学来划分的话,一定只能这样分: 写博前(2005年7月前)——写博后认识豆瓣前(2005年7月-2006年8月)——混豆瓣后(2006年8月后)。 眼看我进入豆瓣界要两年了。回想最近两三个月,身边很多朋友及同学开始陆......3喜欢 8回应我某天一定要找个机会去膜拜这个地方。
自从开始混豆瓣之后,我觉得我的人生开始进入了另一个境界。
如果我的人生不用由各个时期上的学来划分的话,一定只能这样分:
写博前(2005年7月前)——写博后认识豆瓣前(2005年7月-2006年8月)——混豆瓣后(2006年8月后)。
眼看我进入豆瓣界要两年了。回想最近两三个月,身边很多朋友及同学开始陆陆续续的也玩起了豆瓣,我很有满足感。不晓得是不是受我影响,我很自作多情的觉得应该是。
因为我实在是觉得豆瓣已经成为了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没有在煽情哈,我觉得这句话很幽默的。
每天早上9点40——如果头天没加班的话,踏进我们宽阔凉爽的办公室,来到我的座位上,打开电脑。等QQ和MSN同时启动完毕,关掉迅雷,第一件事就是先打开工作文件夹,然后就是豆瓣,博客,再然后新浪娱乐、雅虎中国邮箱。
望着窗外远处的红树湾海畔,对面就是哄孔。美好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最近空闲的时候都在看一些豆瓣红人们的博客。YK啊疯狂设计啊Autorun啊。原来好多人也跟我一样左边豆瓣右边博客啊。我们都是嘿勤奋的小蜜蜂。
那些红人啊,有些真是很牛逼,每写一篇评论就噌的一下上首页了。想当初我第一次上首页的时候,那个激动啊,那个坐不住啊。那时候还没有一打开豆瓣就看首页的习惯,只见每天固定只有几封的豆邮突然猛增到了十几封。一打开全部都是交朋友的(内时候也没分什么关注和加为朋友),我还懵了。
这是咋回事啊,他们咋认识我的?
终于,在不小心中,瞟到了首页的第一篇上面,我写给苏打绿《迟到千年》的评论。看到后面跟了几十条留言,哇噻,那感觉,那心跳——我的评论居然上首页了!
再后来,也许因为我写得太勤快的原因,或是确实质量不是都那么上乘,我大概只有十篇左右上过首页。其实每次还是挺高兴的。我甚至有些评论写完自己会有预感也许这篇会上。
当然到后来就没那么惊喜了,但激动还是有的。现在的功能让我一看到提醒多了几个,豆邮超出正常范围便开始有了心理准备。我会很认真地看每个人的留言,看他们为什么会点那个推荐。因为我点得蛮频繁的,我觉得好文章太多了,大家你推荐一下我推荐一下那不就是首页了么。
其实,我的评论大部分都很感性,感性到经常杂乱无章,有一句没一句的,大部分都是自己的感受。所以一直灰常膜拜那些能用很理性的字句和理论来分析文艺片的童鞋们,我觉得这简直太难了。
看完电影或书有时候我哭都还来不及,眼泪都还没擦干,脑子里面的情节都还在反复重播,哪里来的机能去把这些句子码得整整齐齐的拼凑在评论上?
每次在这种时候都很无能为力语言的苍白,我为什么看得那么动情却抒发不出来?
但无可否认,豆瓣对我的影响之大,简直无法用人脑来衡量,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现在豆瓣的功能越来越多,里面的人也越来越多,我参加的小组也越来越多,朋友越来越多,终究会害怕有一天这里会变。
我曾经保存了那么多珍贵的文字资料在这里,百分之八十的是博客上没有的。MSN Space不算最好看也不算最好用但我仍然一直没有抛弃它,豆瓣一直很好用一直很好看我也打算一直混下去。身边有了一群在豆瓣上认识的朋友,极个别的我们见过面,更多的我们就只是这样每天一封或几天一封的豆邮淡淡的联系,或是交换了QQ网上聊聊。
大概这也就是那么多人前赴后继的钻进了豆瓣这个死胡同不愿意出来的原因。
首页的我不是每篇都看,但有些人只要一写我就会看。
我关注的人很多,关注我的人也不少,我交的朋有有一堆,交我为朋友也有好多个,我加的组就更不说了,最近清理,发现每个都舍不得退,但好像快满了,我自己也有几个管理中的小组,感觉自己挺像居委会大妈,管管这个管管那个,发散一下话题,介绍一下新成员。
挺和谐的。
这样挺好的。 -
加班。 QQ上头像闪啊闪的。 “你到底好久回来喃?” “学校后门娟娟的店搬去前门了哦,但是没得你喜欢的那种指甲油了。” “零距离不在了,那条路都拆了。” “你真的准备在深圳呆一辈子啊?” “你回来嘛我们去吃串串...” 我边流口水边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回答。 哎呀我才来了不到一年,我才刚刚开始我一个人的美好生活,看这边好爽冬天都不......21回应加班。
QQ上头像闪啊闪的。
“你到底好久回来喃?”
