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港乐情怀
查看话题 >爱在港乐没落时:词起笔伏,字花盛放

入港乐神坑十几载,源于一次意外。某日在天涯看到名曰“视觉系黄耀明”的高楼帖,一群人明“黑”实“赞”,实在有爱。对于一个仅知道“呼吸是你的脸,你曲线在蔓延”里的脸就是黄老板美如雕塑般的容颜的无知少女,毫无八卦储备,但凌晨三四点还是爬楼爬得惊笑,亢奋到不行。恰逢被《罅隙》震得惊为天人,彻底沦陷。
比起黄老板华丽如丝的声音,我更惊叹的是《罅隙》的词。为什么有人能把文字播弄得这么美,惊心动魄吊诡绝美简直令人倒吸一口凉气,一点都不夸张地说,浑身都在起鸡皮疙瘩。
如果不是酷爱林少女(林夕)黄歪闷(黄伟文)周要飞(周耀辉),我不会爱港乐如此深沉。
喜欢港乐的人会有这种共识,粤语这语系有着天生的华丽和隐晦气质,写得好的粤语歌是会层次丰富内容跌宕情绪复杂的,爱粤语歌可以爱得很深刻痴缠充满感情就像爱国语歌则必定简单直白一样。
弱质芊芊如林夕,当年的香港状元入了香港大学文学院进修,硕士肄业,一心投奔歌词怀抱。豪言“填词第一,身体第二。爱情,‘假装’第三”,人生必有痴,然后有成。笔名林夕拆解于“梦”,真真是痴人说梦。 他自陈是苏东坡粉丝,最爱苏轼诗句“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苏东坡更通透无碍,雨可以不是雨,逆境中凭心境自乐,于是,晴也不是晴天,万法无常之变,已与他心境无关”,晴可通情,从此一支笔,写尽世象的阴晴圆缺,内心的繁琐情累。

林夕原名叫梁伟文。还有另一个伟文与他平分词坛天下,叫黄伟文。此君长得有几分苏轼的气魄,大腹彭亨、憨态可掬。很难想象五大三粗的壮汉,居然也能雌雄同体,把市井之常谈、闺房之碎语写得纤敏、细腻,像顶着鬃绒的痒痒挠,兼具贵气和俗辣,将心尖上最难言、最憋闷的那一点痒,搔得通体舒爽。

至于林夕的港大校友周耀辉、李焯雄,那就是标准文人了:潇洒儒雅而又敏感温柔。有一年在北京参加周耀辉的讲谈会,他穿着银灰色西装出来:真是一位柔软到挤得出水的翩翩男纸啊。

我还在这个讲弹会上偶遇了李焯雄……嗯,确切地说,是李焯雄先生的后脑勺。真没想到,坐在我正前方这位帮我递过小抄、被我抱怨挡住拍照角度的“黑衬衣”,就是大名鼎鼎的李焯雄。