“学校后门娟娟的店搬去前门了哦,但是没得你喜欢的那种指甲油了。”
“零距离不在了,那条路都拆了。”
“你真的准备在深圳呆一辈子啊?”
“你回来嘛我们去吃串串...”
我边流口水边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回答。
哎呀我才来了不到一年,我才刚刚开始我一个人的美好生活,看这边好爽冬天都不穿羽绒服的。
我还说让娟娟给我再留几瓶那个颜色的指甲油的...
啊零距离不在了?去哪儿了?
至于成都嘛...肯定是要回的,但不是现在...
不过我好想吃串串,我想吃串串!!
这种对话,每隔两个月便频繁的又出现一次。
虽然每次答案都一样,但我仍然回答得不亦乐乎。
因为——关于成都,关于理工,是我永远都挥散不去的留恋与记忆。我虽然现在远隔千里,但骨子里的情结终究是属于那个生长了二十多年的地方。
我的梦想从来都很远大和独立的,即使在十年前的初中,就想要跑去国外,一个人学习和生活。但是这个愿望,直到大学毕业后才勉强实现——国外变成省外。四川省到广东省,成都到深圳,川A到粤B。
像那么多大学毕业生一样,义无反顾的奔赴这座热血沸腾的城市。走得无比的铿锵。那一天,只不过是暗自洒了洒眼泪,也没有挥挥衣袖,更没留下什么云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今十个月过去,深圳已经热得不开空调就没法工作了。
这种天气浮躁得蠢蠢欲动,想起去年的这个时候——啊,又有很多人该要毕业了。
然后我终于觉得我应该要写点什么了。在毕业快一周年的时候,对于那些越来越远离的曾经的生活,我其实从未这样彻底的回忆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较于刚考上大学时的不满与烦闷,现在的我其实更愿意回忆起大学四年的点点滴滴,大概是因为没有继续考研,也没有再当学生的想法了,所以越是单纯越是美好的时光,越是容易让人怀念。
但是稍微一回想,也会发现我的大学生活其实也没多单纯。我将我之前所有的简单,与鲍小姐习惯性的复杂相容。之后,我的生活开始变得比以往更复杂,她的生活变得比以往更简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第一年。 2003年9月-2004年6月。
关键词:7个女生N台戏;男孩;隔膜。
大一的生活,如同其他人一样正常。
8人间的寝室住了7个人,来自天南海北。除了我是成都本地的之外,还有两个半四川的,其余的都是外地人。
参观完那只著名的恐龙,我们就去军训了,回来之后,我非常尽地主之谊的在国庆宴请了全寝室和班上部分男生去家里很开心的玩了一次。我们班80多个人,除去我,还有一个个子高得离谱后来经常兼职模特的男生,其余再没一个成都人。
我每周五下午包袱款款的坐车回家,再每周日晚包袱款款的回寝室,就像是每个星期都会度的一个假。他们羡慕我经常有家可回,其实我更羡慕他们不用回家。
在学校闲下来的时候,时常约约高中的异性好朋友来学校散散步(因为大学离我的高中实在很近,大家都方便),或是与新交的大学朋友聊聊天吃吃饭。我入学便很快地进入了大学的校乐团,又以侨眷的身份和其他几位学校的资优干部一起参加了全市的团代会。好像还没开始怎么去努力的向上爬,就已经认识了一些看似让别人羡慕的风云人物。
我纯真到从不曾想到过,居然有人会对我的闲适和这些朋友羡慕到嫉妒。
然后就开始了女生之间小小的争风吃醋。
无非是跟男生有关,跟友谊有关,跟生活有关,甚至跟成绩有关。
我从不认为大学里的成绩有多么值得炫耀,尤其是我们那个系。
成绩好又怎样呢,除了考研,对于以后的工作几乎没有任何帮助。
我甚至认为天分和才华才更重要。
我依旧我行我素。
这已经是大学了,可不是高中。
我对自己说。
我的性格决定了我的不在乎。我在学校里认识很多学院外的朋友,因为乐团的关系,因为是成都人的关系。我与他们相处很好,于是,那个貌似后院的寝室就算是失火,我也并没有去管。那只是我回去休息的地方。
其实,那些事情,现在想来都早已模糊不清了。要拿出一件举例,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要想很久细节。经过了整整四年的沉淀,没有什么可争论和纠缠的了。
那些男孩,那些情感,那些友谊,其实直到现在都并未抛弃我们,只是那时候我们太年轻,太轻率,太冲动,又太纯粹。
但当时的我们哪里有这样的心境和思想。即使是我。
所以,当刚上大二鲍小姐转来之后,我义无反顾的搬了出去和她同住。恨不得是飞出以前那个拥挤且杂乱的窝群。
我承认,同是成都人,我们的交流真的更为通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第二年。2004年9月-2005年6月。
关键词:一胖一瘦Twins;成都人;相亲相爱。
鲍小姐是个货真价实的超级大美女。无论是妆前还是妆后。
这是我跟她住一起之后的第一个大发现。我睡她上面,共用一张桌子,上面是满满的数不清的瓶瓶罐罐。
而且她是转来我们学校的。这可是件轰动的大事情。大学的转校生,好像看起来都是很厉害的样子。没有深厚的社会关系,哪里可能从外省一座大学直接转来我们学校?
不过我马上知道比我大一岁半的她,高中没读完就去德国了。呆了两年后又回来高考,以为自己会考得很烂,就托前男友帮忙直接给送去了湖南的学校。成绩出来才发现考前三个月的玩命恶补考得还不错,一年后被现男友给找关系转回了成都。
很快的,我就和她打成一片,我们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相当有共同语言,于是我觉得我像是突破了重围,庆幸自己早早的远离了以前的一切——那简直就是在迎合。一个人迎合六个人。你说过得累不累?
我们一起去上课一起去唱歌一起去喝酒一起去吃串串吃烧烤吃火锅一起去洗澡一起去逛街...最后班上终于有男生忍不住了,最开始说你们真是Twins啊,后来直接问,你们...在一起了?
我好想喷饭。如果不是看你们纯洁的表情和很难以置信的表情,我真想敲敲你们的脑袋——能不能单纯点?!只不过是找到了一个极有共同语言的人而已咧。
而且想起我们一起牙尖和八卦的时候,真的很开心。
班上的很多男生都不敢和我们坐一排,因为一旦他们穿错了衣服穿错了些或者只是穿错了袜子,都会被我俩的毒舍给批得体无完肤。他们都怕怕的。不过还是有好多人喜欢我俩。我们太真实了,太自然了。我们都没有坏心,不过是嘴巴毒一点而已。
然后鲍小姐抽烟。
我第一次看到时,有一点惊讶——毕竟以前的生活里没有这样的经历。她看我有点发呆,问我,你闻得烟味不?
我几乎是把头点得像在捣蒜,我说,啊你不晓得我从小就最喜欢闻烟味了!
鲍小姐顿时无语:我以为你这个乖宝宝闻不得,还说以后就少抽点!
我说不存在不存在,说这些。
再然后就是某一天就看到鲍小姐传说中开Audi A6的男友开车来接她了。
结果他真的是开A6。车停在篮球场中间,我们班正在打球的一拨毛头小男生顿时停下来,不敢再打,生怕把他尊贵的车给打坏了。
我当时其实觉得一个二十几岁的人开A6是件很傻的事。而且还是黑色。那不是中年男人该开的款式么?这位穿4000块一件D&G花衬衣的男生,是和鲍小姐在德国留学时认识的。
后来某天,我们坐着舒适的A6去吃肥肠粉,路上看一个捡垃圾的太婆,穿了估计是别人扔下的脏兮兮的花衬衫,跟富家公子身上那件花色极像,被我们嘲笑了一个晚上。他气得把那辆低调奢华的车直接停在两个停车位的中间,丢下不管,点肥肠粉去了。
事实证明,富家公子其实不是很会停车。
大二的生活开始慢慢变成我想象中的大学的样子。
我当上了校乐团的副团长,因为其实除了我没几个人能真的起到作用。每个星期象征性的排练一下,没有固定的谱子更不要说分谱了。大演出没几个,小演出不断。我成了救火队员,所有的演出几乎都是我上。那段时间我一看到校团委的来电显示我就开始拼命的找借口躲。一会儿是校内的,一会儿又是什么团省委的,乱七八糟,我都不知道他们哪里来的那么多莫名其妙的演出,那些场合不是更适合找个校园歌手抱着吉他上去吼两首的吗?我的那首《单簧管波尔卡》都要吹烂了,最后干脆去找了伴奏音乐刻了碟。
有一次学校内的演出,是我迫不得已为了人情答应团长的。想想踩在破烂的红地毯上没有音响的吹单簧管就很头痛。那场面一定不是很和谐。
但头一天晚上我跟鲍小姐去了回归,压根就没回学校。第二天上午躺在朋友家里,实在很不想还从城南赶回学校去参加中午这个在露天简陋台子上的连主题都不知道的演出。下午我们还约了朋友在南门喝咖啡咧...最后,我想了半天,只能出个馊主意,让鲍小姐给团长打电话,说我喝多了,一直不清醒,根本没办法赶回学校。
结果那天晚上团长还很关切的发短信来询问,说身体有没有好一点。我差点没反应过来,直接回他,我身体一直都很好啊。
至于学习,我们俩还真挺像。再是怎么疯玩,逃课都是逃得很有技巧的。点名我们肯定在,不点名基本都不在。所以说,我俩还是很幸运的。期末考试我们的成绩虽说没有出类拔萃,但都没有失手过。