看着他们,你会想,偶像们其实都是月亮,本身是没有光芒的,需要折射这些人的才华辉映自己。而作为光源,他们低调、腼腆、谦恭,光芒如此温熙,令人如沐春风,那些偶像在他们面前,顿时显得油腻了。
八卦小组曾有个很流行的话题:XX用XX的歌词怎么说。就拿“我爱你”来举例吧:我爱你用陈奕迅的歌词说是“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从前为你舍得无聊宁愿休息不要,谈论连场大雨你窗台漏水不得了”、用黄耀明的歌词说是“这一分钟我站在何地,怎么竟跟你活在一起”、“在这一刻,让我于高处跌下而无惧怕”,用王菲的歌词就是“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凝住眼泪才敢细看”…… 空口白牙说出的“我爱你”,是多么庸俗而扎眼的字眼,可一旦揉碎进旋律间,随着转轴拨弦,自然就学会了婉转、沉涵、深长,像蚌壳里的珍珠含蕴光华。 在一个太容易被批判为矫情的时代,写诗变得奢侈、过时,我们鄙视或避视着一切跟情感挂钩的东西,譬如爱和文学。流行歌曲用“俗套的歌词煽动你的恻隐”,像是苍凉的手势,留住最后的诗性和浪漫。 因为敏感,因为细腻,同样的感觉和感情,在别人身上稀松平常,在他们身上就会放大变厚。“怪大地众生太美丽”,那一双饱浸深情的双眼,凝望世间万物,令万物也都生出了情。 林夕的意象很好辨认,蔷薇、蝴蝶、长街、赤道、恒河等等长期萦绕在他的词作里。在他称为“出外景”系列的歌词里,《约定》如丰碑,堪称景夺文章造化功。
这种恋物癖还有连续性,他在95年写下这首歌,旅馆、门牌、长街、便当、吉他、黄叶等多个道具出镜,并留下“仍未忘相约看漫天黄叶远飞”的约定。经年后这个约定破灭了,又写了首《邮差》,像是童话的续集,将之前的一切推翻,“认错旅店的门牌,认错要逛的街,便当冷了想保存,怎可以乱摆,没有你我的和弦 但有结尾伏线,黄叶会远飞这场宿命,最终只能讲再见”——物是人非事事休。 远居郁金香国的周耀辉,总能写出漂亮到令人咋舌的句子。他从最微细、最隐秘、最无迹可循的角度切入,若写感觉,便发乎脊椎(他解释过这跟曾经脊椎受伤有关)、耳垂、舌尖这些“冷门”的器官。若写意象,就都是蚂蚁、神佛、飞仙、异兽、王子、玛利亚,带着一点点艰深晦涩的“仙”,但又不会让人觉得疲累,因为被整体唯美的“磁场”轻托起来了。不求甚解,反倒是保全美感的最佳程度。后来查了查,他果然受过西方文学熏陶,还很喜欢比较文学中的一个理论,“要把我们平常很熟悉的事情变得陌生,叫‘去熟悉化’”。 据说黄伟文和林夕打麻将,林夕总爱谋大和,黄伟文热衷于诈和。麻将桌上见真章,所以林夕喜欢布局、虚化、留余地,将不食人间烟火的雾霭慢慢造成羽衣。黄伟文则是世故而毒辣的,每每想说什么都是一副如鲠在喉、芒刺在背的样子,想要颠覆就是翻天覆地,想要恣肆便可恣睢邪肆,用沾染尘埃的针,绣出颓废美态的华服。林夕把苍白看成水晶(《小聪明》),黄伟文从垃圾中变出靡丽(《垃圾》)。

论文学修养、社会胸怀,宁愿“死在更衣室”的黄伟文无心于此(虽然诸如《燕尾蝶》、《脏话阿七》证明了他也是个中高手),但他最擅长剑走偏锋。“取境之时,须至难至险,始见奇句;成篇之后,观其气貌,有似等闲不思而得,此高手也”,把黄伟文的词拆开来看,句句平素无奇,可一旦合体,就“气象混沌,难以句摘”。 灵气这种东西,跟俗气一样,“稀淡、微茫、藉感觉中的事物来比方着、象征着”。 《1874》是最先让我见识到灵气的歌。短短几百字,句句无奇,却讲了一个奇绝的“时光倒退一百年”的故事。陈奕迅浑厚的男声如呓语般低回,前世今生、爱恨交缠、天人交战全都融入到了其中。词锋可以学到,但超脱于字里行间的感觉,真是学不来。
还有最爱的《这么远,那么近》。第一次听到这个歌时,我戴着耳机来回了无数遍,歌词引发的联想,像是一个罩子扣下来,房间变成了溺毙的海。歌词通篇都在运用电影蒙太奇式的表现手法,镜头频频切换,把缘悭一面剪辑成一个个开放式片段。时间和空间的重叠、错置和衔接,人物情绪的层叠渲染,上帝视角俯瞰的怅惘,这些用影像才能表现的意境,全被他的文字编织了出来,可以给这首歌颁“最佳剪辑奖”。
黄伟文的狠,还在于单字的破坏力。譬如《大开眼戒》首句“惊破坏气氛,能否先跟你摸黑吻一吻”的“惊”字,惊在粤语里的发音本就有种生脆的乍破感,其声铿锵,其意骇然。“其实你我这美梦,气数早已尽”,气数已尽这个见惯了的词放在这里也真是好,不是“命数”或“运数”,却是“气数”,真有种油尽灯枯、悬于一线的紧迫喘息,听得人也跟着呼吸抽离。而循着梦灭的声息,一个“尽”字,把心彻底击沉了。
也许跟香港的舞台文化有关,他们的舞美灯光、服装缀饰都极尽浮夸之能事,舞台上的机关暗道也多如层峦叠嶂。那些配衬舞台的歌,稍不浓艳,就会显得黯淡。涂银涂金,用歌舞自焚。他们享乐,仿佛天国在人间,但又不是纯粹的,冥冥中书写大限临头的谶言,“末世将至,你们要尽情狂欢”。看似纵情畅怀,内中又隐藏不安和焦灼,灵魂充满热度,却发着低烧。
有一千种角度和方式来写欢愉和快乐,最尖锐的快乐,在被穷尽、触底之后,竟与痛觉和伤感是相通的。 灿烂悲歌,首推《光天化日》。在一场演唱会上,老黄穿着夸张的毛绒服装,戴着眼罩演绎,原曲的复杂编曲换为了清泠的钢琴。我不知是不是有点中死穴一说,但当时的状态用当头一棒、残酷一击都无法尽述,那是一股魔力,具有统摄性,笼罩了我,不得动弹。他脸上有一滴水流过,我固执地相信那是眼泪而不是汗水。没有歌词里的“烈日”和“青草地”,所谓光天化日,只是舞台炽白追光下的一场臆幻——最悲的痛用快乐来祭奠——悲极生乐的那种悲,原来是这样的。 还有张国荣和梅艳芳合作的《芳华绝代》,“得我艳与天齐”,这样嚣张的词,被这样“妖”的人唱出来,才觉得不被辜负。“扑向你似扑向悬崖,抱你要抱到腐坏”、“在繁嚣城市,渴望原始缱绻”、“涂银抹金,用歌舞自焚”、“东面要舔魔鬼肩,西面要舔天使面”……

密密麻麻的词语魔方,不沾泥不染尘,在半空中千变万化,投射下一个现实的庇护所,一个诗意的栖居地。任何不疯魔不成活的情感,只在这个空间里存活,在这个时空点上变得合理。 太过热闹喧阗,飘摇之后,总会被内心深处的一场过云雨打湿衣鬓。 你会隐隐感到自深深处弥漫上来的悲凉。歌声挟裹着热流,从胸腔里喷涌而出。悲的感觉,他们用炙热的方式呵出,你便也能奉献滚烫的灵魂,洒脱地听完。又或者,他们唱着大时代里的悲,那些大悲散落到每一个人身上,就会变少、变薄,把我们的小悲也无声消解了。 那是人世不容的美。因为短暂,所以浓烈。因为浓烈,再不畏朝生暮死。想起黄碧云写:“这是对于残缺不全的人生,能做出最美丽温柔的姿势,‘陌上赏花’,竟是最无情无忧,如仙如死,如入涅槃之境。” 这样的歌曲不再有社会意义和其他任何指向作用,它只负责美,给心神全副沉浸的人,带来超逸绝尘的美的享受。
不需要翻经阅典,在人生的任何一种境遇下,你都可以找出一首港乐,摘出沦浃肌髓的词句,为个人历史配乐。 时代曲一直在那里,等你走到人生的哪一个路口,与它萍水相逢。曾有一段时间,在网上看到香港满街都贴满歌词大字报。整个城市像被断章片语托起来的浮城,一处一景,构成了许多耐人寻味的画面。
人如流川的车站,夹杂在一张张漠然的、神色匆匆的脸孔中,是一块写着歌词的站牌:“感激车站里,尚有月台曾让我们满足到落泪。”
永无天日的地下通道,在睡眼惺忪的清晨,树立着一块灯箱,灯管透过黄底散发昏朦的光,光晕镀着一行字:“意乱情迷极易流逝,难耐这夜春光浪费。”
的士车身上写着“唯求与他车厢中可抵达未来”,巴士车顶写着“原来我非不快乐,只我一人没发觉”,只有桥上的人才看得到。
一个疾步行走、身影被拍虚的女子,在广告牌前像风一样掠过,衬着后面的歌词“渡日月,穿山水,尚在恨那谁”。
小街小巷里,蜂窝一样密匝的楼宇间,挣出一线空间,横跨着一块写有“不相信会绝望,不感觉到踌躇”的广告牌……
钢筋水泥丛林的城市,每一条筋络都因之软化。
在以段子为志趣的时代,“糖衣”包裹的流行歌作为警世恒言,试图启迪大众多一秒的思考。在某一年金曲颁奖礼上,我听到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个患抑郁症的人给词人写信说,在他最难熬、差一点自杀的日子里,是陈奕迅的《黑择明》救赎了他,之后才慢慢走出抑郁症的阴影——歌曲,成了一颗止痛片。
还有为香港保育运动而写的《喜帖街》,歌词以感情为引子,祭奠一条老街的拆迁,直至推延到文化遗产的流失,临了末尾,“请放下手里那锁匙,好吗”,温柔得令人伤感,在沧桑的变迁中,唯无常是如常,终是需要看开——它,又是一管安慰剂。