及格以上,优秀未到。
我没有很努力的去学习。到现在其实也不算太后悔。
因为既然走上了这条路,就知道了要怎样的去朝那个目标前进。
那不是天天只埋头看课本就能达到的。
应该要看很多电影看很多书听很多音乐见识很多事情。
唉,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个疯狂玩耍的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第三年。2005年9月-2006年6月。
关键词:记忆最模糊的一年,我甚至记不得有任何的关键词。
大学就算满打满算的一共也就只有不到四年时间,但居然有这么一年我都不知道我干什么去了。好模糊好奇怪的记忆啊。
不过这一年我当团长了。
豪气万丈的宣布,我是理工历史上第一位女生的乐团团长。
不能说我这个团长当的很失败,只是每次我看到屈指可数的几个团员和参差不齐的水准,我只能说我们学校真的没有丝毫的吸引力可以引进稍微强大一点的音乐人才。哪怕是换一台好一点的钢琴,而不是音准都不保证。我很自信的说我算是超水准了。
但更无奈的是,这一年我在乐团的作用,除了领导者,还是那个救火队员。只是更显尊贵的是,我给自己配了一个伴奏。
——在众多的钢琴十级里面,我挑了一个长得还算可以、不是只会弹贝多芬和莫扎特的北京小男生来当我的御用伴奏。只要我有演出,他也得参加。我可以不用再继续每次都是那首《单簧管波尔卡》了。要知道单簧管的演出伴奏碟实在非常难寻,单独演奏又太显单薄,找到这样一个合拍的钢琴伴奏,我每次去演出可以稍微的心理平衡一点了。
于是动感地带的全国大学校园巡演我上台去吹《单簧管波尔卡》,其余的节目不是街舞就是摇滚乐队,怎么看怎么不搭,快到我的时候我差点想临阵脱逃;
军训兼中秋的慰问演出,我和大我一届的Sax吹《城里的月光》,那些被军训给训得来蓬头垢面的学弟学妹们的口哨声和欢呼声几乎是要盖过我们的乐器声了;
学校破旧的大礼堂里面,给退休老师们演出,我抓住那个比我小两岁半的御用伴奏,给他写了一张《红莓花儿开》的简易谱子,让他自己去找人写伴奏谱,我说你必须给我伴奏,这是命令。否则你不要想每个星期都能有架钢琴让你练习。于是直到演出的那个上午,伴奏谱才从北京传真过来。其实我哪里是滥用权力,我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威胁而已。
我是神气的团长。但我也有苦衷!
这一年我和鲍小姐寝室里原来有的另外两个室友光荣的毕业了,硕大的8人间成了我俩的双人间,我们还是依旧自由自在的吃啊玩啊疯啊不回寝室啊等等。我通过她认识了很多朋友,她通过我认识了很多高中同学。那段时间,只要我俩单独出行,她必会被问到:“哎,王小妹没跟你一起?”我必会被问:“鲍小姐喃?今天咋只有你一个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第四年。2006年9月-2007年6月。
关键词:上班;毕业;深圳。
大四只有半年是有课的,我没有读研的打算,准备课一结束了就实习。鲍小姐为了不工作,准备继续考研。我佩服她对于学习的精神和态度——就算不喜欢学,仍然可以学得好。这其实是一个很高的境界,起码我就没法做得到。
想想看,如果一个以前每科都只能考70分左右的人,考研前就只是集中复习了三四个月就考了个全班第一,还拿了个川大的二等奖学金,我相信当时很多人都是吓掉了牙的,尤其是班上众多资优生,他们中间太多人都没有考起。但我完全不惊讶,因为我知道她就是个很纯粹的人——玩要玩得极致,学习当然更是。该学的时候就猛一点,不需要考那么高分的时候,70分其实也就可以了。
所以,鲍小姐怎么会不逗人爱呢?