有这样的集体回忆作证,就算时代再冷酷,又有什么可畏惧。
港乐骨子里就有怀旧的天性,剥离于时代,才能觉出它的好。以前听不懂的歌,会有一天听懂。以前没什么感觉的,兴许不日就会击中你。那些发生在未来的,已被歌曲勾勒出了最美的轮廓,那些盘亘在过去的,也会被它降解、消融为前尘。 一首歌成功与否,很大程度取决于私人的感情是否能唱成大众的共鸣。每一个人都能把取自歌曲的二手体验消化为自己的一手经验。在别人的哼唱里圆满自己的幸福,在别人的故事里流自己的眼泪。
再拿最常见、最值得歌颂的爱情来说吧,无论明恋暗恋苦恋,牵手分手执手,都会有那么一首歌,贴契得好似主题曲。 两个人并肩而立观望世间风景,不会比“天荒地老流连在摩天轮,人间的跌宕默默迎送”更加动人。锦心绣口说出来的盟誓,难以比“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还刻骨铭心。热恋时快乐不知时日过,鲜有去到“深爱过谁一天可抵上一岁”的境界。执子之手追问何为爱情,“定是与你动荡时闲话着世情”。为一段情扼腕,纠结不过“天都帮你去躲,躲开不见我”。念及故人,“闭起双眼我最挂念谁,眼睛睁开身边竟是谁”最难将息,失恋如果痛,就拿“灵魂被抽干,残留着躯干”来镇痛。如果连个悲悲喜喜的对象都无从寻觅,至少还有“要每一根火柴全为这一刻燃烧,就当普天之下情人节只得数秒”在单身的情人节陪伴取暖……
看一本荡气回肠的书花一个星期,看一部心醉神迷的电影花两个小时,听一首歌三分钟,你获得了同等量的自恋、自怜、自喻和自况,一个真实的恋人、一段真实的恋情,兴许不会给你更多、更深的体验。 感谢永远有歌,把心境道破。同为岁月的过客,用美丽的文字掏尽我的心声,用亿万的共鸣加冕你的深情,像朋友一般熟悉,像路人一样陌生。 谨以一首诗献给我终生挚爱的港乐:我们无法共同去往某处高地,我端着音乐走动,它比一盆水更容易洒我一身。除了随歌而至,我无法接近,我不可能到达那些境界,因为歌声已先我到达。