就算她交再多的男朋友,我也觉得那是很正常的事。很多人就算不了解她都会喜欢她,那她也是需要寻找那个合适的人的。
当然不是有钱就行。
这世界有钱人太多了,而且她家本来也很有钱。
以前会有些男生在她那里得不到任何的搭理,转来问我。我很好脾气,但只是很简单的说,你还是排队吧。
你以为你看到她了。其实中间还隔着千山万水。和很多你看不到的人。
哈哈。乖乖鲍小姐。
过了一个学期,也就是去年的年后了。我找了公司上班。正常的上班,但是是实习的薪水。那是在成都还算著名的广告公司,而且我当时是没有丝毫的经验。于是我觉得这至少是个很好的开始。
但只过了一个半月,我便辞职了。原因什么的也不复杂,当然也不必细说。那份工作带给我的最大好处是认识的那些朋友,和一些对于广告最基础的起步。我认为还是很值得的。
然后又是一份很断断续续的工作,在一个房管局旗下的地产杂志社。那时候我该开始写论文了。时间很不固定,经常需要回学校,一回学校就又特别的疯。吃火锅啊唱歌啊聊天啊,总觉得这样的日子没几天了。最后干脆在五一房交会的时候向那位介绍我去的熟人阿姨坦白,这份工作我不喜欢,而且现在我最重要的是毕业论文,而不是天天去各大开发商那里送杂志拉关系。
写论文,重头戏啊。
那时候,大家都没经验(当然都没经验,又没谁毕业过~),一阵乱七八糟。第一次初稿,我们小组全体重写。因为我们都写得太多了。网上资料太多,大部分人又都在实习工作,没精力去整理,就一个劲的往论文里堆。最后变成了集大成式的学术大论文,一两万字都算少了。老师说其实只要七八千就够了。
第二次再去,殊不知这位住在交大的女博士已经马上要去英国继续攻读了,心思根本不在我们这里,她说哎可以了可以了,内容好就可以,不必强求格式。然后便全数写评语并且签字通过。
结果最后临到答辩前两天,系主任打电话给我,说我们这一组的所有论文格式全部错误,并且错误巨大。但是鉴于老师都写完评语也签了字了,所以需要一个人,等你们把所有的论文格式改好之后,代替你们的老师把所有的评语重抄一遍,顺便签字,因为要统一字体。你们敬爱的唐老师明天早上的飞机飞英国。
全体组员在得到消息的一瞬间全部回头望向我。
我瞬间崩溃,因为这种代替老师签字甚至写字的工作从小学开始就一直是落在我的头上,就因为我写字比较潦草。
然后那之后的两天我们小组变得异常的团结,一直流水线作业,我变成那位人已在英国、其他老师口中极其不负责任的“唐老师”,打印文本改格式之类的全部交由他们处理,我只负责最后的把关,抄评语,签字。
最后,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终于圆满地完成任务。我几乎是两天都在办公室里没有动过。之后的一个星期,我的右手一握笔就开始颤抖,我在心里却怎么也恨那个唐老师恨不起来。我还是很喜欢她。虽然她搞得我那么惨。
毕业答辩最后变得非常的搞笑。由于各个小组的格式分别被发现有不同的错误,但谁都没有需要借鉴的终极正确格式,答辩开始推迟又推迟,推迟又推迟。经常接到电话说哎呀赶快来学校下午答辩。抱着一个笔记本坐36蓬头垢面的赶去了学校冲进老师办公室又说哎呀今天答辩不了...我们的论文格式教务处又没通过,全班重改!
那时候我总会想起《无间道》里,三年又三年,三年又三年。拜托快让我们答辩吧。原本紧张焦虑害怕不能通过的心情全部变成只要能答辩,随时都能上场,不用准备了。
终于,答辩开始。庄重严肃的气氛从第一个人上台便被打破。后来到底有多潦草的结尾我们都不记得了,大概还有一半的人还没答辩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开始庆祝了。
庆祝我们即将远离那个原本在谁的心里都不可爱的大学。
庆祝我们终于要冲进这个腐烂的社会。
我们包了学校附近德庄的场,算作每个人30块的自助火锅。我只觉得还没开始吃,杯子里的可乐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开始变成啤酒了。
然后一箱箱的啤酒抬进来,一个个的人被抬出去。
等我被王大伟还有小蒋同学扶出去的时候,本来心里还在怨念:我没涂防水的睫毛膏,你们却直接拿水来给我洗脸,这下好了,成大熊猫了!结果一看到外面横着的倒着的扶着墙的靠着石阶的——全是东倒西歪的同学们,就一下子傻了。
我说我们怎么回去啊。这里离学校有三站路。公交车让我们上吗?
再一睁开眼,耶,谁的寝室?一个人没有。
我跌跌撞撞的奔下楼,楼下男女生宿舍中间的篮球场,用蜡烛摆了一个“ad”的造型,两栋楼里所有的寝室都把电脑打开,一起放“朋友”。一堆人围在旁边哭。
我赶紧加入。
好像眼泪都不要钱。
那几天是怎么过的现在都觉得记忆好清晰。当时我去深圳的机票已经订好,拿到毕业证第二天就会走。
我们去通宵唱歌,一个包间哪里够。我就每个包间都去吼几首。并且抱着以前讨厌得要死的女生哭。我说我以前真的是太讨厌你了,讨厌得很。但是现在我不讨厌了,呜呜呜,因为以后我们都见不到了...
现在再想,那几个女生一定很无奈吧。人没惹我,我也没去惹过人。大家各过各的相安无事。我却跑去跟她们抱头痛哭。并告诉她们以前有人很讨厌你!其实她们也不见得喜欢我。我从来就不是人人都喜欢的,但是喜欢我的,都喜欢得要死。
这点我很自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来深圳之后我把毕业照和学士服照洗了出来贴在墙壁上,那是青春年华最直观的表现。
关于大学,我也就写到这里了。
因为它已经结束。 -
葳蕤阿姨举起酒杯对邹公子说,我要感谢你,在益阳照顾陈姗。因为我知道她是个不会照顾自己的人。 我一下子眼睛就发热了。可爱的葳蕤阿姨,她笑得很甜。 当时我们闹哄哄,喝做一团,啤酒不够,二锅头都上来了。每次星期一晚上聚会,都搞得像是过周末。邹公子满脸通红,一个劲儿的说,我眼睛痛!我真的不能喝了!然后姗姐就满怀柔情的在一旁说,......葳蕤阿姨举起酒杯对邹公子说,我要感谢你,在益阳照顾陈姗。因为我知道她是个不会照顾自己的人。
我一下子眼睛就发热了。可爱的葳蕤阿姨,她笑得很甜。
当时我们闹哄哄,喝做一团,啤酒不够,二锅头都上来了。每次星期一晚上聚会,都搞得像是过周末。邹公子满脸通红,一个劲儿的说,我眼睛痛!我真的不能喝了!然后姗姐就满怀柔情的在一旁说,你不是说要买眼镜吗?等会儿去买眼镜吧。
我们在华强北上班,这么这么繁华的地方,不能说纸醉金迷,好像也不是那么万紫千红,但是,绝对绝对不愁找不到吃饭喝酒的地方。就像昨天,只是吃个大碗菜而已,居然喝成这样。葳蕤阿姨性情中人。但是第二天,我们还是都精神抖擞的来上班了。神气得很。天气很好,阳光灿烂,降温失败,好不容易套上的外套又换成T-shirt,墨镜依然不管用,但还是要戴。
我今天就是不想写很有意义的东西,每一次都写得那么有意义干嘛?!
我就是想说些话。不为别的了。
那天,波叔跟我聊天,他说,如果你有任何生活上的困难,你可以跟我,跟洪总监,跟办公室里的同事说,肯定没问题的。听说,他们还是觉得,我一个女生,自己在外,不算太容易。但也真没什么值得说的,他们说我跟深圳有缘,本来就该来。
是这样的。
昨天,跟王伟打电话,他说,其实,我算是他的一个精神支柱。他只要一想到我一个人在外面,这样坚持,他就能坚持。
唉,王伟,你这句话让我好满足的。热泪盈眶啊。想哭了:(
我从没想到会有这样的效果。真的,从未想到过。昨天王伟这样对我说,我有点讶异。也有点感动。这辈子没想过要做出多么大的事业,也不愿意这样一生碌碌无为,总想要有一点精彩,只要不是过于的轰轰烈烈。来深圳,为的不就是那一点不一样么?这些个人的坚持,居然也成为了别人的坚持,感觉多了一点责任。不算多么重大的责任,但总有一些重量的。我喜欢这样,让人感觉不孤独。
上星期五晚上,和疯狗发了很久的短信。有人惦记着的感觉真好。虽然不知道这样的惦记还能坚持多久。
没有谁非要记得谁,没有谁有义务惦记谁。
所以,这样小小的问候,只要还在,就很温暖。
他们开了同学会,在成都的那一拨。原来如此,他们想起我了,这个正宗的成都人,恰好不在。我想,他们不是吃串串,就是吃火锅,或者冷锅鱼。天哪,我好怀念。满锅都是干辣椒和花椒漂浮的感觉,熟悉的亲切。
大学毕业,已经四个月有余。毕业前的那段疯狂已经有些模糊不清了。但有这些人在记忆中,是件多么愉悦的事。
就像那个签名一样。
有些人有些事注定一生怀念,有些人有些事注定过眼云烟。 -
对于小酒馆,我一直是十分向往的。我一直在想,总有一天,我要去坐在里面,把那些个乐队的的音乐给听个够,要听现场的。一个也不放弃,一个也不遗漏。 初识小酒馆,是刚上大学的前几天,和高中时期的好朋友做最后的聚会,之后便要各奔东西——她去雅安,我留在成都。那天晚上,她说要带我去看现场的乐队表演,我十分兴奋,兴奋之中有强烈的不安......31回应对于小酒馆,我一直是十分向往的。我一直在想,总有一天,我要去坐在里面,把那些个乐队的的音乐给听个够,要听现场的。一个也不放弃,一个也不遗漏。
初识小酒馆,是刚上大学的前几天,和高中时期的好朋友做最后的聚会,之后便要各奔东西——她去雅安,我留在成都。那天晚上,她说要带我去看现场的乐队表演,我十分兴奋,兴奋之中有强烈的不安。我从小是乖宝宝,母亲大人管得颇严,虽然早就习惯,但直到大学毕业,我也从来没有和同学出去耍很晚回来过,更不要说去什么酒吧迪吧。我一听说小酒馆,以为只是一家很小的酒馆,没有想到这就是名字。很简单。很直接。我还是先打电话给妈妈报备了一下,意思是同学带我去的,只是听音乐,不会做其他事。
然后来到小酒馆。在玉林,现在也不记得那条街的名字。但从那时候我就开始对玉林有了莫名的向往。虽然平时很少玩乐,但我骨子里绝对是小资又爱玩的主儿,内心的那把火一经点燃,绝对生生不息,燃烧很久。那天晚上演出的是阿修罗。之前听过他们的名字,因为高中有两三个朋友特别喜欢他们,经常去看他们演出,那段时间特别喜欢听CD机,每天机不离身,他们也拿过阿修罗的碟子让我听。因为效果不是很好,听了一半我就没了兴趣,而且还是完全不出名的乐队,地下乐队!潜意识的不喜欢。
十块一张的票,很小的地方。站在小酒馆的门口,我就发现这个名字取得十分的名副其实。这里真的很小,那天来的人也还算比较多,连转身都是种困难。要开始演出了,我站在椅子上,旁边是两个同学,前面都是站着的人,据说他们等会儿要POGO——这个词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完全不理解,等同于没有意义。
因为地方实在太小,虽然前面站了很多人,但还是感觉一声声的鼓点直接就敲在了我的心上,很重的一下,又一下。我的心一直在狂跳,很兴奋,很激动,我一直都想来看一次听一次现场的演出,这竟然成了现实。我也跟着节奏摇摆身体,站在椅子上,东倒西歪的,我扶着旁边的东西,发现头顶上放了好几本杂志,我居然还有闲心在那么嘈杂的环境下把书拿下来翻了翻。隔着那个放书的地方,旁边还有吧台,还有人在悠然的喝酒聊天,我当时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他们听得清楚彼此在说什么吗?这边就是热火朝天的演出,那边却像另外一个世界。
我记得当时我披着头发,演出开始后不到十分钟,头发就都已汗湿贴在脸上。我全然不顾,因为心中的快乐已经飞上了天。我深深觉得内心已经释放。记得主唱很帅,听说叫泰然。那天正好是他的生日,他表演了一段打鼓,看得我很激动——我很天真的觉得又会唱歌又会打鼓的人简直棒极了,他什么都会!
更为惊奇的是那天站在第一排的我的同学,平时是一个完全不喜欢说话,不怎么收拾打扮表情冷漠的女生。她极其疯狂的跟随节奏甩头,其实她的头发很漂亮,乌黑发亮,甩一甩就可以恢复自然顺直的样子。有几首阿修罗很著名的歌,她都完全记得歌词,跟着一起唱。她那天的表现完全让我惊讶,我觉得同学三年,第一次真正认识她——因为她才像是那个完全释放了的人,好像只有在这里她才做回她自己。我还记得演出完后,我们站在已经安静了的小街上,她的表情又恢复了往日的平淡,不痛不痒的聊着,只有红扑扑的脸和满头的汗水让我相信刚刚在里面疯狂释放的那个人也是她。
演出到了后面,前几排站着的人开始POGO,我差点也被挤倒。当时给我的感觉就是这群人简直疯了,再看看后面,虽然都站在椅子上,但也在不停的推挤,全部都很high,已经到达了顶点。很小的一片面积,居然装了那么多人,空气可想而知。我几乎快要不能呼吸。
最后终于走出小酒馆,其实8月底的晚风已经开始转凉了,冷风吹在汗淋淋的脸上,一下子就清醒过来。好像刚刚那只是一场梦。
跟同学道别,我一个人打的回家。一路上都大开着车窗,风呼呼的灌进来。我一直头脑空白。回到家之后,坐在书桌前,我打开笔记本,突然有很多文字一下子涌现出来,我觉得我必须写点东西,因为内心又开始沸腾起来,我必须记下此刻我的感受,我太激动了,我太高兴了,我怕这种感觉一旦消失,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大约两三年之后,我整理东西,找到了几片纸。上面的字迹很凌乱,有很多被划掉的痕迹。我发现这是我那晚留下来的感受。没有写完的一篇文章。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结尾。尔后不了了之,最后还是一个字也没有留下。
自那晚之后,我知道了很多关于小酒馆和阿修罗的东西。小酒馆的老板是唐蕾,在大约一年前的一期《南方人物周刊》上介绍过她。说她是“成都地下摇滚之母”。她的前夫(还是丈夫?)张晓刚,就是那个画出奇怪的全家福和照片的著名画家,最近一次看他的作品是张扬的电影《向日葵》的海报。那三口之家的全家福让我感觉异常的诡异和熟悉,仔细一想,原来十多年前他和王川还有一个画家在成都办过三人展,我去看展览,里面有很多这种照片式的画,印象极为深刻。
还有阿修罗,后续的记忆。大一下学期快结束的时候,动感地带在成都高校巡演,其中一站就在我们学校,阿修罗是表演嘉宾。那天我也要上台演出,早早的就在准备。我记得那天白天的太阳十分的火爆,我在临时搭起的舞台外面走来走去,想象晚上阿修罗来演出的样子,也想象我和他们同台的样子。然后那一晚的记忆又涌进脑海,我发现不管我是否曾经用文字记下什么,他们都是难以抹掉的一笔,永远不可能忘记。
那天阿修罗也早早的来了,和他们一起来的有两个外国人,一男一女,装束都很随意,直接就坐在地上,毫不在意,径自聊天。泰然在试音,也许还是有点宣扬的味道,试了很久很久,才觉得OK,这时候已经吸引了很多的学生过来看。这一晚的演出也很成功,他们分了几次唱了好几首歌,隐约记得都是以前听过的。因为我要演出,站得离舞台很近,我很兴奋的跟随节奏跳跃,和所有人一样。后来发现站在那个位置实在是个错误,因为旁边就是巨大的音响,镇得我耳朵几乎耳鸣。我拿了纸巾塞在耳朵里,继续边跳边唱,台上的人感觉很熟悉,虽然也只见过一次,但我就是觉得熟悉。不仅仅是熟悉,还有热爱!
那次之后,再也没有去过小酒馆,再也没有看过阿修罗。后来看到过报道,他们全国巡演,效果不错。出了专辑。这对于他们来说,一定有很大的意义。也听说泰然原来是川大毕业,又在川大教书,好几个迷上他的朋友已经把他想象成了一个神,完美的神。不过,我还是喜欢他孩子气的样子,他说不是很标准的成都话,穿adidas的黑色运动裤和绛红色的T-shirt就在台上演出,很简单,也很自然。
去年12月初上豆瓣的时候,看到小酒馆在平安夜有通宵的演出,我简直兴奋到极点,想组织三两个朋友一起去看,至少比一个人安全一点。门票也很便宜,20块。但居然没有一个人愿意去看这种通宵的演出,因为没有可以休息的地方,来回也不是很方便。我又失去了一次机会。但我想,也许以后还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